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军三者之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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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国民大革命过程中,国民党的党治模式从广东一隅推向南方数省,在此前后随着国民党内权力结构的持续变化,“以党治军”“以党统政”等党治原则逐渐被修改。长沙《大公报》在北伐期间的大量报道,以舆论的角度呈现了湖南地区党政军三者之间的博弈,展现了党治模式推广过程中多种矛盾的交织,以微观视角再现中国近代历史的复杂面貌。
  [关键词]国民大革命;长沙大公报;党治模式;国民党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6)02-0116-05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的党治模式是孙中山等人“以俄为师”的结果。北伐前,党治模式即已充分运用于广州国民政府的政治运作之中。北伐开始后,国民革命军节节胜利,党治模式也顺利地运用于湖南、江西、福建等新占地区。目前,学界对于国民党党治模式的考察,多局限于制度、理论上的静态考察,着墨于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对于北伐时期的党治模式推广的动态研究较少。笔者认为,党治模式的推广必须置身于北伐具体历史环境中进行考察,因此,从舆论视角出发,对党治模式在湖南地区的推广进行历史还原,显得尤为必要。
  长沙《大公报》创办于1915年9月1日,李抱一、龙兼公、张平子等人一度担任主编。1927年3月2日停刊前,该报注重对时事进行评论报道,多以独立姿态呈现。1926年7月北伐开始后,长沙《大公报》对于北伐时期湖南的社会、政治变化情形报道全面,特开设了《各地特约通信》专栏,将湖南基层各县的情形做长时期报道,较为客观地展现了湖南地区党、政、军三者的矛盾冲突。本文主要通过长沙《大公报》在北伐时期对湖南情形的报道,就国民党党治模式推广予以考察。
  一、“以党统政”与基层党政矛盾
  1926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誓师北伐,北伐军迅速进入湖南地区。随着军事上的胜利,湖南各地国民党党部纷纷建立,组织迅速侵入地域社会之中,并很快建立一套新的权力机构、社会政治秩序。在此之前,国民党党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就颇为微妙,在“以俄为师”,国民党实行改组后,广州国民政府的党政关系呈现出二元性的特征:一方面是在中央层面采取以党统政的策略;另一方面,在省以下却明显不同,采取了平行的双轨制,地方党部的功能大多停留在主义的宣传、民众动员组织、民众运动推动三个方面,远未实现一元化的领导,实际权力仍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北伐军刚进入湖南之际,湖南省国民党党部对于基层党政关系曾有明确解释:1926年7月23日,湖南湘潭收复不久,湘潭国民党党部曾致函该县县长,提出县政府应受国民党党部的指挥,“省党部闻悉,特于昨致电制止,并申明党部与政府之关系,其文曰,湘潭国民党县党部览,闻报载该党部致函县长,有县政府须接受的指挥云云,查县政府系直接归省政府指挥,而省政府又系直辖于国民政府,党部与政府实各有组织系统,若县政府受县党部之指挥,或省政府受省党部之指挥,有碍政府之组织系统,殊属不合,以后该县党部如有须与县政府商决,或互有关系之事件,可与县政府商议,不可以命令行之。”[1]
