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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外交”是近年来学术界兴起的一个新概念,是在中央政府授权或政策指导下以城市这个次国家行为体为主体的国际交往活动,是国家外交的重要补充。其中,国际友好城市(International Friendship City)机制是城市外交的一个重要形式,是“世界各国地方政府之间通过协议形式建立起来的一种国际联谊与合作关系”,①有利于促进两个城市之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交流,对于城市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城市文化的推广甚至是國家间关系的加深都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以澳大利亚的国际化大都市悉尼为例,探讨它的友好城市外交机制,以期为我国相关城市的友好城市外交活动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悉尼的友好城市概况
目前为止,悉尼与世界上的六个城市结为国际友好城市(西方一般称为“姐妹城市”),分别为旧金山、名古屋、惠灵顿、朴茨茅斯、广州和佛罗伦萨。
从数量上来看,悉尼的友好城市与其他许多国际大都市相比要少得多。这与悉尼政府对“友好城市”的条件要求严格有一定关系。悉尼市政府认为,要想与悉尼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应该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该城市与悉尼有历史、文化、社会或地理上的相似之处;二是该城市政治民主或者正朝民主化管理的方向发展;三是该城市人权情况良好;四是友城关系的建立将有利于特定国家或地区战略利益;五是社会大众大力支持两个城市之间建立友好关系;六是有足够的基金支持这种友好城市关系。②
由于各城市情况不同,悉尼与其六个友好城市交往的亲密度和侧重点不尽相同。在悉尼所有的友好城市中,名古屋算得上是与其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个友好城市,侧重于文化方面的交往。悉尼与广州和惠灵顿之间的交往也还比较频繁,特别侧重于经济上的交往。旧金山、朴茨茅斯和佛罗伦萨与悉尼之间的交流则并不十分密切。
二、悉尼与友好城市的交往
从交往活动的内容来看,友好城市的交往包括了政治交往、经济交往和社会交往。以下,我们将从政治、经济和社会这三个层面来分析悉尼同友好城市的交往情况。
1. 政治交往
在六个友好城市之中,悉尼与广州、名古屋的政治交往比其他几个城市更为频繁,通常表现为高层行政官员组成的代表团之间的正式互访、政府各职能机构或部门之间的人员互访等。在互访的过程中,友好城市之间通常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加强双方之间的联系。
首先,悉尼与友好城市的市长、副市长等高层行政官员之间会进行正式互访来加深双方的联系,或前往对方城市参与双边或多边会议。例如,2009年11月11日至14日,悉尼市副会长菲利普·布莱克带领代表团参加了广州国际友好城市大会,③增进了对广州政府的了解,为双方未来的合作创造了前提和条件。其次,悉尼与友好城市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会互派代表团进行考察学习,交流城市规划和管理经验、深入了解对方城市管理文化。例如,2012年12月8日,为深化广州市人大与悉尼市议会的友好关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嘉极率团访问悉尼,围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发展都市农(牧)业,完善农(牧)业行业自治组织情况与悉尼市议会进行会谈。④再次,悉尼与其友好城市还经常邀请对方的政府官员参加各种文化活动。例如,每年悉尼-名古屋友好城市委员会的委员都会自费前往名古屋参加名古屋最盛大的节日——名古屋祭。这些政治交往更多是出于外交或加强经济联系的目的,同时也起到了文化交流的作用。
2. 经济交往
作为澳大利亚的经济贸易中心,悉尼与其友好城市之间也进行了频繁的贸易往来,并且带动了澳大利亚与这些友好城市所在国的经济交往。
服务业是悉尼经济的重要支柱,该产业中最重要的是金融和保险业。悉尼是澳大利亚最大、最具全球互联性的保险和金融中心,同时也是“亚太地区银行、保险、外汇、证券、期货及基金管理的中心”。⑤悉尼与其友好城市或友好城市所在国在金融业上有一定程度的往来:新西兰的许多公司都选择在澳大利亚上市,包括A2牛奶公司、新西兰航空、新西兰石油天然气公司,其中不少公司的注册地就在惠灵顿。鉴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的门槛较低,越来越多的中国的中小型公司也开始寻求在澳洲上市。在这些经济交往的过程中,友好城市之间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双方的商业与金融业文化,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的经济合作。此外,旅游业也是悉尼举足轻重的特色产业之一,它有效地促进了悉尼与其友好城市的经济和文化交流。
3. 社会交往
