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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为依据,结合工程造价纠纷的司法实践,针对因发包人原因引发工程临时停工、长期停工或解除施工合同等情况的费用索赔及应注意的问题,阐述了承包人在操作上要根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按约定程序提出索赔,办理好相关签证,按照诚信原则处理相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