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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曾陷入网络募捐营销事件的5岁女孩罗一笑因白血病去世了,其父亲罗尔表示“会将整个遗体捐献出去”,这引发质疑和争议。
法律人刘昌松撰文表示,中国尚无遗体捐献方面的全国性立法,但部分省份有了地方性立法,例如《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和《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
全国性的,有针對器官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罗尔所在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也有完全一致的规定。
对于遗体捐献,法律人刘昌松进一步推论:国务院的相关条例虽只是针对死者“捐献器官”而言,但“捐献遗体”相当于把“所有的器官”一并捐献,故将该规范适用于死后整个遗体的捐献,应该不是问题。
显然,上述文件基本上都给了死者家属100%的决定权。
然而,过度赋权有矫枉过正之嫌。比如中国存在器官交易地下市場,捐献者对相关机构不够信任、不敢信任,捐赠程序不严格,其公平公正问题令人心忧,又如“入土为安”的观念消损了捐献意愿,更重要的还是,家属真的可以替死者作主吗?
人们之所以觉得用捐赠的方式处理遗体,可能冒犯死者,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在于死者生前并未表态,即便是亲属也不能为其代为发声。这也是为什么在许多国家,“推定同意”(即死者未表态情况下,默认同意捐献器官)或变形的“亲属同意”(避免亲人起诉)都是一个很有争议的做法。
但如果逝者生前明确说了愿意捐赠,那情况便大有不同,就基本上不
法律人刘昌松撰文表示,中国尚无遗体捐献方面的全国性立法,但部分省份有了地方性立法,例如《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和《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
全国性的,有针對器官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罗尔所在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也有完全一致的规定。
对于遗体捐献,法律人刘昌松进一步推论:国务院的相关条例虽只是针对死者“捐献器官”而言,但“捐献遗体”相当于把“所有的器官”一并捐献,故将该规范适用于死后整个遗体的捐献,应该不是问题。
显然,上述文件基本上都给了死者家属100%的决定权。
然而,过度赋权有矫枉过正之嫌。比如中国存在器官交易地下市場,捐献者对相关机构不够信任、不敢信任,捐赠程序不严格,其公平公正问题令人心忧,又如“入土为安”的观念消损了捐献意愿,更重要的还是,家属真的可以替死者作主吗?
人们之所以觉得用捐赠的方式处理遗体,可能冒犯死者,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在于死者生前并未表态,即便是亲属也不能为其代为发声。这也是为什么在许多国家,“推定同意”(即死者未表态情况下,默认同意捐献器官)或变形的“亲属同意”(避免亲人起诉)都是一个很有争议的做法。
但如果逝者生前明确说了愿意捐赠,那情况便大有不同,就基本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