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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总觉得,“宵夜”和“夜宵”是两回事。虽然这两个词似乎没什么不同,尤其是从我们这些习惯使用倒装句的南方人口中念出,相当顺口。出于编辑的职业习惯,我还是较真地去查一下《现代汉语词典》,这才发现有点不对。“夜宵”,指的是夜里吃的酒食或者点心,属于名词;而“宵夜”的正确写法应该是“消夜”,可名可动,既可以当“夜宵”用,也可以说“吃夜宵”。只不过现在“宵夜”用得多了,渐渐也就约定俗成了。“消夜”和“宵夜”,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在我看来,夜宵是一顿深夜的点心,是一个点,而消夜则代表夜晚的一段时光,是一条线。由点到线,消夜这条线,是由若干的夜宵,加上情绪、气氛、朋友调和而成。前提是,先要从一顿夜宵开始。
我就是从夜宵开始爱上消夜。
高三那年,晚自习回来,母亲总会煮一碗宏发方便面,再卧个荷包蛋。伴随升腾的热气,面香扑鼻而来。这顿夜宵,相当奢侈,更奢侈的是,我把这段时光延长了,使之成为我难得的放空时间,天马行空,胡思乱想。那个年代,大学尚未扩招,对山区学生而言,高考就是人生的分水岭。人到高三,大多已是三鼓而竭,每个人似乎都到了极限,就靠着对大学的向往和对未来的憧憬支撑着。深夜的一碗面,似乎是一个喘息的机会。这段由夜宵到消夜的时光,至今,我仍怀念它。
后来,我渐渐喜欢上消夜的时光。对我而言,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段放松的时光。想来,这也是一种减压方式吧。
二
大学毕业后,我到福州的一家报社上夜班。那时交通并不发达,省会对角线那头的家乡显得那么遥远。一个人待在举目无亲的城市中,夜班归来,整个城市都睡了,独自面对空荡荡的出租屋,孤独得抓狂。出去吃个点心,消耗一段时间,是消夜,也是慰藉心灵最好的选择。
在福州这个爱泡汤也爱喝汤的城市,深夜时分来碗汤,无疑很“安胃”。闽菜讲究原汁原味,惯于汤汤水水,炖罐是这座城市夜晚的宠儿。上排、乌鸡、目鱼、蛏干、鲍鱼、猪心、猪肚、筒骨……山珍海味、菌菇药膳,都可以炖在一个小小的口杯中,浓情化不开,嘌呤也化不开。一盅好汤,再拌个罗汉肉,加点青菜,给人一种很健康的错觉。
夜班久了,消夜的选择也会多了起来,换个地点,换种食物,就会换个心情。有一段时间,我总是一个人到树兜的豪客来,选一个靠窗的位子,点一碗海鲜面,慢慢地吃完。那段时间,心情有些低落,我常常会望着窗外发呆。面的味道怎么样,我已经忘了,但其中有一个小妹的笑容,很动人,至今记得。
当过夜班编辑的人,对新华社的目录一应该都不陌生,它出来的时候,就是值班者下班时。只不过,目录一出现的时间或早或晚,有点像抽奖。等目录的人,基本注定要一个人消夜。很多时候,我会经过一些街头小摊,大多是夫妻档,种类不多,或是扁肉,或是面条。深夜中,暗黄的路灯下,有这么一处摊点,来碗食物,很是温暖。
有那么几次,目录一出现得很晚,我走出报社大楼,天已蒙蒙亮,小区门口的油条店,已有香味飘出。来碗甜豆浆,要两根油条,将油条浸泡在豆浆中,暖暖地吃进肚中,这是我的夜宵,也是早饭,是最好的助眠食物。
三
一顿完美的消夜时光,往往都和酒有关,而酒的上场,意味着夜宵必然发展成消夜。有酒就会有朋友。张楚唱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在酒精的催化下,人与人的距离迅速拉近、熟络,最终达到升华。
我有个师弟,刚到报社时,就问了我一个问题,福州晚上哪里好玩?他刚刚大学毕业,精力旺盛,军训归来,晒得黝黑,一口白牙闪得我头晕。而彼时我已到榕城五年,突如其来的灵魂拷问,我竟不知道怎么回答。
当时,三坊七巷还没改造,南后街还是灯笼杂货一条街,学生街又太远。上夜班的我们,最大的乐趣,恐怕也就是小酌几杯了。于是,为了庆祝新编辑夜班的第一天,版面付印后,我带着他去报社消夜胜地屏东河畔走了一圈。
