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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针对浦江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建设存在的森林生态功能脆弱、森林火灾频发、政策引导与生态公益林建设间的矛盾、受益者与保护者的权利与义务失衡等问题,提出了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总体质量、大力推广生态经济栽培模式、建设以生物防火林带为主体的林火阻隔系统、多渠道筹措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等措施。
[关键词] 重点公益林 保护 建设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7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6-0104-02
一、浦江县生态公益林概况
1.浦江县林业概况
浦江县地处浙江省中部偏西,位于东径119°42’~120°07’、北纬29°21’~29°41’之间,东南接义乌市,东北连诸暨市,西南邻兰溪市,西北与建德、桐庐接壤;南北长36.5公里,东西宽39.25公里,土地总面积137.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00.68万亩,占73.3%,是一个"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区县。
全县属丘陵、盆地地貌,低山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0%。土壤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红壤带,共有红壤、黄壤、紫色土、黑色石灰土、粗骨土、石质土、新积土、潮土和水稻土等9个土类,其中红壤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3.6%。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足。年平均气温16.7℃,年均降水量1512.8mm,无霜期209~246天,有利于森林植物生长和发育,对发展林业生产十分有利。
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全县种子植物有128科700多种,其中木本植物75科300多种。国家一二级保护珍稀树种有:南方红豆杉、银杏、金钱松、长叶榧、榉树、三尖杉等。动物有6门、16纲、67目、264科、880种,其中兽类64种、鸟类68种、爬行类37种、两栖类12种、昆虫类599種。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有23种、省级保护动物有17种。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00683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3%。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939422亩,占93.3%;灌木林面积46178亩,占4.59%;疏林地面积54亩,占0.01%;未成林造林地174亩,占0.02%;无立木林地8447亩,占0.84%;宜林地12502亩,占1.24%。全县森林覆盖率71.42%。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393820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39.1%。活立木总蓄积2255046立方米,其中:乔木林蓄积2239562立方米,占99.3%;疏林蓄积34立方米,占0.02%;散生木蓄积2516立方米,占0.11%;四旁树蓄积12934立方米,占0.57%;。竹林面积45449亩,立竹量1268.45万株,其中毛竹林面积44116亩,立竹量1262.19万株;杂竹面积1333亩,立竹量6.26万株。
截止2010年底,全县特色林业基地面积 7.8万亩,其中茶叶34324亩,柑桔3297亩,李(桃形李)14763亩,梨7112亩,板栗6395亩,香榧10000亩,其它经济林2109亩。花卉苗木面积0.8万亩。
2.浦江县重点生态公益发展概况
2004年8月起,浦江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开展。根据“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和稳定林权,体现自愿”的原则,将浦阳江、壶源江源头和两侧的林地,通济桥水库、金坑岭水库、仙华水库周围,仙华山风景区、浙赣铁路两侧、杭金衢高速公路、03省道、47省道、20省道两侧第一山脊线内的山林,均界定为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重点生态公益林按地类分,有林地387408亩(乔木林地379617亩,竹林地7791亩),占98.61%;宜林地2105亩,占0.54%;无立木林地210亩,占0.05%;灌木林地与疏林地3130亩,占0.80%。至2010年底,累计发放生态公益林建设投资2742.6万元;建立并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的规定》、《浦江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浦江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制作和发放了重点生态公益林宣传牌105块,村级生态公益林公示牌117块;每年配备护林员330名,其中专职护林员107名,兼职护林员223名;配备风力灭火器30余台,从营林、森林防火、林政措施三方面着手,多管齐下,切实加强对重点公益林的管护。
二、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森林生态功能脆弱
浦江县392853亩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中,群落结构完整的占16%,结构复杂的占32%,而结构简单的占52%。树种结构不合理,379617亩乔木林地中,以马尾松为主的针叶林占59.8%;阔叶林占34.6%;针阔叶混交林5.6%。树龄组结构比例失调,幼龄林占37.1%;中龄林占59.8%;近熟林占2.8%;成过熟林占0.3%。成过熟林主要分布在偏僻山区和交通不便的地段,林分呈低龄化。
2.威胁生态安全因素众多
一是灾害威胁比较严重。防治马尾松毛虫、松材线虫病形势也十分严峻。
二是人为破坏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非法采石取土、矿山复绿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现象也不断出现,给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3.资金投入明显不足
由于生态公益林建设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生态公益林资金投入很难落实,普遍存在规划容易,实施难的情况,尤其是山区经济比较单一,地方财政对林业的依赖比较强,一旦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势必影响地方财政的收入,因而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缺乏主动性。
4.受益者与保护者的权利与义务失衡