  北伐军军事上收复湖南等地,并不意味着社会结构的彻底转变和基层政治生态的根本变化,在县以下广大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未有大的变化,也没有撼动地方的权力格局。国民党党部成立之后,面临着如何处理与原先地方精英关系,复杂的社会阶层矛盾既影响了当地政治生态,也对国民党党政关系造成严重影响。湖南石门地区的党政冲突从整个湖南地区的视域来考察比较有代表性。
  湖南常德石门县地处湖南西北,离湖南政治中心长沙较远,即使如此,在国民大革命的风潮下,石门境内的政治生态也掀起极大波澜。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的学员培训中,自1925年4月第四期开办始,湖南籍学员明显增多,其中即有湖南常德籍学员,常德石门境内国民党党部也在逐渐建立,筹建经过,最早可上溯到军阀赵恒惕统治湖南时期,“赵恒惕在湘的时候,我们的党,虽不能公开活动,但是我们党的主张,都在群众中充分的宣传出来!党的组织,却随着赵恒惕压迫的程度而日益发展了!”[2]1926年5月,石门县设立了国民党县党部筹备处[2],9月北伐军进抵石门[3],石门县国民党党部正式成立。仅仅数月之后,至1926年底,石门县县党部与县政府就产生了严重矛盾,甚至于县政府将县党部两名人员拘捕、监禁,县党部其他党员纷纷逃散,石门当地驻军甚至要求“确实铺保出具切结,方允释放。”[4]
  县党部与县政府纷纷向上级反映,互相攻击。县党部指责该县土豪劣绅“联合县长彭石渠、团长刘珊,尽力破坏党务,摧残农运,且嫉吾同志奋斗。唆使已撤农特员熊润民,伙同熊轮传、陈拔萃等,组织非法伪党。发出打倒县党部,解散农协,取消各学校……伤农协二人,封乡农协会,更按册缉捕党员。”[5]石门县县长彭石渠、驻防军九军一师八团长刘珊则宣称:“陈峨、熊彦明等假县党部名义集众闹署、逼印,业迭电呈在案,唯伊等投机入党,违反民意,种种行为不啻为新土豪劣绅。”[5]
  两者对比可以发现,党部与政府之间矛盾尖锐,当时的看法是“外间有传党部人员,拟捉王立齐(乩坛掌坛者),盛再生游街(亦文坛中人)之说未见实行。惟将乩仙坛改为第一高小校址,将同善社取消而已,此县党部人员与旧绅士不相融洽之大原因也。”[6]其中还夹杂着原有的社会矛盾和权力斗争,“省特派员农民协会长熊润民,系王立齐之女婿。与旧绅士较为接近。本拟将乩仙坛改为农民协会会址,两次召集农民欢迎熊会长,均被阻未成,后经彭县长石渠从中调解,始未酿成事端。党部中以农工部长吴协众最为激烈,熊润民之不能履行职权,吴颇有力。”引发此次党政风潮的直接原因是“最近新关区,捣毁团局事发生。驻石团长刘玉珊,县长彭石渠奉警备司令陈昆化令,缉捕新关区农协委员长阎于榜及吴协众。迨阎就捕,党部熊彦明、陈廷谟等十余人前往县署要求释放,并取消捕吴令。熊、陈二人语言激烈,刘团长、彭县长遂将二人收押。”[6]
  党政矛盾爆发之前,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有意在湘西地区设置党务专员负责协调党政关系,1926年9月23日,省党部执行委员王基永被任命为湘西党务专员[7],“特电湘西各军官,各机关请予保护。”[8]其实,在此之前,王基永就在湘西视察党务工作[9]。同年10月,湖南省国民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县市党部与县长关系之决议案》对基层党政形态作为规范,提出“县长与市县党部立于同等地位,遇事以协商方式解决”;“县长须尊重市县党部之地位,接受其指导监督。”[10](p.50)即使如此,党政矛盾仍无法避免。