悉尼与友好城市的社会交往主要包括了各个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体育团体之间的交往、艺术团体之间的交往等,这些活动有利于促进友好城市之间的文化交流,从而使两个城市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首先,悉尼与友好城市经常存在教育机构、教育项目方面的合作以及留学生互派活动。悉尼的各所高校都开办了专门的国际留学生项目,并为特别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一些大学还在友好城市设立专门的代表处或与某些机构合作,帮助当地学生咨询前往悉尼留学的具体事宜。例如,悉尼大学在广州与澳洲大学信息中心(Australian College Information Center)和启德教育合作,为当地学生提供留学悉尼的咨询服务或具体业务的办理服务。在名古屋市,悉尼大学与国际交流委员会(International Cross-culture Committee)合作,为当地想去悉尼留学的日本学生提供相关服务。
其次,悉尼与友好城市之间也不乏体育交流。从2000年开始,悉尼每年都会在9月份举行“悉尼长跑节”(Sydney Running Festival),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体育爱好者参加。自2012年起,名古屋市就开始参与悉尼的这项体育赛事。2012年8月,名古屋市马拉松比赛与悉尼长跑节建立了“姐妹马拉松”关系。每年在悉尼长跑节开始之前的悉尼长跑赛事博览会上,名古屋市也会派遣相关人员同名古屋马拉松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一起前往悉尼宣传名古屋的马拉松比赛。 再次,悉尼与友好城市之间的文化交流也体现在各个特定社会团体之间的交往,包括艺术家群体、电影工作者等。例如,悉尼的塔隆加动物园(Taronga Zoo)与名古屋市的东山动物园(Higashiyama Zoo)之间建立了“姐妹动物园”的关系,经常开展濒危物种的保护与合作繁殖项目,促成了悉尼与名古屋市在动物保护方面的知识共享。
三、悉尼与友好城市的交往机制
总体而言,悉尼与友好城市的交往主要是通过制度化和非制度化机制的双重作用得以发展。但悉尼与友好城市交往的制度化机制并不算完善,更多时候,推动其与友城之间合作交流的是非制度化机制。
1. 制度化机制
制度化机制是指在友好城市的交往过程中秉持共同的价值观念,制定了一定的规范并设立相关的机构来处理双方在经贸、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交流问题,一般是由政府主导,包括签订友好城市协议、签署理解备忘录及专门设置负责管理友好城市问题的机构。
悉尼与其友好城市交往的制度化机制并不十分完善。这与澳大利亚整个国家的友好城市机制状况有一定关联。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并没有设立任何专门的政府机构来负责友好城市事务,也没有出台统一的公开政策对友好城市关系进行指导。同时,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也没有设立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来管理或指导其辖区内各城市的国际友好城市关系。因此,悉尼同友好城市之间的外交职能是由悉尼市议会直接执行的。
悉尼市议会制定的《友好城市关系指南》(Guidelines for Sister City Relationships)集中体现了悉尼与其友好城市交往过程中的制度化机制。《指南》最初制定于1985年,于1993年重新修订,悉尼与其他城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时,必须根据它来操作。按规定,悉尼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目的在于以个人交往为基础促进国家友谊、加深相互理解,充分利用地方政府资源,促进经贸、文教等方面的互利交往和各利益集团与产业之间的联系,为城市经验交流提供平台。友好城市协议的签订需悉尼市议会同意,但这只是对悉尼与其他城市建立友好关系的一种公开性声明,不要求悉尼市议会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或为之提供任何资源。⑥因此,悉尼市议会基本上没有为管理友好城市关系或开展相关活动而专门设立政府机构或委员会。只有在涉及到具体的文化交流项目与活动时,可能会由悉尼市议会下属的文化委员会或其他职能委员会进行协助,但并未形成一个长期或定期的机制。
2. 非制度化机制
“友好城市关系通常涉及到社会中主要的三个领域:地方政府、企业界和市民志愿者(市民社会或非政府组织)。”⑦如果说,地方政府的作用更多体现在友好城市交往中的制度化机制上,那么企业界和市民社会则经常作为友好城市交流的非制度化機制发挥作用。
由于悉尼与其大多数友好城市的关系既是建立在双方原有的经济往来基础之上,又能够进一步促进两个城市之间的贸易发展,因此,各企业、事业单位也会积极参与到其中。这一点在近年来悉尼与中国市场方面的贸易往来表现比较明显。鉴于友好城市关系可能带来的市场与商机,不少企业也在积极推动悉尼与广州、澳大利亚与中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例如,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就曾与悉尼某生物医学企业合作生产高科技型产品,推进了广州企业与悉尼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与交流。⑧
另一方面,许多非政府组织也为悉尼及其友好城市关系的建立和维持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些非政府组织既有经济类的也有文化类的,既有澳大利亚国内组织,也有由友好城市所在国设在澳大利亚的非政府组织,同时还有悉尼所参加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
