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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按照新颁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的要求,正确测算企业未来一定期间的目标利润销售量,已成为广大会计工作者普遍关注的企业会计问题之一。笔者现也就此问题谈谈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为保证目标利润销售量测算结果的正确性,必须从成本和业务量二者之间的依存关系出发,对新会计制度下的若干成本(费用)项目进行分解,而不宜简单地把间接制造费用和各项期间费用都当作固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