石门地区国民党党政矛盾的发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社会原因:   第一,从政治生态的演变角度考察,国民党党部的建立与党治模式的推广、国家权力的重构有密切关系。基层党部的建立是国民党欲借党治模式来重构国家权力的基本步骤,意图将国家意志透过国民党基层党部直接贯彻到地方。但国民党在北伐途中军事上高歌猛进,仅将北洋军阀势力击溃、驱逐,并未对湖南、湖北、江西、福建等地的政治生态根本改变,尤其是未能将县以下广大地方精英把持的政治体系摧毁、重构,这也导致上层的军事——政治集团虽然瓦解,但下层的政治基础仍然顽固存在。这是国家权力重构过程中,国家意志与地方势力的冲突,也是国民党难以解决的政治难题。
  第二,社会矛盾的冲突的形式演化。在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的原先政治权力体系中,并无国民党党部的一席之地,国民党党部是建立在国民革命军军事胜利的基础之上,国民党党部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政治体系,使得原先在社会中寻求政治参与、政治权力的社会阶层找到了新的平台,社会阶层的冲突以党政矛盾的形式表现了出来。考察石门县的党政情形,其党部人员多是以青年学生等在原先政治结构中,未占主导地位的激进分子组成,“石门县党部成立以来,党员分子以学界青年为最多。一班旧绅士较有实力者如盛再生、王渠吾、王立齐、郭东史、熊轮才、龚星伯等概未加入。”[6]
  近代以来,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二元特征日益明显,相对于城市中工人阶级的成长,广大乡镇仍是农民阶级占据绝大多数,县以下的社会冲突大体集中在农民与地主之间。而在清末以来社会结构、社会政治发生变化过程中,随着科举废除,县以下的乡村中青年学生、教师为代表的中下层知识分子在社会政治系统中,丧失了原有的社会地位,渴望通过新的途径,越过当前政治体系重获得政治参与与政治权力。国民党党部甫一建立,为履行使命并确立权威,往往立即展开民众运动,民众运动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除了激动人心的政治口号,更多的是民众运动带来的资源再分配和权力结构调整,而在政治体系中失势的中下层知识分子凭借国民党党部平台深深地介入这场冲突之中,也致使一般的士绅及既得利益者与国民党党部极易产生冲突。
  湖南省国民党党部及湖南省政府对石门党政冲突的处理意见是:“陈廷谟等,以代表资格晋署陈词,尤不宜擅予拘押……政府查核情势,当将该县长彭石渠免职,改委刘夷同志接署,藉平民愤。而尊党纪。”[11]但这种处理方式治标不治本,仅将县长免职、党部被羁押人员释放,并没有解决石门地区的党政矛盾、社会矛盾。仅仅过了一个月,石门地区矛盾更激烈地表现出来:1927年2月26日,石门县国民党党部采取了更大的行动:“本月十三日,据属县新关区农民协会委员长阎昌奎、副委员长邓恒泰等率同区农民协会会员二百余人来署,口头报称本县土豪龚星伯、曾茂齐、王告吾等,业于今日同时捕获,当经民众公决,立予就地击毙。”[12]
  从湖南石门一隅的党政矛盾来考察北伐期间的基层党政矛盾,可以看出国民党党部被卷入地域社会原有的矛盾、冲突之中,并由于国民大革命的推进和党治模式的推广,使得原先暗潮汹涌的社会矛盾激烈迸发,作用于国民党基层党政之间原先就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最终以党政矛盾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以党治军”与党、军纠纷
