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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发[2006]4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06-20lO年)》(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在贯彻执行《规划》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