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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法与其他的法律有所不同,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经济法会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变化,进而始终保证能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进行管理与控制。因此,深入探究经济法的结构特点,了解经济法的相关概念,能够更加深刻地掌握经济法的相关内涵,进而明确法律权责,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经济法;体系问题;结构分析
中图分类号:V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4-0381-01
引言
长久以来,人们对于经济法体系问题的结构持有多种观点,近年来,随着国家立法不断完善,人们的思想观念逐渐统一,经济法体系相关理论也得到了发展,同时人们还对其作出了新的规范。这对于人们了解法律、认识法律等方面有了重要影响,只有对经济法体系的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深入研究,才能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健全,进而加快法治国家的建设。
1 经济法概念
经济法是立足于国家发展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及控制的总称。经济法地位在国家对经济决策方面非常重要,也是各个国家关注的重点,且对于经济法概念提出独到的见解。如日本认为经济法是与经济相关法律的总称;法国学者认为经济法是对传统商法的拓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受到多个国家经济法的影响,对于经济法的定义存在很多不同的观点。如“国家协调说”、“国家调节说”等,虽然学者对于经济法定义理解不同,但是他们都承认经济法是对现代市场经济存在缺陷的应对,其终极目标是为了有效解决市场经济缺陷,维护普通社会公众的利益。
2 现阶段经济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主体意识不完整
主体意识不完整主要体现在现阶段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组成和实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法律法规并不是主要的执行依据,更多的执行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引申出的一系列条例。虽然经济法与我国施行的相关经济政策之间是互相配合与发展的关系,但主体结构应该是经济法,因此,就现阶段的相关现象来看,我国经济法的主体意识不够完整,无法充分发挥出主体作用。
2.2 体制体系不完善
在历史长河中,我国对经济法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以及创建流程中,没有在对现实效能和对于行政势力处于首要地位的古老守旧的传统思想表现出完全的自信,在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初期确保政府行政权力的完全正确使用,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权利使用流程的最基本的保障制度,但是在广大消费人民群众以及各个企业单位反抗国家行政机构不正确的权利使用没有全面彻底的管理。
2.3 实行机制不完善
导致我国经济法制度效率低下,缺乏约束力的关键因素就是经济法的实行机制不够完善。相关人员在利用经济法处理相关事务时,无法准确把握经济法的核心,进而不能流畅地应用经济法,最终导致经济法的运行质量较差。此外,导致经济法的具体实行机制的不够完善的因素还包括经济法自身所具备的法律法规有很大的相关属性。
3 经济法体系结构确立的基本准则
3.1 经济法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对于经济法体系的建设一定要遵照有关原则,这样方可把经济法体系构建得更为健全。第一,可以让经济体系对于社会主义的商品要求有效地反映,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需要国家政府的经济职能的有效调控,对于社会经济的运行量与构造平衡过程中的关键活动因素展开直接管理;第二,还应当充分利用市场的中间环节,其中经济法对于政府经济的管理权威发挥了重要的保护意义。结合当前市场调整的内在需求,相关政府的管理工作就应当成立自主应用商品经济的规律体制;第三,经济法体系构建中还可以对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创新加以展现,关于经济改革的目标深化作为建设发达商品经济的重要方式,经济法体系可以体现出这样的导向作用;第四,相关机构要把经济法体系当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成长的有力武器,实时关注改革中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确定并保护新的经济关系;第五,还需对于法律特殊性职能加以应用。使得经济法体系的构建与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
3.2 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关于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在其内部构成方面属于级层式的,第一层作为宏观经济法调节范畴的展现;第二层是对首层的职能进行具体的实践区分;第三层作为一个细化的部门,属于经济法其中的分支机构部法律的小型分类。经过这个层次展开对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将每层次的内部协调补充有效地表现出来。对于经济法体系构成的系统分析要对其划分标准加强重视。明确具体的调节形式或是调节对象。另外,还要对经济法体系中的分析路径加以重视,这个体系是内在的整体,在体系构成方面存在着逻辑构成,还需要在制定经济法的实际竞争规则上加大重视力度。
4 构建经济法体系的建议
4.1 实行充分的市场经济是前提