  如果说国民党基层党政矛盾的爆发存在社会原有矛盾演绎的痕迹,那么国民党党部与军队之间的纠纷和湖南地区原有的社会结构没有太多的联系,国民党党部与国民革命军均是外源性的政治力量,双方纠纷是在原有体制框架之内的冲突,其源于“以党治军”原则的不断弱化。而且在基层政治生态中出现了大量的党、军之间的纠纷冲突,这与国民党党治模式在基层上的运作和国民党权力结构的变化有密切关联。
  就湖南地区而言,湖南南部的衡阳地区发生的驻军捣毁县党部事件比较集中反映了这种矛盾。衡阳县党部原在农民协会处办公,“因学前街旧奉祀官署驻军退出,商承八军军部留守处唐副官丙炎许可,将部移设该处。”仅过两日后,“八军四师三六营胡营长率刘连长、全部械兵,捧令驰至将党牌折倒,监察委员胡光煊与之交涉,毒殴垂毙。常委等赶向军部留守处刘副官求救,到时全街交通断绝。青委戴俊、组委蒋琨,均被捕去。同时并将市部、县部、学联会、雪耻会、庆祝北伐胜利大会筹备处、县农协会概行分兵围住搜殴。”[13]“农民协会陶慕衡被殴,市党部王阳被殴,右手已断,万先贤被刺刀伤目,已盲。”[14]事件发生后,衡阳县国民党党部及各团体纷纷向广州国民政府、北伐军总司令蒋介石、北伐军前敌总指挥唐生智及湖南省政府、省党部申诉,要求“严办胡营长、枪决刘连长,因伤致死者抚恤金二万元,成废疾者抚恤金一万元,警厅布告肇事原因。”[14]衡阳县国民党党部特派人员赴省城长沙制造舆论,“前日下午四时,衡阳特派代表罗松涛假省教育会幻灯场开招待各界茶会,各团体各学校代表到场约百余人。”罗松涛向各界报告衡阳事件的经过,各界代表纷纷表示“此系反动派之结合向我们进攻。”会议结果是:“一、以代表大会名义发表宣言;二、电请唐军长刘师长严办;三、请愿。”[15]
  此事事实清楚、证据充实、责任明确,但处理的过程及结果却耐人寻味。湖南省警察厅周厅长提出:“对于惩办两条,要求删去,以后各条尚可商量。”[14]湖南省政府及国民党湖南省党部认为此事影响重大,必须派员调查,“现省党部已推何叔衡、吴鸿骞二人为查办员,省政府派副官王炳南为查办员,即日会同赴衡查办。”[16]
  在派员调查的同时,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数次召开会议讨论此事,反应激烈,认为该事件“非单纯的偶然的无知士兵不谙军纪、党纪之冲突,实为当地土豪劣绅及反革命派暗中挑唆,致酿成该胡营长刘连副等带兵捣毁殴捕之蠢动。”“此事即反革命派向革命派反攻之始。”在向国民党中央党部及湖南省政府发出通电要求三项处理原则:“(一)请将带兵行凶之工兵营营长胡德春及该营刘连副等主要犯逮解来省。听候查办。(二)分别抚恤殴伤职员。(三)请通电各军长官保障党部安全,严禁与当地土豪劣绅反动派分子勾结,并加意政治训练,使军队认识党之尊严,与党部发生争执时,须呈候上级长官咨请省党部核办,不得有越轨行动。”[17]很快省党部特派员何叔衡将“调查报告书,邮寄来省”,“昨省政府又特派军事厅少校副官(原军事厅少校科员),调查此案真相,以凭办理。”[18]   湖南省国民党党部的处理要求与唐生智、蒋介石等军事主管的处理的意见并不一致,10月12日,唐生智向衡阳县党部发出慰问电:“具悉敝军工兵营,与党部发生冲突,殴伤同志,事出敝军,深为抱歉,已令军事厅,迅事查明严刑惩处,对受伤诸同志,优给医药费,并饬军队,加意军事训练矣。”[19]13日,唐生智为此事向留省部队发令训诫:“各部队务须尊重党部,密切联络,与民众团体竭诚合作,如遇有争执之处,须呈报上级长官核办,不得发生冲突。尤不得袒护当地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之非法行为,致妨军誉,并须加紧争执训练,使官兵均能深明主义,确守党纪军纪保证我八军爱护民众之光荣历史。”[20]作为总司令的蒋介石发电指示:“如果属实,殊属非是,除饬唐总指挥查办具复外,特此电闻。省政府前派军事厅副官王炳南赴衡调查,昨已查竣回省,当具报省政府核办。”但蒋介石对于该事情的处理定了基调,认为“该案大致系由误会酿成。”[21]蒋介石的电文对最后的处理结果有重要影响,以误会作为事件的定性,将一个影响较大的党军纠纷就此消于无形,肇事者并未受到严重处分。
