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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提出了许多事关人类生存和尊严的伦理问题,如科技伦理、环境生态伦理、生命伦理等。在生命伦理学中,有关克隆技术的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一方面,由于其可能给人类社会造成的不确定的抑或是灾难性的后果,不少人视之为洪水猛兽而强烈反对;另一方面,又由于人类克隆技术可能给人类生活带来美好的前景,人们又对其寄予了无限的期望。
1996年,克隆羊多莉的悄然问世,标志着人类已经具备克隆哺乳动物的生物技术;2000年克隆猴泰特拉的问世,则意味着克隆人类本身已没有什么大的技术性障碍;2001年11月,克隆人三剑客之一的扎沃斯宣称,用于治疗性的第一个克隆人胚胎即将产生。随着克隆技术的进一步推进,世界上可能将出现独立于有性繁殖的自然出生的人,利用生物技术通过无性生殖产生与供体人有完全相同基因的人——克隆人。
一、克隆人技术面临的多重诘难
克隆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克隆人”即将诞生的说法,在没有做好任何心理准备的社会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慌,一些科学家、伦理学家和政府部门担心这种技术可能给人类带来严重的后果,各种诘难不断出现。
首先,人类克隆技术可能破坏基因的遗传多样性机制。通过基因组的重新组合和变异产生出新的基因类型,为人类的进化过程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使人类得以在选择之下更加能够适应各种环境的要求。而人类克隆过程中遗传物质的纯化实质上意味着遗传获得性的退化,这不利于人类的进化。
其次,克隆技术可能将使人的尊严和价值荡然无存。对于克隆人来讲,人能被“制造”这件事本身就是对人类尊严的一种亵渎,而这种盲目的克隆还要把人当作工具和手段,这成为诸多组织反对克隆人的思想起源。
第三,克隆有违社会伦理道德。克隆人的出现,使世代的秩序和个人身份的确立出了问题。这种秩序和定位是构成人和社会关系的基本部分,如果产生了混乱,人和社会的意义将发生偏移。如果用克隆技术繁殖后代,不需要两性关系参与,那婚姻、家庭、宗教和性观念等势必发生变化。
第四,克隆人的过程存在很高风险。维尔穆特研究组在培育多莉羊的实验中,融合了277枚移植核的卵细胞,仅获得了“多莉”这一只成活羔羊,成功率只有0.36%;而10年过去,多莉羊由于有着诸多的先天缺陷,病患缠身,不得不于2003年执行“安乐死”。如果用人体来做实验,可能出现流产、早产、死胎、畸形等不良后结果。
二、克隆人的辩护与理性跨越
克隆人技术虽然面临多方诘难,但其积极作用有目共睹。克隆人技术(尤其是生殖性克隆)有利于克服免疫排斥,为医疗提供稳定的干细胞来源,为攻克遗传疾病、癌症等疑难病症开辟了新的途径,并可以帮助不育夫妇获得后代。如果克隆人技术是如此有利于人类,造福于人类,就应当以如何有利于克隆人技术的发展,而不是限制来更新伦理的观念。只要人类克隆技术试验与应用满足这两个前提条件:第一,该项技术是成熟的,被证实为安全而可靠的;第二,在严格限制条件下,生殖克隆仅仅服从于满足不孕不育夫妇的生育要求的唯一目的,就可以进行。
伦理道德存在的合理性在于现实生活的需要,人是不会为伦理道德而存在的,伦理道德为人而存在。伦理道德和科学及其技术的冲突,将因人类选择新的科学及其技术创造新的生活而解决。从伦理道德方面上看,克隆人所引起的亲缘关系、伦理关系并不比试管婴儿更复杂。第一位“试管婴儿”路易丝·布朗于1978年在英国出生时,像现在“克隆人”一样,在全世界引发了一场重大的道德争论,但目前“试管婴儿”在全世界迄今为止已经诞生了30万,已经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了。人应该服从道德的规范,但道德规范归根结底是为人类生活服务的,人类生活发生了变化,人们的道德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的。
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任何一项科学技术成果的诞生和发展都有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随着技术的改进,生殖性克隆的成功率还有望增长。比如可以通过把人类克隆技术与可以期待的未来的成熟的基因重组技术结合,来避免人类生物遗传学上的衰退。回顾人类医学发展走过的历程可以看到,医疗技术如输血、解剖等每一项都是由不成熟走向成熟,克隆技术也是一样。
从社会效果上看,生殖性克隆技术大规模的运用与开展生殖性克隆技术研究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反对生殖性克隆技术尤其是不成熟的生殖性克隆大规模的运用,但并不因此就反对生殖性克隆技术的研究和待它成熟之后有限范围内的运用。即使像核武器这个在道义上完全是恶的东西,世界上一些国家也一刻没有放弃对它的研究,那我们为什么要反对像克隆人类这一在某些方面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技术研究呢?
