“天”即是“自然”?

来源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i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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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庄子哲学中“天”所表征的“自然”之义,可从“无为之德”与“有为之道”两个方面进行理解,而非仅代表一纯粹静态、客观的自然状态、自然本性或自然法则。首先,“自然”作为庄子赋予“天”的一种内在德性,是理解“人德”的意义基础,并为人之行为提供了价值依据。其次,“天”的“自然义”还体现在人经过“虚其心”的修养工夫,能够全然顺应万物的自然之理而动,它指涉了实践历程中人最终达成的主客交融、自然而然的行为化境。

[关键词]天;自然;无为;有为

[中图分类号]B2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79(2020)06-0059-06
  《庄子》中“天”的含义,大多数学者将其解读为“自然”。具体而言,有如下几种含义:1. 大自然;2. 自然而然的状态;3. 万物的自然本性;4. 事物的规律或法则,<!--[if supportFields]>eq \o\ac(1<![endif]--><!--[if !supportFields]-->1<!--[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这几种解释大都从客观化的维度诠释“天”的自然义。然而,《庄子》中的“天”所代表的自然,是否确应如此理解?
  应当注意的是,如此解释天的“自然”义,常常陷入科学意义下的对象自然观。赖锡三先生说:“西方正统科学意味下的自然……是应然/实然二分下的客观实然物,以及由此而可建立的自然科学的物理法则。然而道家自然观的重点在于主客区分前的存有论意义(而非主客对立的知识论意义),而体验自然之道又不离于主体转化的工夫修养。”<!--[if supportFields]>eq \o\ac(2<![endif]--><!--[if !supportFields]-->2<!--[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以下,我們将转换传统的对“天”之自然义的研究视角,从“无为之德”与“有为之道”入手,探索“天”所代表的“自然”之意义。   一、无为之德
  “天”具有“自然而然”的含义,最重要的莫过于《庄子·秋水》篇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牛马四足,乃是其天然与本性;而落马首,穿牛鼻,则是违背这一自然天性的人为造作。这句话中的“天”,既可以指事物的自然本性,又可指事物自然而然的状态。事实上,这两种含义常常被认为是“天”之自然义最重要的两个方面。
  这两种客观的意义都可以用“天”进行表达。但是,我们不能就此认为,“天”所具有的自然义是纯客观的。“天”之所以可表征自然,本质上在于庄子对其根本存在处境的主体体认。庄子认为,“天”作为人最根本的存在处境,其最基本的特征便是自然无为,所以,庄子也将“天”的这一品格称作“天德”(“德”本身代表了庄子赋予“天”的一种价值内涵)。正如崔宜明先生所认为的,庄子继承了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而“自然”只能被理解为“价值原则”。<!--[if supportFields]>eq \o\ac(3<![endif]--><!--[if !supportFields]-->3<!--[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庄子所感受到的世界并不是一个物理化的自然世界,而是主客二分前的具有神圣气息的意义世界。他认为,万物能够自生自长、共融和谐地生活于天地之间,根本上得益于天地之德——自然无为。因此,他将“自然无为”作为“天”的基本特征及德性所在。如《天地》篇曰:“无为为之之谓天”,是说“无为而为”是“天”的基本特质;《天道》篇曰:“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乃是指示“无为”为天地之大本;《天地》篇中“君原于德而成于天。故曰:玄古之君天下,无为也,天德而已矣”则直接指出君王之德应取法天道,而天德则是“无为”。正因为“天”的无为之德,万物才可以自由生长从而保有其本然之性与自然状态。与之相应的,人亦应将“自然无为”作为自己的存在方式:

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生。芒乎芴乎,而无从出乎!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万物职职,皆从无为殖。故曰:“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也。”人也孰能得无为哉!(《至乐》)
  天清地宁,皆得益于无为。天地无为,两相交合而万物化生,故能无为而无不为。故真正有德性的人,亦应取法于天地之道,以自然无为处世,即取法“天德”以为己之德。因此,“天”之自然义,并不仅仅指事物的自然本性或自然而然的状态,而是从根本上指示了人应保有的存在方式。也就是说,“天德”之无为保证了万物自然本性的实现,保全了万物的本然状态,但更重要的是,庄子从中抉发出“人德”之所在。从这个角度来说,“天”具有价值意义的规范性。在《知北游》篇,庄子曰: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
  天地有覆载之美,却不以言表;四时有更迭之序,却不做议论;万物有生成之理,却不与叙说。此处的“不言、不议、不说”便是天地自然无为的表现,因此,圣人能法天,从而在“德”的层面与天无异,所谓“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也。也即是说,圣人则天法地(“观于天地”),可以“合两仪之覆载,同万物之生成”<!--[if supportFields]>eq \o\ac(4<![endif]--><!--[if !supportFields]-->4<!--[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因此能够“口无所言,心无所作”<!--[if supportFields]>eq \o\ac(5<![endif]--><!--[if !supportFields]-->5<!--[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而在《天下》篇,庄子批评了与之相反的一类人,他们“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称其为“不该不遍,一曲之士”,并认为他们“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这里的“判、析”表明了,由于这些一曲之士有心分判天地之美,析别万物的成理,从而不能体认天地的纯美与古人的全德。而这种分判与析别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曲之士的刻意而为,恰恰与天地的无言及圣人的无为背道而驰。实际上,庄子常常将天之自然无为与人之矫揉造作相对比,在内七篇中,这样的对比主要有:

1. 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大宗师》)

2. 为人使易以伪,为天使难以伪……闻以有知知者矣,未闻以无知知者也……夫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鬼神将来舍,而况人乎!(《人间世》)

3. 其耆欲深者,其天机浅。(《大宗师》)

4. 圣人不谋,恶用知?不斲,恶用胶?无丧,恶用德?不货,恶用商?四者,天鬻也。天鬻者,天食也……眇乎小哉,所以属于人也!謷乎大哉,独成其天!(《德充符》)

5. 子贡曰:“敢问畸人。”曰:“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故曰,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大宗师》)
  其中,1着重强调了“人”与“天”的对比,提出不能以人为造作之心背弃天然之道,而应以“天”(道)之自然无为作为行为的价值依据,这句话在根本上确立了理想人格必须以“天”为内在规定。
  进一步地,人之所以不能取法天地之德作为自己理想的存在方式,在于不恰当的心知妄作与欲望驱使。由2可以看出,“为人使”会陷于矫情饰貌,易于作伪,此乃“有心”感物,对应后面的“以有知知”;“为天使”则行止坐卧全在自然之中,故难以伪为,此乃“無心”感物,故对应后面的“以无知知”。<!--[if supportFields]>eq \o\ac(6<![endif]--><!--[if !supportFields]-->6<!--[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由此可见,人以心捐道、以人助天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源于“心知”的妄作,或曰牵引于“成心”。这是人背离自然,趋于矫饰的主导因素,所以庄子认为应当“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不单是“心知”,“欲望”亦是人不能保有自然无为之德的重要因素。人的欲望愈多,有为之心愈强,因此,在3中,庄子提出“其耆欲深者,其天机浅”。综上可见,影响人不能循天法道的主要因素便是心知与欲望。
  相反,如果人能取法天德,以自然无为作为自己的存在方式,则自然能在世间“无不为”,如同天地无为却有生养万物之功。因此,在段落4中,我们可以看到,圣人游心于世,能做到“不谋、不斲、无丧、不货”(四者均是“无为”的另一种表述),以无为处世,顺万物本然之性而为之,自然能无为而无不为,毋须再有心于“知、约、德、工”。所谓“蛣蜣转丸,蜘蛛结网,不谋之知也。云龙风虎,松柏女萝,不斫之胶也。禽兽林薮,鱼鳌江湖,无丧之德也。物物自利,各各营生,不货之商也。此乃天之所养,故曰天食。”<!--[if supportFields]>eq \o\ac(7<![endif]--><!--[if !supportFields]-->7<!--[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天地给出万物按自然而然的本性自由发展的空间,万物自然得于天养;与之类似地,人若处心恬淡、顺物自然,必有无不为之功。最后,庄子提出,圣人之形类同于人,所以为小;心则超越了知、约、德、工的束缚,故曰謷乎大哉,所以成其浩然之天,也即成就其“与天合德”的意义世界。庄子由此确立了自然无为原则的价值优先性。   庄子之所以能把自然无为作为一种积极的价值赋予“天”,或者说庄子之所以认为人最本真的存在处境是“虚静无为”的天地,根源在于主体转化的修养工夫。如上所述,“天”与“人”之所以殊途,原因在于人常以心知自扰,以欲望自蔽。若可以开解心知与欲望的障执,则自能深刻体认天地的自然无为之性,证悟我们生存的天地自然原本是虚静无为的。庄子在谈到修养工夫时说:

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大宗师》)