  从湖南全省来看,衡阳事件、石门事件绝不是个案,仅是其中影响较大,波及较广的典型事例,长沙南部的株洲攸县、北部的岳阳湘阴县等地也出现国民党党部被捣毁事件:攸县“团防局局长王浩突派团丁多名,捣毁新市区党部。”[22]攸县县长廖晋却置之不理,“激全体党员公愤,势将暴动。”[23]湘阴县永丰区党部控诉“谢湘频捣毁党部”“以打倒永丰国民党为口号”“非将永丰国民党员一网打尽不止。”[24]从北伐过程看,国民党基层党部在党治模式推广过程中,并没有强有力的支撑,以至于国民党基层党部在党政、党军冲突中屡屡成为弱势的一方。早在广州国民政府奉行党治模式之初,在省以下的党政之间的权能划分中,隐藏了双方必然发生冲突的因素:没有行政资源可供汲取的国民党党部对同级政府没有真正制约手段,在政治运作过程中,只能依赖于民众运动在政治格局中获得一席之地,通过对民众的组织、动员,对民众运动的规模、方向的把握,实现对民众运动的领导,同时,国民党党部在民众运动中,冲击原有的秩序来获取与同级政府并驾齐驱甚至超越的权威。与广东地区不同的是,北伐时期的国民党政权是凭借武力来实现对湖南地区的占领,因此,在广东普遍存在的国民党基层党部与原先地方政治精英共享政治资源的局面在湖南地区很少发生,在北伐过程中,原先的统治机构、统治形式被推倒,如省、市、县议会均被明令取消,“湖南省议会系根据旧省宪法产生,与现行制度不合,省宪既已消灭,议会无从附属,应即明令取消,以杜假借。”[25]党、政双方都迫切要在这一片刚收复的土地上填补权力的空白,因此,国民党党部主导的民众运动的发展往往超出界限,也造成基层党政矛盾的丛生。对行政体系无法制约的国民党党部,在与军事机关冲突时更无法获得行政机关的支持,独立面对二者的攻击,尤其在矛盾解决时候突出反映。
  三、权力结构运行中的复杂面相
  在国民党标榜的党治模式中,处于中心位置的是党权,其原则在于“以党统政”“以党治军”,党政、党军的关系矛盾的源头在于国民党的党治理论中,国民党党权对政府、军队二者的制约。在政府与军队之间则没有这样的困扰,在长沙《大公报》的报道中,甚少见到国民党地方政府与驻军之间的激烈矛盾,反而在一些具体事务上存在合作迹象,在前述石门党政风波过程中,石门当地的驻军即与石门县政府合流。甚至于在政府举办公债时,积极予以协助[26],双方对某些具体事务也能予以协调,如贺龙、杨其昌两师长在常德设立的军资统筹处“与省方之军资处相违,昨特令两师长即日撤销,并饬令常德县长查明办理。”[27]即使有驻军滋扰政府部门的事件,一般都能很快处理,比如,长沙地区1926年9月3日,曾有伤兵捣毁县署、殴打职员的事件,卫戍司令部处理极严:“除将首犯周胜春枪决外,其余刘自新处徒刑一年,罗金生处徒刑一月,寄押陆军监狱署。”[28]有效制止了此类事件的发生,与党军、党政纠纷的处理相比明显坚决果断。
  军政之间主要在于军权逐渐凌驾于党权、政权之上,形成以军控政的格局,前文已述;另一方面,军政矛盾来源于客军的存在和对行政体系的牵制与控制。