克隆人技术不仅具有重大的科学研究价值,而且还具有巨大的医疗价值和商业价值。如果说克隆人技术的科学价值是全人类的,那么它的医疗价值和商业价值则是竞争性的。可以说,哪一个国家首先掌握了克隆人的技术,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拥有了优势和主动,而起步晚的国家可能因此而遭受现在还无法预测的损失。如当年美国率先掌握制造核武器技术,虽然它从一开始在道义上便不光彩,但后来各国却不得不加紧对此项技术的开发研制。由此可见,对生殖性克隆人研究采取简单禁止的做法就未免过于草率了。
从本质上讲,科学精神是一种探求真理的、怀疑的、批判的精神,科学技术在理论思考和实践形态上的创造性和超前性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和生命力所在,因而它完全有可能与现行的社会理念、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不一致,有时甚至可能完全对立。维萨留斯的人体构造说和哈维的血液循环说,哥白尼的日心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当时均是如此,如果没有他们敢冒“天下之大不讳”,也就没有今天的科学技术,没有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了。
三、结语
科学技术从来都是一柄双刃剑,某项科技进步是否真正有益于人类,关键在于人类如何对待和应用它。我们对“技术恐惧”的实质,是对错误运用技术的恐惧,而不是对技术本身的恐惧。克隆技术确实可能和原子能技术一样,既能造福人类,也可祸害无穷。我们相信,当克隆技术发展到相当成熟,能安全地应用于人类,在法律和伦理双重规范制约下,势必将造福于人类。
在21世纪,基因科技必将而且也必定得到更大的发展,因此基因科技应当遵循人类遗传研究的四项基本原则,即:人类基因组是人类共同遗产的一部分,坚持人权的国际规范,尊重参与者的价值、传统、文化和完整性,承认和坚持人类的尊严和自由。我们在欣赏基因科技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对与传统道德伦理的冲突,应以理性的态度正确对待,使人们的思想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同时也应制订必要规范以防造成灾害,使科技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宇汝松,道教文化视野下对克隆人的伦理思考[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
[2]张露,陈俊明,从人的内涵解读“克隆人”的本质[J],法制与社会,2010(2)
[3]李毕,李宁,对克隆人的伦理审视[J],哲学动态,2006(11)
[4]陈国庆,对克隆人技术发展的哲学思考[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06(2)
[5]赵俊,基因科技:寻求理性与跨域一对克隆人的再思考[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2)
1996年,克隆羊多莉的悄然问世,标志着人类已经具备克隆哺乳动物的生物技术;2000年克隆猴泰特拉的问世,则意味着克隆人类本身已没有什么大的技术性障碍;2001年11月,克隆人三剑客之一的扎沃斯宣称,用于治疗性的第一个克隆人胚胎即将产生。随着克隆技术的进一步推进,世界上可能将出现独立于有性繁殖的自然出生的人,利用生物技术通过无性生殖产生与供体人有完全相同基因的人——克隆人。
一、克隆人技术面临的多重诘难
克隆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克隆人”即将诞生的说法,在没有做好任何心理准备的社会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慌,一些科学家、伦理学家和政府部门担心这种技术可能给人类带来严重的后果,各种诘难不断出现。
首先,人类克隆技术可能破坏基因的遗传多样性机制。通过基因组的重新组合和变异产生出新的基因类型,为人类的进化过程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使人类得以在选择之下更加能够适应各种环境的要求。而人类克隆过程中遗传物质的纯化实质上意味着遗传获得性的退化,这不利于人类的进化。
其次,克隆技术可能将使人的尊严和价值荡然无存。对于克隆人来讲,人能被“制造”这件事本身就是对人类尊严的一种亵渎,而这种盲目的克隆还要把人当作工具和手段,这成为诸多组织反对克隆人的思想起源。
第三,克隆有违社会伦理道德。克隆人的出现,使世代的秩序和个人身份的确立出了问题。这种秩序和定位是构成人和社会关系的基本部分,如果产生了混乱,人和社会的意义将发生偏移。如果用克隆技术繁殖后代,不需要两性关系参与,那婚姻、家庭、宗教和性观念等势必发生变化。
第四,克隆人的过程存在很高风险。维尔穆特研究组在培育多莉羊的实验中,融合了277枚移植核的卵细胞,仅获得了“多莉”这一只成活羔羊,成功率只有0.36%;而10年过去,多莉羊由于有着诸多的先天缺陷,病患缠身,不得不于2003年执行“安乐死”。如果用人体来做实验,可能出现流产、早产、死胎、畸形等不良后结果。
二、克隆人的辩护与理性跨越
