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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拉弗(Anther Laffer,1974)运用了一条开口向下的抛物线(拉弗曲线),生动而形象地描绘了税率与税收收入二者的关系,即随着税率不断地增加,税收收入经历了由递增到递减,直至为零的阶段。由于拉弗曲线中存在“税率禁区”,因此也可以通过一国税率的增加是否导致税收收入减少来判断该国宏观税负率是否处于税率禁区中,从而判断出该国税负是否合理。本文主要运用拉弗曲线理论对我国宏观税负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一、拉弗曲线下的中国宏观税负分析
(一)中国宏观税负现状分析
税收收入是一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密不可分,宏观税负水平的状况,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人民幸福,而且反映了一定时期国民收入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配置状况。因此,要使税负状况合理适中,政府需要坚持取之有度,贯彻公平负担以及税收中性等原则,做到既供给尽可能多的公共品和更为优质的服务以满足社会之需,又要涵养税源,藏富于民,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积极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真正实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税收收入也逐渐增加,宏观税负不断上升,以中国近20年的数据为例,如表1所示:
自1994年中国分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呈逐年上涨态势,1997年和2007年,中国税收收入涨幅都超过了30%,分别为37.01%和31.08%。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较快,尤其是2001年中国入世后经济迅猛发展,为中国提供了充足的税源,中国的税收收入也随之不断上涨,并于2012年突破10万亿大关。根据中国近20年数据的分析可知,中国的税负率在不断上涨,但无论其如何增长,宏观税负也大都维持在20%以下。
(二)基于拉弗曲线的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分析
根据拉弗曲线可知,过高的税率会挫伤经济主体生产和投资的积极性,扭曲资源配置效率,导致税收收入也会随着经济的下滑而相应下降。本文根据中国近20年来税率和税收收入数据拟合了一条关于二者之间关系的曲线(图1),以便借助拉弗曲线这一分析工具,并通过研究中国20年来税收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来判断税负合理性,如图1所示:
结合中国近20年来税收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做出一条以税率为横轴,以税收收入为纵轴的曲线图。由图1可知,1994年分税制改革初期,也是中国开始实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中国税收收入增长缓慢,其后则有显著的增长。除去1996年宏观税负率较之1995年的税负率有明显的下降(下降约1个百分点),使得拟合的曲线有部分折回外,其余部分,税率和税收收入的关系曲线一直呈单调上升趋势。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宏观税负率还未到达拉弗曲线所描述的税率禁区中,中国由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出的宏观税负率还处于合理区间内。中国的税收收入还暂且不会因为宏观税负率的上升而降低,即导致高税率带来低税收这一经济现象。
二、关于优化中国宏观税负的政策建议
根据前文分析,尽管中国宏观税负率一直在上升,但其最高也未超过20%,仅就税收而言,中国还存在一定的税负提升空间。但考虑到我国政府收入来源的多样化结构,当前不应该单纯提高宏观税负。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税制改革的指导方针为“稳定负担、优化结构”。
(一)开辟税源,扩大税基
当经济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税制结构一定的情况下,税源和税基的大小决定着税收收入的多少。从所得税方面来看,中国目前的税收收入中大部分是由企业缴纳的,个人缴纳的部分较小,而在发达市场经济体中,个人所缴纳的税收在总税收中所占比重较大,可见,中国在个税的增加上有较大潜力。因此,中国在优化税制中可将开辟税源和扩大税基的重点放在个体、民营经济和高收入阶层上。在个税的征管上,具体可通过扩大征税范围,调整税基和税率,改分类课征为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征税模式。同时要严格个人所得税征管,坚持依法纳税,防止偷逃税款和税收流失现象。从财产税方面来看,应建立统一的房地产税。尽管房地产市场常常都是起伏不定的,但从长期来看,其价格总是趋于上涨的。对房地产可按市场价值计税,这能使税收收入在房产价格上涨时也能相应上涨。且房地产是不动产,其作为税基的流动性小或者说不可流动,从而有利于政府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也使政府有稳定、充足的收入。
(二)调整各种税收的负担比例
一是在整体税负中,提高个人纳税的比重,降低企业纳税的比重。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可通过增加个人所得税、股票交易税来增加税收。二是在企业纳税中,降低流转税所占比重,提高所得税所占比重,随着企业效益提高,再依靠扩大税基来实现税收。由于所得税具有不易转嫁,依据量能课征的特点,被认为是一种公平合理的税种,因此,提高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比重有利于合理税收负担并实现经济的稳定发展,从而使得中国税负更为优化与合理。
(三)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当经济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税制等因素一定时,税收征管状况则反向决定着税负状况。准确、高效的征管水平可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和税制的优化。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水平,则收缴入库的税收收入总额越多,使得实纳税收与应纳税收之间差额越小,税收流失现象越轻。因此,要提高中国税收征管效率,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从征税人角度来看,中国应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执法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促使征税人员严格执法,严格税收征管,充分利用现代化征管手段等。第二,从纳税人角度上讲,应努力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促进纳税人自觉纳税,因为良好的税收环境是税收征管者和纳税人良性互动的结果。
(四)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中国宏观税负偏低,虽然每年税负都有所增长,但增加税负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财政支出,而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财政方面供给不足。因此,应当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使政府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使纳税人能切实地从所缴纳的税收中得到相应的好处。政府应交经济建设职能于市场,使市场发挥应有作用,促进市场机制形成,并不断完善市场,从而使市场本身创造出更多税源,以便为政府提供更多税收收入。而政府作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应当发挥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而非控制市场。并且政府还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支出更多地向民生方面倾斜,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只有政府通过转变职能,促进形成健康活跃的市场,才能为政府本身创造更多收入,从而促使中国税负朝着更为合理的方向转变。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责任编辑:代建明