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源在炭汇作用、释放氧气、涵养水源、固土防风、美化环境等方面效益显著,受益面广。据有专家测算,1公顷有林地比1公顷无林地多蓄水300立方米,据此全县重点公益林的水源量相当于570万立方米的水库,受益最多的水厂、电厂、旅游公司等单位均没有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者与建设者作合理的资助及补偿,政府部门也缺乏得力措施实施征取生态补偿费用。权利与义务的失衡性,“我花钱种树,他免费乘凉”、“上游投入,下游得利”的不合理现象依然存在,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保护带来负面、消极影响。 三、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主要措施
浦江县现有生态公益林以林相单调、生态功能低下的马尾松为主,群落结构不稳定,物种多样性丧失,地力衰退严重,抗灾能力弱,蓄水保水功能差,调节小气候效能低,要恢复和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必须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管理与技术措施,对现有的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与建设,以达到恢复森林、提高生态功能的目的。
1.加强宣传,强化保护意识
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此来增加全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局面。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必须长期不懈地坚持,同时要依靠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及必要的经济手段,警示人们保护好生态公益林资源。
2.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总体质量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现代生态学为指导,科学地编制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规划,从全局上对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结构进行优化,对林种、树种、龄组进行战略性调整。同时,要对生态公益林各种类型的现状、目标树种、以及各种经营措施所取得的效果进行调查研究,并分别制定出生态公益林各种林分类型的经营技术方案。加大投入建设力度,在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通过造、封、抚、引等措施,培育复层混交林;通过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工程、森林防火工程建设,以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的总体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能。
3.大力推广生态经济栽培模式
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地范围内的农垦地、坡耕地、开垦山,以及已栽种经济树种的地块,政府部门应按生态优先原则,限制纯经济利益的农业开发;技术部门根据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定,大力推广生态经济栽培模式,引导林农栽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或生态经济型树种,以减低土壤复垦频度,减少水土流失,增强水土保持功能。
4.切实强化林政管理,完善保护机制
一是加强护林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护林员,着重抓好护林员队伍的“五个一”(即一份护林员名册、一本护林员手册、一本巡山记录、一套服装、一个考核办法)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的管护技能,消除管护“盲点”;建立健全护林员考核机制和监管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使各项护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強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通过实行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建立健全专业管火、扑火队伍,加大消防器材的投入和后勤保障力度,以遏制森林火灾多发势头;加强基层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与监测点的建设,运用科学防治手段,加大对马尾松毛虫的防范和除治力度,有效控制疫情蔓延,积极预防松材线虫病传入本县。
三是规范矿山开采管理。制订和完善矿山开采规划,严格禁止在重点生态公益林工程区域内采石取土。对以往开采的矿山,要限期复绿。
四是依法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5.多渠道筹措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
建设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投入是关键。因此,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效益商品化,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让生态公益林建设真正融入市场。具体可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筹措投入资金。
一是政府补助一点。即继续实施和完善现行的财政补助政策,由政府给予生态公益林经营者一定经济补助,逐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二是受益者反哺一点。就是通过建立反哺机制,由森林生态效益的受益者出钱,反哺生态公益林建设。如在水费中带征生态公益林保护费,由下游的受益者给予上游的经营者经济补偿,也可以说是受益者向经营者购买生态效益。
三是社会捐助一点。通过发行生态彩票、向社会各界募捐等途径,募集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弥补投入不足。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评估体系,使对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补偿更趋科学合理。
6.强化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规范、有效、安全运行,加强对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开支范围、拨付程序、拨付方式的管理监督,制定有效的运行机制,防止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被挤占、挪用。
参考文献
[1]浦江县林业局.《浦江县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报告》,2004.8.
[2]《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
[3]《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4]牟艳玲.中国北方森林潜在分布及未来变化趋势[D].兰州大学:兰州大学,2010.
[5]白涛,余泽乾,郑昌友.青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游乐效益的经济评价[J].湖北林业科技.