克隆人技术虽然面临多方诘难,但其积极作用有目共睹。克隆人技术(尤其是生殖性克隆)有利于克服免疫排斥,为医疗提供稳定的干细胞来源,为攻克遗传疾病、癌症等疑难病症开辟了新的途径,并可以帮助不育夫妇获得后代。如果克隆人技术是如此有利于人类,造福于人类,就应当以如何有利于克隆人技术的发展,而不是限制来更新伦理的观念。只要人类克隆技术试验与应用满足这两个前提条件:第一,该项技术是成熟的,被证实为安全而可靠的;第二,在严格限制条件下,生殖克隆仅仅服从于满足不孕不育夫妇的生育要求的唯一目的,就可以进行。
伦理道德存在的合理性在于现实生活的需要,人是不会为伦理道德而存在的,伦理道德为人而存在。伦理道德和科学及其技术的冲突,将因人类选择新的科学及其技术创造新的生活而解决。从伦理道德方面上看,克隆人所引起的亲缘关系、伦理关系并不比试管婴儿更复杂。第一位“试管婴儿”路易丝·布朗于1978年在英国出生时,像现在“克隆人”一样,在全世界引发了一场重大的道德争论,但目前“试管婴儿”在全世界迄今为止已经诞生了30万,已经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了。人应该服从道德的规范,但道德规范归根结底是为人类生活服务的,人类生活发生了变化,人们的道德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的。
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任何一项科学技术成果的诞生和发展都有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随着技术的改进,生殖性克隆的成功率还有望增长。比如可以通过把人类克隆技术与可以期待的未来的成熟的基因重组技术结合,来避免人类生物遗传学上的衰退。回顾人类医学发展走过的历程可以看到,医疗技术如输血、解剖等每一项都是由不成熟走向成熟,克隆技术也是一样。
从社会效果上看,生殖性克隆技术大规模的运用与开展生殖性克隆技术研究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反对生殖性克隆技术尤其是不成熟的生殖性克隆大规模的运用,但并不因此就反对生殖性克隆技术的研究和待它成熟之后有限范围内的运用。即使像核武器这个在道义上完全是恶的东西,世界上一些国家也一刻没有放弃对它的研究,那我们为什么要反对像克隆人类这一在某些方面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技术研究呢?
克隆人技术不仅具有重大的科学研究价值,而且还具有巨大的医疗价值和商业价值。如果说克隆人技术的科学价值是全人类的,那么它的医疗价值和商业价值则是竞争性的。可以说,哪一个国家首先掌握了克隆人的技术,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拥有了优势和主动,而起步晚的国家可能因此而遭受现在还无法预测的损失。如当年美国率先掌握制造核武器技术,虽然它从一开始在道义上便不光彩,但后来各国却不得不加紧对此项技术的开发研制。由此可见,对生殖性克隆人研究采取简单禁止的做法就未免过于草率了。
从本质上讲,科学精神是一种探求真理的、怀疑的、批判的精神,科学技术在理论思考和实践形态上的创造性和超前性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和生命力所在,因而它完全有可能与现行的社会理念、社会规范和社会道德不一致,有时甚至可能完全对立。维萨留斯的人体构造说和哈维的血液循环说,哥白尼的日心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当时均是如此,如果没有他们敢冒“天下之大不讳”,也就没有今天的科学技术,没有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了。
三、结语
科学技术从来都是一柄双刃剑,某项科技进步是否真正有益于人类,关键在于人类如何对待和应用它。我们对“技术恐惧”的实质,是对错误运用技术的恐惧,而不是对技术本身的恐惧。克隆技术确实可能和原子能技术一样,既能造福人类,也可祸害无穷。我们相信,当克隆技术发展到相当成熟,能安全地应用于人类,在法律和伦理双重规范制约下,势必将造福于人类。
在21世纪,基因科技必将而且也必定得到更大的发展,因此基因科技应当遵循人类遗传研究的四项基本原则,即:人类基因组是人类共同遗产的一部分,坚持人权的国际规范,尊重参与者的价值、传统、文化和完整性,承认和坚持人类的尊严和自由。我们在欣赏基因科技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对与传统道德伦理的冲突,应以理性的态度正确对待,使人们的思想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同时也应制订必要规范以防造成灾害,使科技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宇汝松,道教文化视野下对克隆人的伦理思考[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
[2]张露,陈俊明,从人的内涵解读“克隆人”的本质[J],法制与社会,2010(2)
[3]李毕,李宁,对克隆人的伦理审视[J],哲学动态,2006(11)
[4]陈国庆,对克隆人技术发展的哲学思考[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06(2)
[5]赵俊,基因科技:寻求理性与跨域一对克隆人的再思考[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