其性,养其气,合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夫若是者,其天守全,其神无隙,物奚自入焉!(《达生》)
  第一段是庄子主张的“坐忘”工夫,其目的在于消解心知与欲望之累。第二段在强调了“其性,养其气,合其德”的工夫之后,提到“以通乎物之所造”。成玄英疏曰:“物之所造,自然也。既一性合德,与物相应,故能达至道之原,通自然之本。”<!--[if supportFields]>eq \o\ac(8<![endif]--><!--[if !supportFields]-->8<!--[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只有在心上作“一性”“養气”“合德”(或曰“坐忘”)的工夫,才能通达冥契于天地自然。这同时表明,只有一心虚静自然,天地才能呈现出虚静自然的风貌;且这种自然完全是无自而然,无造而化,自足圆满的,而非自然因果律下的“他然”。所以,杨儒宾先生说:“庄子谈到‘自然’时,一定要跟‘游心于淡、合气于漠’、‘混逐丛生,林乐而无形’、‘在混茫之中与一世而得淡漠焉’等理论联合一起谈,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只有人从感性、智性中获得解放,让人身内部精微的气呈现,并游向外界的气,使彼此贯穿,内外一如时,人才算是处在‘自然’的状态,而外界也跟着一齐自然。”<!--[if supportFields]>eq \o\ac(9<![endif]--><!--[if !supportFields]-->9<!--[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需要指出的是,“自然无为”虽是天德,亦是人应当持守的价值信念与工夫修养的落脚点,但是,若执著于此,则同样会造成天人的分立,此“无为之德”亦不能发用世间,达到无碍圆融之境。事实上,“天”与“人”并非是对立的,而是辩证的融合。如上文段落5所说,庄子将执著于“天”之人称为“畸人”。“畸人”虽侔于天(合于天),却畸于人(不合于人),故仍然未达至境。在《天下》篇,庄子便从“畸人”的角度评价了老子的无为之道:“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老子在《道德经·八十一章》曰:“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圣人不积(“以有积为不足”),乃是法无为不积之天德,这也是庄子所评论的以“澹然独与神明居”之“神明”为法。但是,庄子认为,老子仍将“天”(精)与“物”(粗)二分言之,而不能做到圆融相即,这便是孤冥于“天”而不能下达于“物”。且从“澹然”与“独”来看,老子不免独守天道,与物有隔。在《刻意》篇,庄子也将这类“无为”之士称为“江海之士,避世之人”,所谓“就薮泽,处闲旷,钓鱼闲处,无为而已矣。此江海之士,避世之人,闲暇者之所好也”。
  也正因此,无为不是一无所为,而应“无为为之”。然则何以无为为之?以下,我们将详细探讨如何做到“为无为”,这便关涉到“有为之道”,即天之自然义的实践内涵。
  二、有为之道
  在庄子看来,天地自然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其内在之序。在上节,我们提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林希逸释曰:“寒暑往来,盈虚消长,皆有晓然一定之法则,何尝犯商量,故曰‘不议’;凫短鹤长,麦垂黍仰,或寒或热,或苦或甘,皆是自然之理,而其所以长短甘苦者,如何说得,故曰‘有成理而不说’。”<!--[if supportFields]>eq \o\ac(10<![endif]--><!--[if !supportFields]-->10<!--[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不管是从事物的自然状态来讲,如寒暑往来,盈虚消长;还是从事物的自然本性而言,如凫短鹤长,麦垂黍仰,或寒或热,或苦或甘,都有一定的法则或成理。然而,庄子之意并非单纯表达“天”作为自然之则或自然之理的客觀性,而在于通过这种理则说明人在世界中的行为依据:

夫尊卑先后,天地之行也,故圣人取象焉。天尊地卑,神明之位也;春夏先,秋冬后,四时之序也;万物化作,萌区有状,盛衰之杀,变化之流也。夫天地至神矣,而有尊卑先后之序,而况人道乎!(《天道》)