[6]安永刚,安旭,顾斌.反规划在森林旅游规划中的应用[J].河北林业科技,2004.
[关键词] 重点公益林 保护 建设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7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6-0104-02
一、浦江县生态公益林概况
1.浦江县林业概况
浦江县地处浙江省中部偏西,位于东径119°42’~120°07’、北纬29°21’~29°41’之间,东南接义乌市,东北连诸暨市,西南邻兰溪市,西北与建德、桐庐接壤;南北长36.5公里,东西宽39.25公里,土地总面积137.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00.68万亩,占73.3%,是一个"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区县。
全县属丘陵、盆地地貌,低山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0%。土壤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红壤带,共有红壤、黄壤、紫色土、黑色石灰土、粗骨土、石质土、新积土、潮土和水稻土等9个土类,其中红壤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3.6%。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足。年平均气温16.7℃,年均降水量1512.8mm,无霜期209~246天,有利于森林植物生长和发育,对发展林业生产十分有利。
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全县种子植物有128科700多种,其中木本植物75科300多种。国家一二级保护珍稀树种有:南方红豆杉、银杏、金钱松、长叶榧、榉树、三尖杉等。动物有6门、16纲、67目、264科、880种,其中兽类64种、鸟类68种、爬行类37种、两栖类12种、昆虫类599種。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有23种、省级保护动物有17种。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00683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3%。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939422亩,占93.3%;灌木林面积46178亩,占4.59%;疏林地面积54亩,占0.01%;未成林造林地174亩,占0.02%;无立木林地8447亩,占0.84%;宜林地12502亩,占1.24%。全县森林覆盖率71.42%。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393820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39.1%。活立木总蓄积2255046立方米,其中:乔木林蓄积2239562立方米,占99.3%;疏林蓄积34立方米,占0.02%;散生木蓄积2516立方米,占0.11%;四旁树蓄积12934立方米,占0.57%;。竹林面积45449亩,立竹量1268.45万株,其中毛竹林面积44116亩,立竹量1262.19万株;杂竹面积1333亩,立竹量6.26万株。
截止2010年底,全县特色林业基地面积 7.8万亩,其中茶叶34324亩,柑桔3297亩,李(桃形李)14763亩,梨7112亩,板栗6395亩,香榧10000亩,其它经济林2109亩。花卉苗木面积0.8万亩。
2.浦江县重点生态公益发展概况
2004年8月起,浦江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开展。根据“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和稳定林权,体现自愿”的原则,将浦阳江、壶源江源头和两侧的林地,通济桥水库、金坑岭水库、仙华水库周围,仙华山风景区、浙赣铁路两侧、杭金衢高速公路、03省道、47省道、20省道两侧第一山脊线内的山林,均界定为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重点生态公益林按地类分,有林地387408亩(乔木林地379617亩,竹林地7791亩),占98.61%;宜林地2105亩,占0.54%;无立木林地210亩,占0.05%;灌木林地与疏林地3130亩,占0.80%。至2010年底,累计发放生态公益林建设投资2742.6万元;建立并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的规定》、《浦江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浦江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制作和发放了重点生态公益林宣传牌105块,村级生态公益林公示牌117块;每年配备护林员330名,其中专职护林员107名,兼职护林员223名;配备风力灭火器30余台,从营林、森林防火、林政措施三方面着手,多管齐下,切实加强对重点公益林的管护。
二、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森林生态功能脆弱
浦江县392853亩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中,群落结构完整的占16%,结构复杂的占32%,而结构简单的占52%。树种结构不合理,379617亩乔木林地中,以马尾松为主的针叶林占59.8%;阔叶林占34.6%;针阔叶混交林5.6%。树龄组结构比例失调,幼龄林占37.1%;中龄林占59.8%;近熟林占2.8%;成过熟林占0.3%。成过熟林主要分布在偏僻山区和交通不便的地段,林分呈低龄化。
2.威胁生态安全因素众多
一是灾害威胁比较严重。防治马尾松毛虫、松材线虫病形势也十分严峻。
二是人为破坏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非法采石取土、矿山复绿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现象也不断出现,给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3.资金投入明显不足
由于生态公益林建设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生态公益林资金投入很难落实,普遍存在规划容易,实施难的情况,尤其是山区经济比较单一,地方财政对林业的依赖比较强,一旦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势必影响地方财政的收入,因而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缺乏主动性。
4.受益者与保护者的权利与义务失衡
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源在炭汇作用、释放氧气、涵养水源、固土防风、美化环境等方面效益显著,受益面广。据有专家测算,1公顷有林地比1公顷无林地多蓄水300立方米,据此全县重点公益林的水源量相当于570万立方米的水库,受益最多的水厂、电厂、旅游公司等单位均没有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者与建设者作合理的资助及补偿,政府部门也缺乏得力措施实施征取生态补偿费用。权利与义务的失衡性,“我花钱种树,他免费乘凉”、“上游投入,下游得利”的不合理现象依然存在,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保护带来负面、消极影响。 三、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主要措施