市场经济是一种在自由价格机制引导下的完全自由市场经济体系,西方各国经济法产生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之中,其基本使命就是通过确认政府干预以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即市场经济产生缺陷之后政府会进行干预和调整,进而产生了经济法。而经济法体系的构建是为了探讨经济法是由哪些层次、哪些门类的经济法部门构成,所以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进一步研究如何构建经济法体系。
4.2 完善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是重要基础
经济法体系的构建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工作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现阶段,我国法学界的许多人都认为经济法是独立于其他法律的,同时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也从未停止。但由于经济法学界许多人对于经济法的认识缺乏统一,在相关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进而导致对经济法研究产生的一系列成就失去了价值,最终导致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发展十分缓慢。因此,构建经济法体系是对经济法的系统化、深入化地研究,更需要充分的理论作为支撑。
4.3 加强经济法立法是重要外在表现形式
经济法体系的构建从一定程度上讲是对国家经济法立法结果的体系化,在法典化背景之下,构建经济法体系,就是按照一定标准对现行经济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归纳,使之成为一个内容完整、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统一协调的规范体系。所以必须加强经济法立法的“质”和“量”,所谓“质”是指经济法立法必须要以经济法理念为指导,立法的内容科学合理,经济法内部关系相互协调,所谓“量”是指经济法立法达到一定数量,能够覆盖当前的所有经济法部门,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减。
结语
在现代经济形势下,我国的经济法具有显著的时代性特点,经济法在结构制度或客观事实方面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具有更为显著的优势,这也是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最大的区别。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深入研究经济法的时代性,根据当今时代的发展特点,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进行补充,进而丰富我国经济理论体系,保障集体与个体利益,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始终处于和谐状态当中。
参考文献
[1] 孙美金雨.浅谈关于经济法体系问题的結构分析[J].法制博览,2017(36):223.
[2] 闫浩展.对经济法的现代性解读[J].法制博览,2017(08):272.
[3] 吕智宇.浅析我国经济法发展进程[J].经济研究导刊,2017(25):199.
[关键词]经济法;体系问题;结构分析
中图分类号:V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4-0381-01
引言
长久以来,人们对于经济法体系问题的结构持有多种观点,近年来,随着国家立法不断完善,人们的思想观念逐渐统一,经济法体系相关理论也得到了发展,同时人们还对其作出了新的规范。这对于人们了解法律、认识法律等方面有了重要影响,只有对经济法体系的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深入研究,才能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健全,进而加快法治国家的建设。
1 经济法概念
经济法是立足于国家发展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及控制的总称。经济法地位在国家对经济决策方面非常重要,也是各个国家关注的重点,且对于经济法概念提出独到的见解。如日本认为经济法是与经济相关法律的总称;法国学者认为经济法是对传统商法的拓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受到多个国家经济法的影响,对于经济法的定义存在很多不同的观点。如“国家协调说”、“国家调节说”等,虽然学者对于经济法定义理解不同,但是他们都承认经济法是对现代市场经济存在缺陷的应对,其终极目标是为了有效解决市场经济缺陷,维护普通社会公众的利益。
2 现阶段经济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主体意识不完整
主体意识不完整主要体现在现阶段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组成和实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法律法规并不是主要的执行依据,更多的执行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引申出的一系列条例。虽然经济法与我国施行的相关经济政策之间是互相配合与发展的关系,但主体结构应该是经济法,因此,就现阶段的相关现象来看,我国经济法的主体意识不够完整,无法充分发挥出主体作用。
2.2 体制体系不完善
在历史长河中,我国对经济法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以及创建流程中,没有在对现实效能和对于行政势力处于首要地位的古老守旧的传统思想表现出完全的自信,在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初期确保政府行政权力的完全正确使用,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权利使用流程的最基本的保障制度,但是在广大消费人民群众以及各个企业单位反抗国家行政机构不正确的权利使用没有全面彻底的管理。
