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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体系,它关乎了国家的成长、进步和稳定,无论是哪个方面的发展都要将法律作为根基。我国能够在几十年之间强大起来可以说是超过了全世界人的想象,但是由于发展速度过快,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無法跟上国家的进步,从而导致各种问题都无法可依,也致使很多人都钻了法律空子。法律人才的稀缺是导致法律不能快速进步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很多高校的培养体系所教育出的人才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改变培育模式来创造新型人才。本文将对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进行简单的研究与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法律事业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
【关键词】法学专业;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我国为了提高该专业人才的教育质量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计划的提出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一步。在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之后,很多地方高校都进行了或多或少的模式改革,并且这些举措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近三十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高校的培养模式并没有继续进行创新,而且在这其中所曝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进入社会后感到无力。为了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符合国家发展的人才,地方高校需要对培养模式做出改革与创新,这也是近些年来很多高校在一直进行的创新实践。
一、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亟需改革与创新
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法治经济,在近些年中,我国的经济增长非常的迅速而且平稳,之所以能够稳定的增长,是因为有很多法律人士在为我国的经济市场而服务。但是,在我国的很多高校中,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很不乐观,出现这种现象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专业扩张而导致的,然而更主要的原因是由培养模式滞后所致。很多地方高校在进行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时都脱离了实际,过于偏重理论的学习,这些模式严重制约了法学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培养,能力的不足使得学生在进入社会后无法“用力”。
有些专家认为,在课堂上一味地进行理论灌输是现代教育模式中最大的弊端,技能能力和实践课程的缺少是和西方发达国家的一种差距,这一点也被很多高校所认同。所以,地方高校需要将社会的需求以及国家的基本要求作为创新的方向,切实研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从而针对这些问题做出相应的改革和创新。
我国很多高校所设置安排的法学课程体系都大致相同,倾向理论知识的教学方法与体系框架的相似使得法学教育缺少特色。地方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来建立起有“特色”的模式。例如某高校的专业优势为财经类,在开设法学专业时就可以围绕经济学来展开,这样既可以发挥出财经专业的优势,又可以带动法学成长。这种模式又称为“分类办学、分类管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与专业的法学院校仍然存在着差距,但是只要遵循法学学科的基本教学规律,再加上优势专业的发挥,就可以培养出某一领域的法学人才。
二、实务化教学体系是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路径
各地方院校在制定培养目标上应具有自己的特点,根据要突出的某方面来创建适合自己教育体系的课程框架。可以说,高校法学专业的教学规划以及培养体系是独立指定的,并没有让实务界参与其中,由于这些方面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证,从而导致培养出的人才不符合社会需求。在制定培养体系和教学方案时应该将社会市场的需求作为主要方向,这样才能更好的培养学生的各方面的才能。
高校中的专业老师也要避免闭门造车,不能仅仅凭借自己的理解来进行改革与创新,应该邀请一些专业机构(法院、律师所等)中的专业人士来参与课程的制定,共同讨论理论知识的教学体系,这样才能更好的完善实务化的教学体系。
在对教学体系进行改革和创新时需要时刻的注意三个方面:
(1)推进实务教学。
实务教学对于法学专业课程来说并不是独立的,虽然它是培养模式改革的一个关键点,但是它还要与最基础的东西相结合。专业课中除了要进行基础法学知识的教学以外,还需将实务化融入进去,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理论。
(2)加强专业实验
首先,地方高校需要运用多种形式实验模式。专业实验基本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专项实验,一种是综合实验。第一种实验模式是将具体的法规应用在某一个案例事件中,以此来让学生更好的掌握和理解该法规的含义,学生还能够对其进行检验、适用和评析。综合实验是在一个非常完整的案例中来实验所有需要用到的法规。综合实验需要在一些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对所有涉及到的法律都要进行仔细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写出法律文书和报告,这种模式能够有效的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运用熟练度以及语言能力等方面。