以澳大利亚友好城市协会(Sister Cities Australia)为例。这是澳大利亚第一个关注友好城市交流的协会,每年都会召开友好城市大会,给那些在友好城市关系发展方面表现突出的城市颁发奖项,鼓励各地加强同友好城市的关系;同时,它还帮助澳大利亚国内外希望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城镇寻找与之匹配的澳大利亚城市。
此外,在悉尼与友好城市的交往过程中,友好城市所在国在澳大利亚的非政府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全国日澳协会联盟(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Australia-Japan Societies)、新南威尔士州日澳协会(Australia-Japan Society of NSW)、悉尼日本人协会(Japanense Society of Sydney)、悉尼日本俱乐部(Japan Club of Sydney)及名古屋友好城市协会等组织都在促进悉尼与名古屋的文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南威尔士州澳中商会、澳大利亚中国工商业委员会和悉尼中国文化中心等组织在推动悉尼与广州友好城市交往中的作用也相当重要。
除了上述在与不同友好城市交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非政府组织之外,悉尼还加入了友好城市国际(Sister Cities International),并以此为平台与世界各地的城市交流友好城市交往经验,从而促进自身友好城市机制的完善。
四、小结
通过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交往,悉尼同其友好城市互相交流,加深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发展及城市所在国之间的交流。但从分析可见,在悉尼同其友好城市的交往过程中,制度化机制不够完善。政府对悉尼的友城交往投入资源较少,也因此,某些友城关系(例如悉尼与旧金山、朴茨茅斯等)近乎流于形式。不过,包括公司企业、市民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非制度机制对于悉尼及其友好城市之间的关系确立与发展则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值得我国加以借鉴。
友好城市机制是民间外交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人与人之间日常交往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促进两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城市之间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交往。依托于友好城市关系,两个城市的国际化程度可能得到提升,而两个城市所在国之间的交往也可能更加密切,双方的文化认同感也将进一步提高。在当前的国际局势之下,我国应该重视友好城市外交的发展,从悉尼的友城交往中吸纳成功经验,加强友城外交,致力于在大变革的时代中通过多轨外交的途径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 「注释」
①李小林:《城市外交理论与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16年版,第38页。
②“Guidelines for Sister City Relationships”, City of Sydney,http://www. cityofsydney.nsw.gov.au/__data/assets/pdf_file/0011/107588/Guidelines-forsister-city-relationships.pdf.
③“Report on the Visit to Guangzhou China-November 2009”, Feburary 14th, 2011, p. 3, City of Sydney,http://meetings.cityofsydney.nsw.gov.au/ council/about-council/documents/meetings/2011/Council/140211/110214_ COUNCIL_ITEM09_ATTACHMENTA.PDF.
④《友城简介:悉尼(澳大利亚)》,廣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 www.gzfao.gov.cn/Item/2465.aspx,2015年11月16日。
⑤袁源:《悉尼:南半球的“纽约”》,《国际金融报》,2013年3月13日,第7版。
⑥City of Sydney, “Resolution of Council: 14 December 1992”, http://www. cityofsydney.nsw.gov.au/__data/assets/pdf_file/0011/107588/Guidelines-forsister-city-relationships.pdf.
⑦Bruno Mascitelli & Mona Chung“,Using Sister City Relationships to Access the Chinese Market: New Avenues for SMEs in Regional Austral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cy, Vol. 7, Iss. 2, 2008, p. 206.
