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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权的合法性问题是传统法制向现代法治转变过程中凸现出来的一个问题。在和平的环境中,治权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这两条途径取得。中国共产党通过民主协商而不是通过全民选举的途径来获得执政的合法性,这是中国特有的历史条件的产物,也是当代中国的共产党人根据当前中国的具体国情作出的理性选择的结果。通过民主协商来取得教政的合法性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1)要在党内和党外形成一套明确而稳定的民主协商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2)通过协商机制要做出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决定;(3)要形成合理的分权与权力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