我一直觉得,每个城市都应该有这么一个地方,这里未必是这个城市最好的消夜排档所在,卫生一般,菜也普通,啤酒可能还是买一送一的低档货,但这里却是媒体人最集中的地方,昼伏夜出的编辑记者们在这里激扬文字,挥斥方遒。这种地方,在广州可能叫杨箕村,在福州,我觉得就是山头角——屏山脚下的一个城中村——如今已经消失在城市化浪潮中了。那是媒体人的深夜食堂,也是安放躁动灵魂的所在。在山头角的小店里,我们一大群人,都见过凌晨四点的福州城。
当晚,我们顺利地偶遇几位同人,熟悉的人,熟悉的配方,熟悉的节奏,几圈下来,各自尽欢。第二天,师弟坦率地跟我说,他回去吐了。我拍了拍他:以后,会习惯的。
会习惯的,这好像算是报社的一种传统吧。
自古以来,和文字打交道的人似乎也喜欢和酒打交道,文人扎堆的报社也不例外。我们也读过各种豪气干云的诗词:“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忆昔午桥桥上饮,坐中多是豪英”“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这样的文字,这样的气概,谁读了,能不热血沸腾或者长吁短叹?于是又一大帮人入坑,心甘情愿,与杜康为伴。
现在想来,其实,这就是个骗局。酒是好东西,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文人们都是“骗子”,只记欢饮达旦的当下。至于酒醉时的失态,酒醒后的头疼难受,要么只字不提,要么选择性不见。年轻气盛的我们往往都自以为是,把寻章摘句当成醉草吓蛮书。
我们谈论传媒界的大大小小的掌故,甚至八卦;我們也会争论一些观点,不管先锋还是无聊。在这里,不论你是“白日放歌须纵酒”的中文系,还是“黑夜跳舞好揩油”的新闻系,都是一种从容的状态:不逃避,不放弃,三杯一小组打个通关是基本动作,至于吹瓶或者大碗上来,也不是没有过。更有豪气干云者,直接拿个桶,放在脚下吐。酒酣耳热时,也能听到谆谆教诲,“认真工作乃安身立命之本”,都是真心话。
这样的消夜,隔三岔五就会上演。
我总觉得,“宵夜”和“夜宵”是两回事。虽然这两个词似乎没什么不同,尤其是从我们这些习惯使用倒装句的南方人口中念出,相当顺口。出于编辑的职业习惯,我还是较真地去查一下《现代汉语词典》,这才发现有点不对。“夜宵”,指的是夜里吃的酒食或者点心,属于名词;而“宵夜”的正确写法应该是“消夜”,可名可动,既可以当“夜宵”用,也可以说“吃夜宵”。只不过现在“宵夜”用得多了,渐渐也就约定俗成了。“消夜”和“宵夜”,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在我看来,夜宵是一顿深夜的点心,是一个点,而消夜则代表夜晚的一段时光,是一条线。由点到线,消夜这条线,是由若干的夜宵,加上情绪、气氛、朋友调和而成。前提是,先要从一顿夜宵开始。
我就是从夜宵开始爱上消夜。
高三那年,晚自习回来,母亲总会煮一碗宏发方便面,再卧个荷包蛋。伴随升腾的热气,面香扑鼻而来。这顿夜宵,相当奢侈,更奢侈的是,我把这段时光延长了,使之成为我难得的放空时间,天马行空,胡思乱想。那个年代,大学尚未扩招,对山区学生而言,高考就是人生的分水岭。人到高三,大多已是三鼓而竭,每个人似乎都到了极限,就靠着对大学的向往和对未来的憧憬支撑着。深夜的一碗面,似乎是一个喘息的机会。这段由夜宵到消夜的时光,至今,我仍怀念它。
后来,我渐渐喜欢上消夜的时光。对我而言,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段放松的时光。想来,这也是一种减压方式吧。
二
大学毕业后,我到福州的一家报社上夜班。那时交通并不发达,省会对角线那头的家乡显得那么遥远。一个人待在举目无亲的城市中,夜班归来,整个城市都睡了,独自面对空荡荡的出租屋,孤独得抓狂。出去吃个点心,消耗一段时间,是消夜,也是慰藉心灵最好的选择。