一、拉弗曲线下的中国宏观税负分析
(一)中国宏观税负现状分析
税收收入是一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密不可分,宏观税负水平的状况,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人民幸福,而且反映了一定时期国民收入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配置状况。因此,要使税负状况合理适中,政府需要坚持取之有度,贯彻公平负担以及税收中性等原则,做到既供给尽可能多的公共品和更为优质的服务以满足社会之需,又要涵养税源,藏富于民,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积极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真正实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税收收入也逐渐增加,宏观税负不断上升,以中国近20年的数据为例,如表1所示:
自1994年中国分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呈逐年上涨态势,1997年和2007年,中国税收收入涨幅都超过了30%,分别为37.01%和31.08%。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较快,尤其是2001年中国入世后经济迅猛发展,为中国提供了充足的税源,中国的税收收入也随之不断上涨,并于2012年突破10万亿大关。根据中国近20年数据的分析可知,中国的税负率在不断上涨,但无论其如何增长,宏观税负也大都维持在20%以下。
(二)基于拉弗曲线的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分析
根据拉弗曲线可知,过高的税率会挫伤经济主体生产和投资的积极性,扭曲资源配置效率,导致税收收入也会随着经济的下滑而相应下降。本文根据中国近20年来税率和税收收入数据拟合了一条关于二者之间关系的曲线(图1),以便借助拉弗曲线这一分析工具,并通过研究中国20年来税收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来判断税负合理性,如图1所示:
结合中国近20年来税收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做出一条以税率为横轴,以税收收入为纵轴的曲线图。由图1可知,1994年分税制改革初期,也是中国开始实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中国税收收入增长缓慢,其后则有显著的增长。除去1996年宏观税负率较之1995年的税负率有明显的下降(下降约1个百分点),使得拟合的曲线有部分折回外,其余部分,税率和税收收入的关系曲线一直呈单调上升趋势。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宏观税负率还未到达拉弗曲线所描述的税率禁区中,中国由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出的宏观税负率还处于合理区间内。中国的税收收入还暂且不会因为宏观税负率的上升而降低,即导致高税率带来低税收这一经济现象。
二、关于优化中国宏观税负的政策建议
根据前文分析,尽管中国宏观税负率一直在上升,但其最高也未超过20%,仅就税收而言,中国还存在一定的税负提升空间。但考虑到我国政府收入来源的多样化结构,当前不应该单纯提高宏观税负。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税制改革的指导方针为“稳定负担、优化结构”。
(一)开辟税源,扩大税基
当经济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税制结构一定的情况下,税源和税基的大小决定着税收收入的多少。从所得税方面来看,中国目前的税收收入中大部分是由企业缴纳的,个人缴纳的部分较小,而在发达市场经济体中,个人所缴纳的税收在总税收中所占比重较大,可见,中国在个税的增加上有较大潜力。因此,中国在优化税制中可将开辟税源和扩大税基的重点放在个体、民营经济和高收入阶层上。在个税的征管上,具体可通过扩大征税范围,调整税基和税率,改分类课征为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征税模式。同时要严格个人所得税征管,坚持依法纳税,防止偷逃税款和税收流失现象。从财产税方面来看,应建立统一的房地产税。尽管房地产市场常常都是起伏不定的,但从长期来看,其价格总是趋于上涨的。对房地产可按市场价值计税,这能使税收收入在房产价格上涨时也能相应上涨。且房地产是不动产,其作为税基的流动性小或者说不可流动,从而有利于政府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也使政府有稳定、充足的收入。
(二)调整各种税收的负担比例
一是在整体税负中,提高个人纳税的比重,降低企业纳税的比重。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可通过增加个人所得税、股票交易税来增加税收。二是在企业纳税中,降低流转税所占比重,提高所得税所占比重,随着企业效益提高,再依靠扩大税基来实现税收。由于所得税具有不易转嫁,依据量能课征的特点,被认为是一种公平合理的税种,因此,提高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比重有利于合理税收负担并实现经济的稳定发展,从而使得中国税负更为优化与合理。
(三)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当经济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税制等因素一定时,税收征管状况则反向决定着税负状况。准确、高效的征管水平可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和税制的优化。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水平,则收缴入库的税收收入总额越多,使得实纳税收与应纳税收之间差额越小,税收流失现象越轻。因此,要提高中国税收征管效率,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从征税人角度来看,中国应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执法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促使征税人员严格执法,严格税收征管,充分利用现代化征管手段等。第二,从纳税人角度上讲,应努力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促进纳税人自觉纳税,因为良好的税收环境是税收征管者和纳税人良性互动的结果。
(四)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中国宏观税负偏低,虽然每年税负都有所增长,但增加税负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财政支出,而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财政方面供给不足。因此,应当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使政府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使纳税人能切实地从所缴纳的税收中得到相应的好处。政府应交经济建设职能于市场,使市场发挥应有作用,促进市场机制形成,并不断完善市场,从而使市场本身创造出更多税源,以便为政府提供更多税收收入。而政府作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应当发挥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而非控制市场。并且政府还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支出更多地向民生方面倾斜,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只有政府通过转变职能,促进形成健康活跃的市场,才能为政府本身创造更多收入,从而促使中国税负朝着更为合理的方向转变。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责任编辑:代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