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的检察官宣誓制度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enfa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宣誓规定》?共8个条款,分别规定了宣誓制度的依据、宣誓主体、形式、誓词、组织实施等基本内容。按《宣誓规定》要求,今后检察院人员初次担任检察官职务、检察官晋升等次,应当以公开宣告誓词的方式,郑重承诺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职责的坚守,自觉接受监督。检察官宣誓制度的确立,有助于提升我国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我国的检察执法公信力。
  一、宣誓制度概述。
  宣誓仪式或制度在古代中西方就已经存在。古罗马帝国十分重视宣誓仪式,以法律的形式将宣誓分为任意宣誓、强制宣誓和请求宣誓。我国《尚书》中的《泰誓》、《牧誓》、《甘誓》、《秦誓》等篇章也都有关于先秦时期战前举行誓师活动的记载。但是,中西方古代社会的宣誓都带有宗教或神秘色彩。到了近代,随着宪政、人权观念等民主思想的广泛传播,在西方民主国家逐步形成了政治领袖向公众宣誓效忠宪法和忠于国家的制度,宣誓制度由此成为西方现代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代中国,1912年元旦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就职典礼上宣读总统誓词,开启了民国政治宣誓之先河。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宣誓条例》,从而使民国时期的宣誓制度走上了程序化和制度化的轨道。1946年由国民党把持的“制宪国大”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第48条对总统宣誓的誓词作了明确的规定。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取消了一系列的政治宣誓制度,直到20世纪初,国内有关学者才重提建立我国的政治宣誓制度。
  其实,西方国家并没有单独列出的检察官宣誓制度,检察官宣誓制度是体现在司法宣誓或政治宣誓之中。美国检察官和法官在任职和审判时都要用手触摸《圣经》,向上帝发誓维护司法公正,由对上帝的敬畏转而到对法律的敬畏,司法公正得以维持和保证。
  二、检察官宣誓制度在我国的产生。
  检察官宣誓制度是国际司法官管理比较通行的做法。2003年1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新法官检察官,新任命的法官检察官首次举行宣誓仪式开启了我国检察官任职宣誓之先河。鉴于我国的上海等一些地方检察院率先试行此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9年9月29日,高检院颁布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肯定了检察官任职宣誓这一做法。同时,高检院政治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10月起草了《宣誓规定》,并向各省级检察院、高检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广泛征询修改意见。修改后的《宣誓规定》经政治部部务会研究修改,报经高检院党组会研究,后经高检院第十一届检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我国建立检察官宣誓制度的意义。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近现代,我国都不乏宣誓制度施行的成功经验,建立文明有效的检察官宣誓制度对于提升我國的司法公信力有重要的意义。
  1、检察官宣誓制度有助于检察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宣告誓言、践行誓言,有利于检察官进一步加强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警策,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树立检察官良好的职业形象,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同时也有利于对检察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检察官管理机制。
  2、检察官宣誓制度可以强化公众对检察官队伍的职业认同感。检察官宣誓,有利于强化检察职业精神,养成职业习惯,提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有利于检察官深夜认识到检察使命和职责,进一步提升职业荣誉感。只有一支高素质、强责任心的检察队伍,才能增强公众对检察事业的支持和认同,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执法得到民众的认可,这是我们增强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方面。
  3、宣誓制度有助于确立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践行我国的法治路线。检察官通过宣誓,做守宪、护宪的表率,可以使检察官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认清自己的法治责任,树立自己的法律信仰,做践行法治的先驱。同时也能唤起公民对宪法的崇敬和法治意识,使宪政民主逐步落到实处。
  四、完善我国检察官宣誓制度的一些建议
  1、检察官宣誓制度目的在于培养法治信仰,一定不能流于形式。检察官宣誓制度不应该只成为一种程序性的制度,我国的检察官宣誓制度应该是以培养检察官队伍的法律信仰乃至全体国民的法治信仰。我国没有比较统一的宗教信仰,也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政治信仰制度,在这样一个没有比较完善的信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检察官宣誓制度,很容易在实践中流于形式。如何确保宣誓制度能够发挥实效是检察官宣誓制度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有必要加强宣誓誓言、宣誓程序、宣誓贯彻实施等方面的规定,使检察官宣誓制度成为一种庄重的、彰显责任的制度,让每一位检察官都切实的感受到法律信仰的滋生。
  2、宣誓制度应该延伸到检察执法的各个程序中。宣誓制度不应仅用于检察官上任,升职等礼仪程序,应该延伸到开庭公诉、职务侦查、信访接待等检察执法各个阶段。在电视里我们经常发现美国检察官和法官在任职和审判时都要用手触摸《圣经》,向上帝发誓维护司法公正,这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通过在各个具体的阶段的庄严的宣誓,可以对检察官公正执法起到一种心理暗示作用,同时也可增强公众对检察官执法的认同,增强执法公信力。