  从1926年7月北伐军进入湖南地区,至9月湖南各地相继收复,这一时期军事战争激烈,“每克服一县,即设置县长一员,以执行全县之政务,县长由前方军政治部主任选委之,选委之后应即呈报总司令部政治部备核,转呈总司令部察核,加委或改委”[29]:第十军军长王天培委任姚炳麟代理靖县县长、张化球代理黔阳县长,“又慈利县长随军出走,经贺师长龙委任李龙飞代理。”[30]“第九军彭军长委任陈万钟为凤凰县长”,“贺师长龙委任符学鹄为临澧县长。”[31]军事长官出于形势需要在占领地实施管制、处理行政事务仍属于情有可原。但到12月份,湖南省政府成立后,军人干政的情况仍愈演愈烈,相继发生数起军事长官随意任免县长、将省政府委任县长驱逐情形,湖南民政厅发电痛斥“县长既经省政府任命,职责所在,关系非轻,何得与他人私相授受,来去自由,殊为悖妄。”[32]虽然湘西的将领王天培、彭汉章等曾公开声明不干涉行政权力:“为尊重湘省政府政权起见,承认湘西一带县长、局长等行政司法各官吏统由湘省政府委任,以统一政权。”[33]但事实情形又与省政府所言绝然不同,湖南省民政厅冯厅长即指出:“湘西客军自由任免行政官吏,不独常德一县为然,如王天培委任杨梅珊为县长,毛鸿翔又委陈开钧……又如芷江王天培委任张朝升,袁祖铭又委张永松,湘政府委任之钱唯麒,被拒返省。又如黔阳,王天培委任张化球,袁祖铭又委申思,湘政府所委之刘则愚被拒返省。又如麻阳彭汉章委任郑赫,袁祖铭又委颜瑜,霸据县印……总之,如该军势力所到,民财两政无不恣意把持,湘政府屡与协商,迄无效果,不徒破坏湘省政权之统一,阻碍训政之进行,且似此扰乱党军后方,违反钧座命令,对于大局障碍尤多。”[34]
  有碍于军人干政现象严重,12月16日、17日北伐军前线总指挥唐生智相继两次通电,严禁军人干政:“政治败坏,原因不一,而军人蔑视行政威权,紊乱行政系统,实为主要原因……一切用人行政,悉由政府主导,吾辈不当过问……凡属军人以外之事,绝对不闻不问,征收机关人员,尤不可轻易举荐,如其实有贤者,亦只可函达主管机关,请其考察存记,绝不可指缺荐人。”[35]“文武官吏,各有职权,用人行政,不容紊乱,乃者军阀割据,举民财各政,悉纳于军权之下,以达其任用四人营谋私利之心……凡我武装同志,急宜脱离旧习,自今以后,其各恪守范围,尊重行政系统,军队所至地方,一切民财政务绝勿干涉。”[36]但其效果并不彰显,仅数日之后,就发生第九军军长彭汉章任意更换绥宁县长一事,湖南省政府向彭汉章发电“请尊重湘省主权”,湖南省民政厅“电绥宁各团体拒绝更委。”[37]而彭的部下钟灵携所部驻扎桑植,“霸管全县民刑诉讼,派员设置种植局,收取苗捐。政府命令,既被阻挠,地方官吏,不能行使职权。”[38]惹起纠纷不断。   北伐时期,国民革命军收编了大批湘军、黔军等军阀部队,一度军队数目急剧膨胀,但在军令上并未做到一元化,收编的将领仰照此前政治运作方式,以军权为后盾支配政权,进而有割据地盘趋势,由此产生军政之间矛盾,但这类型的军政矛盾,随着彭汉章、袁祖铭等人或死或囚逐渐平息。北伐过程中,蒋介石依靠军权逐渐成为国民党人的强人,在内部,更是军权日益超过党权,集中表现在军队中的变化。同时权力结构的持续变化,使得蒋介石逐渐以军权凌驾于党权之上,更加彻底腐蚀党治的基础,这也影响基层党政关系不断出现新的矛盾。
  四、余论
  党治模式并不是中国自身政治发展自然形成的结果,是一种外源性的政治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引进是为了克服此前国民党党力不足的弊端,解决国内军阀割据、国将不国的混乱状况。在引进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权力的相对集中,但这种体制虽然以苏联为模板,在国民党初创时期就与苏联有诸多不同。至国民大革命发展的短短几年中,以党统政、以党治军原则虽然建立,但没有在政治实践中反复锤炼,党治模式没有形成权能明确、结构稳固的政治体系,在国民党主要领导人的动摇下,终究会回归到政治传统。北伐期间,党、政、军三者在政治格局一直处于博弈地位,这不仅是政治人物之间的权力、地位的冲突,社会阶层矛盾的演化,更是三种政治力量在即将到来的更大的政治舞台的权力斗争预演。
  [参 考 文 献]
  [1]省党部致湘潭县党部之要电[N].长沙大公报,1926-07-23(7).