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秋水》)
  第一段文字中的“天地之行”,是宇宙万物的自然状态,而庄子明确指出“天地之行也,故圣人取象焉”;天地之行是圣人取象的依据。“神明之位”、“四时之序”、“变化之流”则具体说明了天道的内在之序,当是人道的取法之原。第二段文字中的“天”可理解为万物的本然之性或本然之序,即便如此,庄子强调的重点仍在于不应以人为破坏、妨碍物之天性。因此,“天”成为人能够“反其真”的价值依据,而非一简单的物之自然本性可以概括。
  进一步地,“天”作为人行动的价值原则,必须通过人的践行才能实际彰显出来。在《养生主》篇庖丁解牛的寓言中,庖丁称自己“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这里的“技”,属人为之“术”,“道”则是自然的法则。庄子曾对技、事、义、德、道做过如下的阐述:“能有所艺者,技也。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天地》)“技”作为人的能力的具体体现(“能有所艺”),其作用主要表现为处理实践中的问题(事),这一处理过程(事)以适宜或适当(义)为目标,达到适宜或适当的前提在于把握对象的具体规定(德),这种具体规定又是道在不同事物中的体现(“德兼于道”),而道本身则表现为自然(天)的法则。这样,由“技”而进于“道”,归根到底也就是从有意为之的人为之“术”,提升到合乎自然之道(天)的存在之境;换言之,它意味着由“人”走向“天”。<!--[if supportFields]>eq \o\ac(11<![endif]--><!--[if !supportFields]-->11<!--[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如同庖丁开始解牛时,所见无非全牛;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最后,能“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这一境界昇进过程关键在于他能够在实践中“依乎天理”、“因其固然”,此处的“天理”指牛自然的脉络纹理,也即本有的自然法则。“依乎天理”也即循顺其自然的条理完成解牛的动作。由于牛身关节之间必有空隙,以无厚的刀刃进入骨与骨的间隙,故可游刃有余、不为所拘。陆西星说:“夫物各有理,顺其理而处之,则虽应万变而神不劳,故以庖丁寓言。事譬则牛也,神譬则刃也。所以不至于劳且伤者,则何故哉?各得其理而已矣。”<!--[if supportFields]>eq \o\ac(12<![endif]--><!--[if !supportFields]-->12<!--[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人世间中事事物物皆有其理,只有使心神在应物时全然依天理而行,才能不伤其神。此处,庄子再次强调了“天”这一自然法则的优先地位。然而,仅仅把“天”理解为事物的自然之道,似乎忽略了“天”之含义在庄子哲学中的丰富性和多层意义。   当人依循事物的自然法则应物时,必须同时有主體转化的修养工夫,这可称为“虚其心”的修养实践。只有当心完全虚通,才能使自然天理的意义全然凸显并真正实现。这种对于自然之道与内在理序的依循,以及其背后的理论支撑——“虚其心”的修养实践,可用《养生主》开头所讲的“缘督以为经”加以概括。王夫之云:

身前之中脉曰任,身后之中脉曰督。督者居静,而不倚于左右,有脉之位而无形质者也。缘督者,以清微谶妙之气循虚而行,止于所不可行,而行自顺以适得其中。<!--[if supportFields]>eq \o\ac(13<![endif]--><!--[if !supportFields]-->13<!--[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所谓“缘督”,即是因顺身后有脉之位而无形质(虚)的中脉以为常。只有使心虚静至极,循顺同样虚而无形的自然之道而行,行于不可行则止,才能顺遂适意,无往而不可。如果心中有诸多成法,心便不能“虚”,如刀刃之无法不厚,其行必定有伤。因此,因循自然的法则而行动的过程实际上是虚其成心的过程。使心虚而又虚,以致于无为,才能因顺自然之天理而为。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因顺自然天理本身,不可执著、刻意,或带有任何目的性。所以,庄子指出:“夫师天而不得师天,与物皆殉。其以为事也,若之何!夫圣人未始有天,未始有人,未始有始,未始有物,与世偕行而不替,所行之备而不洫。”(《则阳》)其中,“师天而不得师天,与物皆殉”是指若有心顺应自然之道,则无异于“以物为事”,也即将“自然之道”当作心应依循的对象物,这种顺应实际仍有成心之执。真正的圣人,心中不存自然之则,不存人为之事,不存始终,不存物我。他的无心冥合,可以使其与世同行而不终止,所行完备但不陷溺。圣人心中并非有各种自然之成法,而是一无所存,其心无为且虚。实际上,在庖丁解牛的寓言中,“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中的“以神遇”、“神欲行”便是超越了“有心为之”,达到“精神”自然而然循天理而动。在这一无心无为、与物宛转的过程中,庖丁与牛已无物我之分,两者浑然一体,成就了“解牛”这一实践的自然(天)。
  也就是说,经过身心修养最终证知的自然之道,乃是主客浑融、交感互动的实践义的自然。正如杨国荣先生所说:“自然意义上的‘天’展示了其另一重内涵……这种‘自然’并非简单地否定自觉,而是包含自觉而又超乎自觉,它既具有与人同‘在’的本体论意义,又表现为知行相融并合于道的实践智慧。”<!--[if supportFields]>eq \o\ac(14<![endif]--><!--[if !supportFields]-->14<!--[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关于这种实践的自然,庄子有许多寓言加以描述,如在《达生》篇,他举例说:

工倕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知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
  工倕是传说中尧时的著名工匠,“旋”即以规作圆。对工倕来说,这一过程完全发于自然。手的活动与对象融为一体而不掺杂心的计虑,如同大化之自然流行,不待心知的参与谋虑而后合于方圆。因此,其内在的精神静一而无拘滞。庄子形容这一自然的过程为“忘”。并以足履、要带作喻(“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以此说明这种自然,已成为超越自觉的非自觉(“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这也是实践义的“自然”之最高境界。
  由无心(虚其心)地依循“天”这一行为合理性的自然法则(价值依据),达到实践的自然,是由人入于天的历程。因此,我们不能纯粹将“天”理解为静态的、客观的自然状态或自然法则,而应在动态的实践中体认人如何因着“虚而又虚”的无为工夫,依照“天”这一价值依据达成自然而然的行为化境。这是天人融合的实践智慧,也是自然天理内化于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展现自然天理的究极所在。
  三、结语
  本文论证了庄子之“天”所代表的“自然”,并不能从纯客观的角度做理解,而应被视为天地的一种“德性”,也即人所赋予“天”的一种价值。正因为“天”的无为自然之德,万物才能按其自然本性与本然状态自由发展。进一步地,庄子指出“天德”亦是人修德的形上依据。从这个角度来说,“自然”具有价值意义的规范性,而庄子对于“天德”的体认及对“人德”的抉发皆因着主体虚静无为的工夫修养而得以可能。
  同时,自然无为不是一无所为,而应无为为之。庄子要求人在“虚其心”的实践中以自然之则或自然之理作为人文世界的价值依据,以达成主客交融意义上自然而然的行为化境。这是“天”所代表的“自然”的另一重含义。也只有将“自然”连结于人的主体实践,“天”的自然义才有其确实的意义。
  [注 释]

<!--[if supportFields]>eq \o\ac(1)<![endif]--><!--[if !supportFields]-->1<!--[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王素芬:《顺物自然——生态语境下的庄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17-119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2)<![endif]--><!--[if !supportFields]-->2<!--[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賴锡三:《〈庄子〉自然观的批判考察与当代反思》,载《东华汉学》2014年第19期,第5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3)<![endif]--><!--[if !supportFields]-->3<!--[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崔宜明认为,老子讲“道法自然”,这个“自然”只能被理解为价值原则。固然“法”字使得这一表述有点问题,即作为终极存在的“道”居然还要另外效法某一价值原则,从而与“道”的终极性相矛盾,但老子以为终极存在具有价值属性这一点是无疑的。其次……老子把人的欲望和人的理知一体看待,从而把民族生活的历史理解为道的失落和沉沦史,理解为人的本真性、纯朴性的丧失史,也就是知和欲的发展史,这实际上已经表达了对“道”与“人之道”关系的理解。这两点都为庄子所继承,成为庄子价值论学说的理论起点。参见崔宜明:《生存与智慧——庄子哲学的现代阐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07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4)<![endif]--><!--[if !supportFields]-->4<!--[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if supportFields]>eq\o\ac(5)<![endif]--><!--[if !supportFields]-->5<!--[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if supportFields]>eq\o\ac(8)<![endif]--><!--[if !supportFields]-->8<!--[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参见成玄英疏。刘文典撰,赵峰、诸伟奇点校:《庄子补正》,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595、595、512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6)<![endif]--><!--[if !supportFields]-->6<!--[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參见陆西星撰,蒋门马点校:《南华真经副墨》,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60、48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7)<![endif]--><!--[if !supportFields]-->7<!--[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褚伯秀撰,张京华点校:《南华真经义海纂微》,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66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9)<![endif]--><!--[if !supportFields]-->9<!--[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杨儒宾:《庄周风貌》,台北:黎明文化公司,1991年,第133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10)<![endif]--><!--[if !supportFields]-->10<!--[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林希逸撰,陈红映点校:《南华真经口义》,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10-311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11)<![endif]--><!--[if !supportFields]-->11<!--[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有关庄子对技、事、义、德、道的阐述,参见杨国荣:《庄子的思想世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1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13)<![endif]--><!--[if !supportFields]-->13<!--[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王夫之撰,王孝鱼点校:《老子衍·庄子通·庄子解》,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04-105页。