  3、有必要将检察官宣誓制度列入立法范畴。将检察官宣誓制度列入立法范畴可以进一步规范检察官宣誓,也可以以法律义务的形式增强检察官宣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将宣誓制度立法可以使公众了解检察官的义务,能够增强公众对检察官的监督,促使检察官公正廉洁执法。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广西桂平537200)
其他文献
一、基本案情  2009年1月7日,被告人房某因欠赌债无力偿还遂生诈骗之意,伙同被告人彭某骗租平川区向阳路“平安租车行”甘D.55738长安羚羊牌轿车一辆,租金每日100元,租期5日。次日二被告人即以15000元将该车抵押于平川区中区“良子足浴”老板顾某。被告人彭某分得1500元;被告人房某将其余得款用于偿还赌债、赌博。破案后,公安机关从顾某处扣押被骗租车辆,经鉴定价值18500元。  二、分歧意
期刊
“宽严相济”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深刻认识我国犯罪发展态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提出的一项指导刑事立法与司法的基本刑事政策。一个国家的刑事政策是否适时适度,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惩罚和预防犯罪的整体效果,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检察机关作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各个执法办案环节,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促进和谐社
期刊
当前,在办理贪污案件过程中,经常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辩解其将贪污的赃款“用于公务支出”,即是为了单位利益,将公款用于公务招待、或给相关人员送礼等公务支出,导致案件被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被撤销、不起诉,甚至被判无罪。这些结果的发生,直接影响了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了正确界定贪污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量,笔者就如何认定贪污案件中所套取的公款
期刊
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03年9月起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2003年至2008年,全国已有86%的检察院开展试点;共选任人民监督员两万多名,对21270件“三类案件”进行了监督,其中不同意办案部门意见的930件,检察机关采纳543件[1];2008年以来共监督“三类案件”5291  件[2]。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于提高案件的质量,有效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了重
期刊
摘 要:通过对网络对铁岭市副职事件引起的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关注,使我们对运行多年,历经4次修改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及其运行状况有了近一步深刻的审视,从中发现该法存在的种种立法上的缺陷以及实践上的难以操作性,这些多呼唤对该法的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其真正能够成为规制和调整各级地方人大政府运作有效的法律保障。本文从铁岭副职事件为切入口,对现行的地方组织法中存在的有关缺
期刊
一、证人资格的认定问题  证人应当为自然人。了解案件情况,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意志的自然人都是证人。证人的资格问题,英美法系国家又称证人的“适格性”[1]。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该规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决定公民是否有承担作证义务的标准,也是判断证人资格的唯一标准。  单位不能
期刊
摘 要:“三项重点工作”是检察院进一步履行检察服务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工作,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新平台、创造了新视角、打开了新局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将进一步促进人民检察院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检察机关;公诉;三项重点工作  公诉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的职能,也是检察机关的最重要的窗口部门
期刊
测谎技术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实验手段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现代测谎技术一般测定人的四个方面的生理变化:血压、心律、呼吸和皮肤电阻(由皮肤表面汗液分泌所致)。这四个方面是由人所对特定生理变化与特定情绪状态的关系较为系统的研究而确定下来的,因为这些生理变化是受自己神经系统控制的,不易受人的意识的影响。因而能够较好地反映人的情绪状态,在测谎过程中,将四种感应器导联在被测者身体的相应部位,然后向他提出一系列的
期刊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有效地保障了刑事诉讼的进行。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及期限,法律都有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刑事拘留的适用尤其是拘留期限延长的运用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拟就刑事拘留期限延长的问题作一简单的探讨。  一、刑事拘留期限延长存在的问题。  在实践中笔者发现,公安机
期刊
摘 要:为加强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扩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空间,就当前民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阐述,深挖问题产生根源,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思路,以推动民行工作创新发展。  关键词:民事行政检察;拓展;完善  加强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空间,创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之路,主动积极地化解社会矛盾,是基层院深入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