⑧《14个友好城市就像14个亲友,广州好朋友遍天下》,南方网,http://www. southcn.com/news/gdnews/gdtodayimportant/200207110788.htm,2002年7月11日。
一、悉尼的友好城市概况
目前为止,悉尼与世界上的六个城市结为国际友好城市(西方一般称为“姐妹城市”),分别为旧金山、名古屋、惠灵顿、朴茨茅斯、广州和佛罗伦萨。
从数量上来看,悉尼的友好城市与其他许多国际大都市相比要少得多。这与悉尼政府对“友好城市”的条件要求严格有一定关系。悉尼市政府认为,要想与悉尼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应该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该城市与悉尼有历史、文化、社会或地理上的相似之处;二是该城市政治民主或者正朝民主化管理的方向发展;三是该城市人权情况良好;四是友城关系的建立将有利于特定国家或地区战略利益;五是社会大众大力支持两个城市之间建立友好关系;六是有足够的基金支持这种友好城市关系。②
由于各城市情况不同,悉尼与其六个友好城市交往的亲密度和侧重点不尽相同。在悉尼所有的友好城市中,名古屋算得上是与其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个友好城市,侧重于文化方面的交往。悉尼与广州和惠灵顿之间的交往也还比较频繁,特别侧重于经济上的交往。旧金山、朴茨茅斯和佛罗伦萨与悉尼之间的交流则并不十分密切。
二、悉尼与友好城市的交往
从交往活动的内容来看,友好城市的交往包括了政治交往、经济交往和社会交往。以下,我们将从政治、经济和社会这三个层面来分析悉尼同友好城市的交往情况。
1. 政治交往
在六个友好城市之中,悉尼与广州、名古屋的政治交往比其他几个城市更为频繁,通常表现为高层行政官员组成的代表团之间的正式互访、政府各职能机构或部门之间的人员互访等。在互访的过程中,友好城市之间通常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加强双方之间的联系。
首先,悉尼与友好城市的市长、副市长等高层行政官员之间会进行正式互访来加深双方的联系,或前往对方城市参与双边或多边会议。例如,2009年11月11日至14日,悉尼市副会长菲利普·布莱克带领代表团参加了广州国际友好城市大会,③增进了对广州政府的了解,为双方未来的合作创造了前提和条件。其次,悉尼与友好城市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会互派代表团进行考察学习,交流城市规划和管理经验、深入了解对方城市管理文化。例如,2012年12月8日,为深化广州市人大与悉尼市议会的友好关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嘉极率团访问悉尼,围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发展都市农(牧)业,完善农(牧)业行业自治组织情况与悉尼市议会进行会谈。④再次,悉尼与其友好城市还经常邀请对方的政府官员参加各种文化活动。例如,每年悉尼-名古屋友好城市委员会的委员都会自费前往名古屋参加名古屋最盛大的节日——名古屋祭。这些政治交往更多是出于外交或加强经济联系的目的,同时也起到了文化交流的作用。
2. 经济交往
作为澳大利亚的经济贸易中心,悉尼与其友好城市之间也进行了频繁的贸易往来,并且带动了澳大利亚与这些友好城市所在国的经济交往。
服务业是悉尼经济的重要支柱,该产业中最重要的是金融和保险业。悉尼是澳大利亚最大、最具全球互联性的保险和金融中心,同时也是“亚太地区银行、保险、外汇、证券、期货及基金管理的中心”。⑤悉尼与其友好城市或友好城市所在国在金融业上有一定程度的往来:新西兰的许多公司都选择在澳大利亚上市,包括A2牛奶公司、新西兰航空、新西兰石油天然气公司,其中不少公司的注册地就在惠灵顿。鉴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的门槛较低,越来越多的中国的中小型公司也开始寻求在澳洲上市。在这些经济交往的过程中,友好城市之间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双方的商业与金融业文化,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的经济合作。此外,旅游业也是悉尼举足轻重的特色产业之一,它有效地促进了悉尼与其友好城市的经济和文化交流。
3. 社会交往
悉尼与友好城市的社会交往主要包括了各个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体育团体之间的交往、艺术团体之间的交往等,这些活动有利于促进友好城市之间的文化交流,从而使两个城市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首先,悉尼与友好城市经常存在教育机构、教育项目方面的合作以及留学生互派活动。悉尼的各所高校都开办了专门的国际留学生项目,并为特别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一些大学还在友好城市设立专门的代表处或与某些机构合作,帮助当地学生咨询前往悉尼留学的具体事宜。例如,悉尼大学在广州与澳洲大学信息中心(Australian College Information Center)和启德教育合作,为当地学生提供留学悉尼的咨询服务或具体业务的办理服务。在名古屋市,悉尼大学与国际交流委员会(International Cross-culture Committee)合作,为当地想去悉尼留学的日本学生提供相关服务。