  [2]王基永.最近湖南之政治概况和党务概况[J].政治周报,1926-05-24(13).
  [3]常德通信中之湘西军讯[N].长沙大公报,1926-09-04(6).
  [4]石门[N].长沙大公报,1927-01-07(7).
  [5]石门县党部与县署之大纠纷[N].长沙大公报,1926-12-31(6).
  [6]石门公法团全体离职之大风潮[N].长沙大公报,1927-01-06(7).
  [7]湘西设立党务专员[N].长沙大公报,1926-09-23(6).
  [8]省政府请电保护党务专员[N].长沙大公报,1926-10-10(7).
  [9]各县特约通信(湘乡)[N].长沙大公报,1926-09-16(3).
  [10]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部.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宣言及决议案[Z].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秘书处,1926.
  [11]省党部解决石门党部大风潮[N].长沙大公报,1927-01-14(6).
  [12]石门农协会处决三大劣绅志[N].长沙大公报,1927-02-26(6).
  [13]衡阳驻军捣毁县党部[N].长沙大公报,1926-09-25(3).
  [14]衡阳驻军捣毁县党部三志[N].长沙大公报,1926-09-28(3).
  [15]衡阳代表招待各界茶会记[N].长沙大公报,1926-09-30(6).
  [16]衡阳驻军捣毁党部之续闻[N].长沙大公报,1926-09-27(6).
  [17]衡阳党部被捣毁案之近讯[N].长沙大公报,1926-10-02(2).
  [18]省政府派员调查衡案[N].长沙大公报,1926-10-06(6).
  [19]唐军长对衡阳驻军捣毁党部案之来电[N].长沙大公报,1926-10-12(6).
  [20]唐军长训诫留省部队[N].长沙大公报,1926-10-13(6).
  [21]总司令对于衡阳驻军捣毁党部之来电[N].长沙大公报,1926-10-13(6).
  [22]攸县团防局捣毁新市区党部[N].长沙大公报,1926-09-29(6).
  [23]攸县捣毁区党部之纠纷[N].长沙大公报,1926-10-07(6).
  [24]永丰区党部被人捣毁[N].长沙大公报,1926-10-09(6).
  [25]取消省议会之明令[N].长沙大公报,1926-08-09(6).
  [26]湘西将领协助举办公债[N].长沙大公报,1926-09-25(3).
  [27]常德军资统筹处撤销[N].长沙大公报,1926-09-29(6).
  [28]卫戍司令部处置伤兵捣毁县署案[N].长沙大公报,1926-09-03(6).
  [29]总政治部重要文件公布[N].长沙大公报,1926-08-20(6).
  [30]关于县长新换委[N].长沙大公报,1926-09-11(3).
  [31]彭贺两军官改委两县长[N].长沙大公报,1926-09-27(6).
  [32]民政厅电斥私授官职县长[N].长沙大公报,1926-12-16(7).
  [33]湘西将领不干涉行政[N].长沙大公报,1926-09-20(2).
  [34]冯厅长电呈客军把持湘西民财两政情形[N].长沙大公报,1926-12-17(3).
  [35]总指挥严禁军人干政[N].长沙大公报,1926-12-17(3).
  [36]总指挥严禁军人干政又一电令[N].长沙大公报,1926-12-16(6).
  [37]请客军尊重湘省主权[N].长沙大公报,1926-12-25(6).
  [38]省政府电请撤惩九军干政军官[N].长沙大公报,1926-12-21(6).
  (李晔晔:长春大学讲师,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历史学博士;刘俊梅:长春大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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