<!--[if supportFields]>eq \o\ac(14)<![endif]--><!--[if !supportFields]-->14<!--[endif]--><!--[if supportFields]><![endif]-->   杨国荣:《庄子的思想世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8页。
   责任编辑:郭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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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德尔班认为哲学史是先验概念的形成史和发展史,罗素认为哲学史是理性信念的历史,理性信念与社会政治情况是互为因果的。他们两人的哲学史观典型地代表了德国理性主义与英国经验主义的不同立场,或者说,代表了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的不同立场。  [关键词]文德尔班;罗素;哲学史观;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  [中图分类号]B505[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8-4479(2019)06-0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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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府主导下的输入式文化公共品供给面临着资源闲置、供需错位等困境,乡村文化建设的本土化实践是突破这一困境的重要方式。基于山东博山的田野调查,分析乡村文化建设本土化实践的特点、意涵、机制和效果。研究发现,乡村社会本土性文化资源是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以其为载体开展的乡村文化建设具有文化外延丰富、参与主体广泛、组织成本微小等特点。具体实践机制上,基层政府在分类识别的基础上通过思想引领和组织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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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三纲五常”是传统儒家伦理政治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进程中,“三纲五常”的理论内涵不断发生变迁,距其原初之意愈发遥远,由此引发诸多批判。在博古通今、去粗取精的当代文化传承中,梳理“三纲五常”的历史发展脉络,追溯其本原之意并深入挖掘其现代性,将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三纲五常;本原;现代性  [中图分类号] B22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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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青年恩格斯在不来梅、柏林和曼彻斯特的生活和学习经历使他得出私有制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结论。恩格斯进而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通篇详尽阐释消灭私有制的必要性,并在该文中运用生产力尺度批判国民经济学,从而创造性地将古典政治经济学、德国古典哲学和空想社会主义这三方面理论资源联系起来,并对它们进行批判性加工与整合,为唯物史观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不仅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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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世纪后期以来,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管理,“治理”日益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实施变革创新行动的全新理念和方式,发展至今,合作治理已经成为全球治理的一项重要共识。近年来,学术界在对合作治理的发生机理进行探索的时候,发现了“界面”的简化功能,开启了对“界面治理”的理论探析。然而,既有研究基本上都是悬置了对界面治理的知识学认知前提而去建构“界面治理”的分析框架,这种做法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界面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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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于“两个伟大革命”而言,马克思“革命的实践”的哲学依据明确了其客观必然性,核心要义论证了其现实性与合理性,实现机制决定了其运行使然。马克思从环境改变维度、自我改变维度、双向改变维度理解“革命的实践”,对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伟大的社会革命以及两个伟大革命的逻辑关系运行提出了相应的现实要求及发展路径。从时代视角看,“两个伟大革命”是对资本主义“革命逻辑”的根本超越,愈发彰显中国道路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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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儒家批判朱熹心性哲学缺失“道德本心”,导致“性”“天道”的超越性、根源性在主体层面无法落实,而为朱熹做辩护的核心就在于证成“道德本心”。当下流行的框架是利用“形著论”框架:“性”对自己的自觉即是“心”。这种策略忽略了“性”兼理气所带来的道德本心指称不确定性问题,因此,“形著论”框架是不适合的。“理气纠缠”结构是一种新的解决模型:“理”“气”在“无始无终”的过程中形成规范性与动力的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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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為“百家之冠”的《庄子》,其“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及“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的奇特言说方式,在为历代研究者所关注的同时,也衍生出诸多问题,如《庄子》各篇有无确定的主旨?其各篇创作意图为何?各篇上下之间有无一定的逻辑次序及内在关联,各篇之中相对独立的寓言故事之间有无内在联系?以及出现在《庄子》寓言故事中那些光怪陆离的人名地名究竟寓意为何?针对上述问题,王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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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作为一种教化的哲学,儒学自始便关注于成就自我、教化民众与安顿社会等理想的践履与落实。阳明学兴起后,江右地区的阳明学者从理论创新与社会实践两方面着手,致力于将宗族缔造成一道德的、教化的、伦理的“共同体”。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宇宙万物的本体实在、心体之呈现的“万物一体之仁”,构成了阳明学者对宗族伦理进行建构的理论基础。其目的,是希望通过“万物一体之仁”的实信与实行,实现良知与天地万物的交流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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