其次,悉尼与友好城市之间也不乏体育交流。从2000年开始,悉尼每年都会在9月份举行“悉尼长跑节”(Sydney Running Festival),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体育爱好者参加。自2012年起,名古屋市就开始参与悉尼的这项体育赛事。2012年8月,名古屋市马拉松比赛与悉尼长跑节建立了“姐妹马拉松”关系。每年在悉尼长跑节开始之前的悉尼长跑赛事博览会上,名古屋市也会派遣相关人员同名古屋马拉松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一起前往悉尼宣传名古屋的马拉松比赛。 再次,悉尼与友好城市之间的文化交流也体现在各个特定社会团体之间的交往,包括艺术家群体、电影工作者等。例如,悉尼的塔隆加动物园(Taronga Zoo)与名古屋市的东山动物园(Higashiyama Zoo)之间建立了“姐妹动物园”的关系,经常开展濒危物种的保护与合作繁殖项目,促成了悉尼与名古屋市在动物保护方面的知识共享。
三、悉尼与友好城市的交往机制
总体而言,悉尼与友好城市的交往主要是通过制度化和非制度化机制的双重作用得以发展。但悉尼与友好城市交往的制度化机制并不算完善,更多时候,推动其与友城之间合作交流的是非制度化机制。
1. 制度化机制
制度化机制是指在友好城市的交往过程中秉持共同的价值观念,制定了一定的规范并设立相关的机构来处理双方在经贸、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交流问题,一般是由政府主导,包括签订友好城市协议、签署理解备忘录及专门设置负责管理友好城市问题的机构。
悉尼与其友好城市交往的制度化机制并不十分完善。这与澳大利亚整个国家的友好城市机制状况有一定关联。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并没有设立任何专门的政府机构来负责友好城市事务,也没有出台统一的公开政策对友好城市关系进行指导。同时,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也没有设立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来管理或指导其辖区内各城市的国际友好城市关系。因此,悉尼同友好城市之间的外交职能是由悉尼市议会直接执行的。
悉尼市议会制定的《友好城市关系指南》(Guidelines for Sister City Relationships)集中体现了悉尼与其友好城市交往过程中的制度化机制。《指南》最初制定于1985年,于1993年重新修订,悉尼与其他城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时,必须根据它来操作。按规定,悉尼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目的在于以个人交往为基础促进国家友谊、加深相互理解,充分利用地方政府资源,促进经贸、文教等方面的互利交往和各利益集团与产业之间的联系,为城市经验交流提供平台。友好城市协议的签订需悉尼市议会同意,但这只是对悉尼与其他城市建立友好关系的一种公开性声明,不要求悉尼市议会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或为之提供任何资源。⑥因此,悉尼市议会基本上没有为管理友好城市关系或开展相关活动而专门设立政府机构或委员会。只有在涉及到具体的文化交流项目与活动时,可能会由悉尼市议会下属的文化委员会或其他职能委员会进行协助,但并未形成一个长期或定期的机制。
2. 非制度化机制
“友好城市关系通常涉及到社会中主要的三个领域:地方政府、企业界和市民志愿者(市民社会或非政府组织)。”⑦如果说,地方政府的作用更多体现在友好城市交往中的制度化机制上,那么企业界和市民社会则经常作为友好城市交流的非制度化機制发挥作用。
由于悉尼与其大多数友好城市的关系既是建立在双方原有的经济往来基础之上,又能够进一步促进两个城市之间的贸易发展,因此,各企业、事业单位也会积极参与到其中。这一点在近年来悉尼与中国市场方面的贸易往来表现比较明显。鉴于友好城市关系可能带来的市场与商机,不少企业也在积极推动悉尼与广州、澳大利亚与中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例如,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就曾与悉尼某生物医学企业合作生产高科技型产品,推进了广州企业与悉尼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与交流。⑧
另一方面,许多非政府组织也为悉尼及其友好城市关系的建立和维持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些非政府组织既有经济类的也有文化类的,既有澳大利亚国内组织,也有由友好城市所在国设在澳大利亚的非政府组织,同时还有悉尼所参加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
以澳大利亚友好城市协会(Sister Cities Australia)为例。这是澳大利亚第一个关注友好城市交流的协会,每年都会召开友好城市大会,给那些在友好城市关系发展方面表现突出的城市颁发奖项,鼓励各地加强同友好城市的关系;同时,它还帮助澳大利亚国内外希望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城镇寻找与之匹配的澳大利亚城市。
