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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孙永涛)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据悉,从今年起用2年时间,采取撤并、联合办学、划转、转型等形式,逐步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由现在的567所调减到300所左右(其中技工院校140所左右),形成总量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办学质量和水平较高、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现代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意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入驻产业(工业)园区办学,推进教产一体化发展。以市(区)为主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建立中、高职有机衔接、融合贯通、结构合理、覆盖全面、特色突出的专业结构体系,实现重点专业对现代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全覆盖。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要集中力量建设3-5个优势重点专业,同时依托重点专业推进相关专业发展,实现一校一类专业特色。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意见》指出,各县(市、区)要将县域内所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鼓励有关部门将培训项目逐步集中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挥职教中心职业培训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各市(区)要将市(区)属(含市级部门属)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到市(区)职业技术学院或技师学院。市属职业技术学院在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质量的同时,办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打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生进入相应专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继续学习深造的通道。每个市(区)一般保留1所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鼓励企业办好现有技工院校,引导规模小的企办技工学校通过组建技工教育集团实现联合发展,支持企办技工学校大力开展职工教育和技能培训。
《意见》强调,资源整合工作完成前,全省不再审批设立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坚决清理“一校两牌”,2015年秋季学期起,每所学校只能保留1个名称,由1个部门统一管理,原有渠道招收的学生可沿用原校名至毕业。
《意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入驻产业(工业)园区办学,推进教产一体化发展。以市(区)为主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建立中、高职有机衔接、融合贯通、结构合理、覆盖全面、特色突出的专业结构体系,实现重点专业对现代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全覆盖。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要集中力量建设3-5个优势重点专业,同时依托重点专业推进相关专业发展,实现一校一类专业特色。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意见》指出,各县(市、区)要将县域内所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鼓励有关部门将培训项目逐步集中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挥职教中心职业培训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各市(区)要将市(区)属(含市级部门属)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到市(区)职业技术学院或技师学院。市属职业技术学院在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质量的同时,办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打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生进入相应专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继续学习深造的通道。每个市(区)一般保留1所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鼓励企业办好现有技工院校,引导规模小的企办技工学校通过组建技工教育集团实现联合发展,支持企办技工学校大力开展职工教育和技能培训。
《意见》强调,资源整合工作完成前,全省不再审批设立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坚决清理“一校两牌”,2015年秋季学期起,每所学校只能保留1个名称,由1个部门统一管理,原有渠道招收的学生可沿用原校名至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