其次,要让学生体会到自己作为一名律师或法务工作者的感受,也就是用职业的角度来培养人才。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是按照不同的角色为划分对象的,因此在这种教学模式下需要将职业特点作为划分依据,然后分配不同的角色。即让学生在“仿真”、“角色化”的环境中,扮演各种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律师、公司法务人员等。在模拟真实的情境下让学生运用所学到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以此来提高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这种培养模式的建立是将贴近社会的需求做为导向,这样培养出的人才更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最后,依据角色的不同来制定不一样的实验项目。例如,实验项目是模拟一位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所需要掌握的流程,在具体的环节制定中就可以减少庭审过程,多注重开庭前的一些准备工作。从受理这份案件开始,包括了委托、调查、取证以及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这些最基本的环节做好才能将法律技能牢牢掌握并加以提高。
(3)巩固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一直是非常传统的一个人才培养模式,在以往的教学模式中,它是让学生接触社会、接触专业、接触实际的唯一一个机会。然而,各高校因为种种因素的制约,由老师带领学生集体实习的机会很少了,很多的企业或实习基地也逐渐的拒绝学生前来实习。专业实习虽然是传统教学模式中的一个教育环节,但是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今天,它会成为推进实务化教学体系的关键,所以,专业实习依旧是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无论是在传统还是创新中,它的地位都是举足轻重的,地方高校也有理由再次将它巩固加强。
结束语
法律能够维持国家的治安、市场、社会,任何一个“角落”都有法律的约束,法律在国家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法学人才也是国家的“珍宝”。在我国,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法律专业,能够培养出更多法学方面的人才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由于质量越来越低成为了一个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从文中可以看出,按照传统培养模式所教育出的人才越来越脱离实际的社会,所以改革与创新的步伐应该加紧脚步,否则将会对我国法律事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本文对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进行简单的研究与分析,并提出了课程体系与培养模式的改革建议,希望能够为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出一些贡献。
参考文献:
[1]孙国祥,张书琴.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性展开[J].当代法学,2009,(2).
[2]朱立恒.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是互动还是突出[J].探索与争鸣,2007,(13).
[3]周谷平,徐立清.论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5(3)
[4]刘小提. 亟待完善的中国法律教育[C]//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学教育论文集.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1:
[5]孟勤国.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工程” 项目:一颗公心一支硬笔一张铁嘴——一般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Z].
作者简介:黄鑫(1984--),男,贵州赫章人,江西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分院教师,研究方向:法学。
【关键词】法学专业;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我国为了提高该专业人才的教育质量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计划的提出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一步。在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之后,很多地方高校都进行了或多或少的模式改革,并且这些举措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近三十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高校的培养模式并没有继续进行创新,而且在这其中所曝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进入社会后感到无力。为了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符合国家发展的人才,地方高校需要对培养模式做出改革与创新,这也是近些年来很多高校在一直进行的创新实践。
一、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亟需改革与创新
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法治经济,在近些年中,我国的经济增长非常的迅速而且平稳,之所以能够稳定的增长,是因为有很多法律人士在为我国的经济市场而服务。但是,在我国的很多高校中,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很不乐观,出现这种现象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专业扩张而导致的,然而更主要的原因是由培养模式滞后所致。很多地方高校在进行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时都脱离了实际,过于偏重理论的学习,这些模式严重制约了法学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培养,能力的不足使得学生在进入社会后无法“用力”。
有些专家认为,在课堂上一味地进行理论灌输是现代教育模式中最大的弊端,技能能力和实践课程的缺少是和西方发达国家的一种差距,这一点也被很多高校所认同。所以,地方高校需要将社会的需求以及国家的基本要求作为创新的方向,切实研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从而针对这些问题做出相应的改革和创新。
我国很多高校所设置安排的法学课程体系都大致相同,倾向理论知识的教学方法与体系框架的相似使得法学教育缺少特色。地方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来建立起有“特色”的模式。例如某高校的专业优势为财经类,在开设法学专业时就可以围绕经济学来展开,这样既可以发挥出财经专业的优势,又可以带动法学成长。这种模式又称为“分类办学、分类管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与专业的法学院校仍然存在着差距,但是只要遵循法学学科的基本教学规律,再加上优势专业的发挥,就可以培养出某一领域的法学人才。