在福州这个爱泡汤也爱喝汤的城市,深夜时分来碗汤,无疑很“安胃”。闽菜讲究原汁原味,惯于汤汤水水,炖罐是这座城市夜晚的宠儿。上排、乌鸡、目鱼、蛏干、鲍鱼、猪心、猪肚、筒骨……山珍海味、菌菇药膳,都可以炖在一个小小的口杯中,浓情化不开,嘌呤也化不开。一盅好汤,再拌个罗汉肉,加点青菜,给人一种很健康的错觉。
夜班久了,消夜的选择也会多了起来,换个地点,换种食物,就会换个心情。有一段时间,我总是一个人到树兜的豪客来,选一个靠窗的位子,点一碗海鲜面,慢慢地吃完。那段时间,心情有些低落,我常常会望着窗外发呆。面的味道怎么样,我已经忘了,但其中有一个小妹的笑容,很动人,至今记得。
当过夜班编辑的人,对新华社的目录一应该都不陌生,它出来的时候,就是值班者下班时。只不过,目录一出现的时间或早或晚,有点像抽奖。等目录的人,基本注定要一个人消夜。很多时候,我会经过一些街头小摊,大多是夫妻档,种类不多,或是扁肉,或是面条。深夜中,暗黄的路灯下,有这么一处摊点,来碗食物,很是温暖。
有那么几次,目录一出现得很晚,我走出报社大楼,天已蒙蒙亮,小区门口的油条店,已有香味飘出。来碗甜豆浆,要两根油条,将油条浸泡在豆浆中,暖暖地吃进肚中,这是我的夜宵,也是早饭,是最好的助眠食物。
三
一顿完美的消夜时光,往往都和酒有关,而酒的上场,意味着夜宵必然发展成消夜。有酒就会有朋友。张楚唱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在酒精的催化下,人与人的距离迅速拉近、熟络,最终达到升华。
我有个师弟,刚到报社时,就问了我一个问题,福州晚上哪里好玩?他刚刚大学毕业,精力旺盛,军训归来,晒得黝黑,一口白牙闪得我头晕。而彼时我已到榕城五年,突如其来的灵魂拷问,我竟不知道怎么回答。
当时,三坊七巷还没改造,南后街还是灯笼杂货一条街,学生街又太远。上夜班的我们,最大的乐趣,恐怕也就是小酌几杯了。于是,为了庆祝新编辑夜班的第一天,版面付印后,我带着他去报社消夜胜地屏东河畔走了一圈。
我一直觉得,每个城市都应该有这么一个地方,这里未必是这个城市最好的消夜排档所在,卫生一般,菜也普通,啤酒可能还是买一送一的低档货,但这里却是媒体人最集中的地方,昼伏夜出的编辑记者们在这里激扬文字,挥斥方遒。这种地方,在广州可能叫杨箕村,在福州,我觉得就是山头角——屏山脚下的一个城中村——如今已经消失在城市化浪潮中了。那是媒体人的深夜食堂,也是安放躁动灵魂的所在。在山头角的小店里,我们一大群人,都见过凌晨四点的福州城。
当晚,我们顺利地偶遇几位同人,熟悉的人,熟悉的配方,熟悉的节奏,几圈下来,各自尽欢。第二天,师弟坦率地跟我说,他回去吐了。我拍了拍他:以后,会习惯的。
会习惯的,这好像算是报社的一种传统吧。
自古以来,和文字打交道的人似乎也喜欢和酒打交道,文人扎堆的报社也不例外。我们也读过各种豪气干云的诗词:“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忆昔午桥桥上饮,坐中多是豪英”“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这样的文字,这样的气概,谁读了,能不热血沸腾或者长吁短叹?于是又一大帮人入坑,心甘情愿,与杜康为伴。
现在想来,其实,这就是个骗局。酒是好东西,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文人们都是“骗子”,只记欢饮达旦的当下。至于酒醉时的失态,酒醒后的头疼难受,要么只字不提,要么选择性不见。年轻气盛的我们往往都自以为是,把寻章摘句当成醉草吓蛮书。
我们谈论传媒界的大大小小的掌故,甚至八卦;我們也会争论一些观点,不管先锋还是无聊。在这里,不论你是“白日放歌须纵酒”的中文系,还是“黑夜跳舞好揩油”的新闻系,都是一种从容的状态:不逃避,不放弃,三杯一小组打个通关是基本动作,至于吹瓶或者大碗上来,也不是没有过。更有豪气干云者,直接拿个桶,放在脚下吐。酒酣耳热时,也能听到谆谆教诲,“认真工作乃安身立命之本”,都是真心话。
这样的消夜,隔三岔五就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