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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在《历史研究》2004年第6期撰文指出市易法的内容不限于发展官营商业和借贷业,还包括对政府购买制度的改革;市易务也不仅是官营商业和借贷业机构,还属于重要的政府购买机构。市易法改革的对象是政府购买活动中的痼疾——科买之弊;改革的目的是“省公私烦费”,节约财政开支,减轻百姓负担;市易务实施改革的手段主要是推行承包制,改革的步骤是先承包诸路上供物资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