二、实务化教学体系是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路径
各地方院校在制定培养目标上应具有自己的特点,根据要突出的某方面来创建适合自己教育体系的课程框架。可以说,高校法学专业的教学规划以及培养体系是独立指定的,并没有让实务界参与其中,由于这些方面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证,从而导致培养出的人才不符合社会需求。在制定培养体系和教学方案时应该将社会市场的需求作为主要方向,这样才能更好的培养学生的各方面的才能。
高校中的专业老师也要避免闭门造车,不能仅仅凭借自己的理解来进行改革与创新,应该邀请一些专业机构(法院、律师所等)中的专业人士来参与课程的制定,共同讨论理论知识的教学体系,这样才能更好的完善实务化的教学体系。
在对教学体系进行改革和创新时需要时刻的注意三个方面:
(1)推进实务教学。
实务教学对于法学专业课程来说并不是独立的,虽然它是培养模式改革的一个关键点,但是它还要与最基础的东西相结合。专业课中除了要进行基础法学知识的教学以外,还需将实务化融入进去,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理论。
(2)加强专业实验
首先,地方高校需要运用多种形式实验模式。专业实验基本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专项实验,一种是综合实验。第一种实验模式是将具体的法规应用在某一个案例事件中,以此来让学生更好的掌握和理解该法规的含义,学生还能够对其进行检验、适用和评析。综合实验是在一个非常完整的案例中来实验所有需要用到的法规。综合实验需要在一些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对所有涉及到的法律都要进行仔细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写出法律文书和报告,这种模式能够有效的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运用熟练度以及语言能力等方面。
其次,要让学生体会到自己作为一名律师或法务工作者的感受,也就是用职业的角度来培养人才。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是按照不同的角色为划分对象的,因此在这种教学模式下需要将职业特点作为划分依据,然后分配不同的角色。即让学生在“仿真”、“角色化”的环境中,扮演各种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律师、公司法务人员等。在模拟真实的情境下让学生运用所学到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以此来提高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这种培养模式的建立是将贴近社会的需求做为导向,这样培养出的人才更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最后,依据角色的不同来制定不一样的实验项目。例如,实验项目是模拟一位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所需要掌握的流程,在具体的环节制定中就可以减少庭审过程,多注重开庭前的一些准备工作。从受理这份案件开始,包括了委托、调查、取证以及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这些最基本的环节做好才能将法律技能牢牢掌握并加以提高。
(3)巩固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一直是非常传统的一个人才培养模式,在以往的教学模式中,它是让学生接触社会、接触专业、接触实际的唯一一个机会。然而,各高校因为种种因素的制约,由老师带领学生集体实习的机会很少了,很多的企业或实习基地也逐渐的拒绝学生前来实习。专业实习虽然是传统教学模式中的一个教育环节,但是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今天,它会成为推进实务化教学体系的关键,所以,专业实习依旧是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无论是在传统还是创新中,它的地位都是举足轻重的,地方高校也有理由再次将它巩固加强。
结束语
法律能够维持国家的治安、市场、社会,任何一个“角落”都有法律的约束,法律在国家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法学人才也是国家的“珍宝”。在我国,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法律专业,能够培养出更多法学方面的人才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由于质量越来越低成为了一个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从文中可以看出,按照传统培养模式所教育出的人才越来越脱离实际的社会,所以改革与创新的步伐应该加紧脚步,否则将会对我国法律事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本文对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进行简单的研究与分析,并提出了课程体系与培养模式的改革建议,希望能够为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出一些贡献。
参考文献:
[1]孙国祥,张书琴.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性展开[J].当代法学,2009,(2).
[2]朱立恒.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是互动还是突出[J].探索与争鸣,2007,(13).
[3]周谷平,徐立清.论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5(3)
[4]刘小提. 亟待完善的中国法律教育[C]//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学教育论文集.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1:
[5]孟勤国.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工程” 项目:一颗公心一支硬笔一张铁嘴——一般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Z].
作者简介:黄鑫(1984--),男,贵州赫章人,江西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分院教师,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