2.3 实行机制不完善
导致我国经济法制度效率低下,缺乏约束力的关键因素就是经济法的实行机制不够完善。相关人员在利用经济法处理相关事务时,无法准确把握经济法的核心,进而不能流畅地应用经济法,最终导致经济法的运行质量较差。此外,导致经济法的具体实行机制的不够完善的因素还包括经济法自身所具备的法律法规有很大的相关属性。
3 经济法体系结构确立的基本准则
3.1 经济法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对于经济法体系的建设一定要遵照有关原则,这样方可把经济法体系构建得更为健全。第一,可以让经济体系对于社会主义的商品要求有效地反映,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需要国家政府的经济职能的有效调控,对于社会经济的运行量与构造平衡过程中的关键活动因素展开直接管理;第二,还应当充分利用市场的中间环节,其中经济法对于政府经济的管理权威发挥了重要的保护意义。结合当前市场调整的内在需求,相关政府的管理工作就应当成立自主应用商品经济的规律体制;第三,经济法体系构建中还可以对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创新加以展现,关于经济改革的目标深化作为建设发达商品经济的重要方式,经济法体系可以体现出这样的导向作用;第四,相关机构要把经济法体系当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成长的有力武器,实时关注改革中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确定并保护新的经济关系;第五,还需对于法律特殊性职能加以应用。使得经济法体系的构建与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
3.2 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关于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在其内部构成方面属于级层式的,第一层作为宏观经济法调节范畴的展现;第二层是对首层的职能进行具体的实践区分;第三层作为一个细化的部门,属于经济法其中的分支机构部法律的小型分类。经过这个层次展开对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将每层次的内部协调补充有效地表现出来。对于经济法体系构成的系统分析要对其划分标准加强重视。明确具体的调节形式或是调节对象。另外,还要对经济法体系中的分析路径加以重视,这个体系是内在的整体,在体系构成方面存在着逻辑构成,还需要在制定经济法的实际竞争规则上加大重视力度。
4 构建经济法体系的建议
4.1 实行充分的市场经济是前提
市场经济是一种在自由价格机制引导下的完全自由市场经济体系,西方各国经济法产生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之中,其基本使命就是通过确认政府干预以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即市场经济产生缺陷之后政府会进行干预和调整,进而产生了经济法。而经济法体系的构建是为了探讨经济法是由哪些层次、哪些门类的经济法部门构成,所以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进一步研究如何构建经济法体系。
4.2 完善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是重要基础
经济法体系的构建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工作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现阶段,我国法学界的许多人都认为经济法是独立于其他法律的,同时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也从未停止。但由于经济法学界许多人对于经济法的认识缺乏统一,在相关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进而导致对经济法研究产生的一系列成就失去了价值,最终导致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发展十分缓慢。因此,构建经济法体系是对经济法的系统化、深入化地研究,更需要充分的理论作为支撑。
4.3 加强经济法立法是重要外在表现形式
经济法体系的构建从一定程度上讲是对国家经济法立法结果的体系化,在法典化背景之下,构建经济法体系,就是按照一定标准对现行经济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归纳,使之成为一个内容完整、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统一协调的规范体系。所以必须加强经济法立法的“质”和“量”,所谓“质”是指经济法立法必须要以经济法理念为指导,立法的内容科学合理,经济法内部关系相互协调,所谓“量”是指经济法立法达到一定数量,能够覆盖当前的所有经济法部门,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减。
结语
在现代经济形势下,我国的经济法具有显著的时代性特点,经济法在结构制度或客观事实方面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具有更为显著的优势,这也是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最大的区别。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深入研究经济法的时代性,根据当今时代的发展特点,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进行补充,进而丰富我国经济理论体系,保障集体与个体利益,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始终处于和谐状态当中。
参考文献
[1] 孙美金雨.浅谈关于经济法体系问题的結构分析[J].法制博览,2017(36):223.
[2] 闫浩展.对经济法的现代性解读[J].法制博览,2017(08):272.
[3] 吕智宇.浅析我国经济法发展进程[J].经济研究导刊,2017(2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