此外,在悉尼与友好城市的交往过程中,友好城市所在国在澳大利亚的非政府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全国日澳协会联盟(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Australia-Japan Societies)、新南威尔士州日澳协会(Australia-Japan Society of NSW)、悉尼日本人协会(Japanense Society of Sydney)、悉尼日本俱乐部(Japan Club of Sydney)及名古屋友好城市协会等组织都在促进悉尼与名古屋的文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南威尔士州澳中商会、澳大利亚中国工商业委员会和悉尼中国文化中心等组织在推动悉尼与广州友好城市交往中的作用也相当重要。
除了上述在与不同友好城市交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非政府组织之外,悉尼还加入了友好城市国际(Sister Cities International),并以此为平台与世界各地的城市交流友好城市交往经验,从而促进自身友好城市机制的完善。
四、小结
通过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交往,悉尼同其友好城市互相交流,加深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发展及城市所在国之间的交流。但从分析可见,在悉尼同其友好城市的交往过程中,制度化机制不够完善。政府对悉尼的友城交往投入资源较少,也因此,某些友城关系(例如悉尼与旧金山、朴茨茅斯等)近乎流于形式。不过,包括公司企业、市民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非制度机制对于悉尼及其友好城市之间的关系确立与发展则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值得我国加以借鉴。
友好城市机制是民间外交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人与人之间日常交往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促进两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城市之间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交往。依托于友好城市关系,两个城市的国际化程度可能得到提升,而两个城市所在国之间的交往也可能更加密切,双方的文化认同感也将进一步提高。在当前的国际局势之下,我国应该重视友好城市外交的发展,从悉尼的友城交往中吸纳成功经验,加强友城外交,致力于在大变革的时代中通过多轨外交的途径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 「注释」
①李小林:《城市外交理论与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16年版,第38页。
②“Guidelines for Sister City Relationships”, City of Sydney,http://www. cityofsydney.nsw.gov.au/__data/assets/pdf_file/0011/107588/Guidelines-forsister-city-relationships.pdf.
③“Report on the Visit to Guangzhou China-November 2009”, Feburary 14th, 2011, p. 3, City of Sydney,http://meetings.cityofsydney.nsw.gov.au/ council/about-council/documents/meetings/2011/Council/140211/110214_ COUNCIL_ITEM09_ATTACHMENTA.PDF.
④《友城简介:悉尼(澳大利亚)》,廣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 www.gzfao.gov.cn/Item/2465.aspx,2015年11月16日。
⑤袁源:《悉尼:南半球的“纽约”》,《国际金融报》,2013年3月13日,第7版。
⑥City of Sydney, “Resolution of Council: 14 December 1992”, http://www. cityofsydney.nsw.gov.au/__data/assets/pdf_file/0011/107588/Guidelines-forsister-city-relationships.pdf.
⑦Bruno Mascitelli & Mona Chung“,Using Sister City Relationships to Access the Chinese Market: New Avenues for SMEs in Regional Austral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cy, Vol. 7, Iss. 2, 2008, p. 206.
⑧《14个友好城市就像14个亲友,广州好朋友遍天下》,南方网,http://www. southcn.com/news/gdnews/gdtodayimportant/200207110788.htm,200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