浦江县现有生态公益林以林相单调、生态功能低下的马尾松为主,群落结构不稳定,物种多样性丧失,地力衰退严重,抗灾能力弱,蓄水保水功能差,调节小气候效能低,要恢复和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必须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管理与技术措施,对现有的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与建设,以达到恢复森林、提高生态功能的目的。
1.加强宣传,强化保护意识
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此来增加全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局面。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必须长期不懈地坚持,同时要依靠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及必要的经济手段,警示人们保护好生态公益林资源。
2.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总体质量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现代生态学为指导,科学地编制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规划,从全局上对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结构进行优化,对林种、树种、龄组进行战略性调整。同时,要对生态公益林各种类型的现状、目标树种、以及各种经营措施所取得的效果进行调查研究,并分别制定出生态公益林各种林分类型的经营技术方案。加大投入建设力度,在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通过造、封、抚、引等措施,培育复层混交林;通过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工程、森林防火工程建设,以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的总体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能。
3.大力推广生态经济栽培模式
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地范围内的农垦地、坡耕地、开垦山,以及已栽种经济树种的地块,政府部门应按生态优先原则,限制纯经济利益的农业开发;技术部门根据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定,大力推广生态经济栽培模式,引导林农栽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或生态经济型树种,以减低土壤复垦频度,减少水土流失,增强水土保持功能。
4.切实强化林政管理,完善保护机制
一是加强护林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护林员,着重抓好护林员队伍的“五个一”(即一份护林员名册、一本护林员手册、一本巡山记录、一套服装、一个考核办法)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的管护技能,消除管护“盲点”;建立健全护林员考核机制和监管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使各项护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強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通过实行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开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建立健全专业管火、扑火队伍,加大消防器材的投入和后勤保障力度,以遏制森林火灾多发势头;加强基层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与监测点的建设,运用科学防治手段,加大对马尾松毛虫的防范和除治力度,有效控制疫情蔓延,积极预防松材线虫病传入本县。
三是规范矿山开采管理。制订和完善矿山开采规划,严格禁止在重点生态公益林工程区域内采石取土。对以往开采的矿山,要限期复绿。
四是依法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5.多渠道筹措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
建设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投入是关键。因此,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效益商品化,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让生态公益林建设真正融入市场。具体可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筹措投入资金。
一是政府补助一点。即继续实施和完善现行的财政补助政策,由政府给予生态公益林经营者一定经济补助,逐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二是受益者反哺一点。就是通过建立反哺机制,由森林生态效益的受益者出钱,反哺生态公益林建设。如在水费中带征生态公益林保护费,由下游的受益者给予上游的经营者经济补偿,也可以说是受益者向经营者购买生态效益。
三是社会捐助一点。通过发行生态彩票、向社会各界募捐等途径,募集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弥补投入不足。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评估体系,使对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补偿更趋科学合理。
6.强化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规范、有效、安全运行,加强对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开支范围、拨付程序、拨付方式的管理监督,制定有效的运行机制,防止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被挤占、挪用。
参考文献
[1]浦江县林业局.《浦江县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报告》,2004.8.
[2]《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
[3]《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4]牟艳玲.中国北方森林潜在分布及未来变化趋势[D].兰州大学:兰州大学,2010.
[5]白涛,余泽乾,郑昌友.青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游乐效益的经济评价[J].湖北林业科技.
[6]安永刚,安旭,顾斌.反规划在森林旅游规划中的应用[J].河北林业科技,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