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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原理同中国基本国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克服了旧式农民战争和资产阶级改良方案的弊端,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丰富了無产阶级革命理论、过渡阶段理论、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政权组织形式理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推动国家职能理论、国家结构形式理论、科学管理国家理论不断发展。在这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创新经验,即坚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原理和意识形态性质不动摇,在解决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际问题中推动理论创新,对古今中外的政治文明成果予以批判性吸收借鉴。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建党百年;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5-0044-08
一、 引言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可以说,也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得最混乱的问题。”〔1〕在澄清、批判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以阶级分析法,指出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而非“神意”或全体共同体成员意志的反映,其本质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的性质随着对立阶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在人类历史上,相继演化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等各种国家形态。当生产力发展导致阶级不复存在的时候,国家也将不可避免地走向消亡。这种对国家物质根源和经济基础的科学解释,使马克思主义得以正确把握国家历史类型划分和演变规律,进而使国家学说成为真正的科学。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进一步提出和阐发了无产阶级革命理论、过渡阶段理论、国家职能理论,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不断完善。
当然,一种理论的科学性并非意味着其“无可反驳”,抑或“放之四海而皆准”,相反,科学性之达成乃在于其能够留出解释和适应实践发展变化的空间,从而实现理论本身的“否定之否定”。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实践品格,正蕴含着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走向实践的过程中,其中的某些观点不断创新。如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提出“一国首先胜利论”修正此前的“共同胜利论”,同时指出无产阶级专政依然需要保留现代国家的形式,但这种国家不同于剥削阶级的国家,而是一种“半国家”。为此,他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有益路径,在经验层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国家职能理论等的内涵。
随着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其关于国家的科学认知为当时苦苦探求救亡图存出路的中国人民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全新选择。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获得了有力的实践主体。凭借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中国共产党取得了国家建构和发展的重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新成果在指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上取得的成就,反过来也验证了党的理论创新的实践效力。由此而论,探讨中国共产党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成果,分析取得这些成果的理论和实践逻辑,就成为理解建党百年伟大成就的一把钥匙。
再者,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讲,当下理论界各种声音纷繁复杂的形势下,一些曲解、否定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论调,诸如“历史终结论”“共产主义失败论”“中国崩溃论”等甚嚣尘上。即便面对中国发展现实,不得不承认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成就,却也在理论上刻意从“中国之治”中抽离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底色。因此,探究中国共产党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也有利于从“治道”层面把握“中国之治”优势的要义所在,从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二、中国共产党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成果
(一)确立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创新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和过渡阶段理论
面对近代以来内忧外患,以及改良运动、农民起义和资产阶级革命相继失败,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基本国情结合起来,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2〕,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新民主主义理论以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分析把握中国各阶级构成,依据各阶级的立场,明确了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作为革命同盟军的地位,确定了“对于民族资产阶级采取慎重的政策”〔3〕,阐明了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样,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动力、主体、前途等较之于此前的改良主义、农民起义和旧民主主义革命已发生质的变化。“现时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已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种革命已经过时了,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4〕其目的不是为了实现资产阶级专政,而是致力于“造成各革命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专政”〔5〕。
与此同时,毛泽东还科学分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与联系,指出新民主主义是通往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过程,社会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发展的光明前途,实现了对过渡阶段理论的创新。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革命进行了多方面阐述,但是受制于其所处的历史环境,他们更多论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实际。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虽然在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但也没有回答落后国家如何推进无产阶级革命的问题。新民主主义理论则弥补了这一空白,开辟了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回答了在落后国家,无产阶级如何团结各革命阶级,完成民族民主革命的艰难任务,为其他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指明了方向。
(二)科学把握和协调阶级关系,以人民民主专政发展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既是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也是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必要条件。列宁进一步明确了无产阶级专政是镇压剥削者反抗和领导民众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要求。同时,考虑到各国历史和国情的差异,无产阶级专政“不能不产生非常丰富和多样的政治形式”〔6〕。在中国,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开创的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要求与中国现实的有机结合,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取得新发展。从内容上讲,人民民主专政中“人民”在内涵上广于无产阶级,因而享受民主和实施专政的主体就并非某特定阶级,而是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体。这一创举归因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阶级关系的科学把握,准确地把中国社会划分为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等五个阶级。通过分析不同阶级的立场、力量和诉求,毛泽东提出了调解阶级矛盾和实现阶级合作的观点,把各革命阶级之间的关系转变为党领导下长期合作的关系。反映到国家建构上,就是将传统无产阶级专政指导下的工农共和国转变为人民共和国。“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7〕 在新中国即将成立之际,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系统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阐明了新政权的性质与各阶级之间的关系,奠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和政策基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毛泽东从辩证处理民主与专政关系的角度出发,继续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提出应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除了极少数罪大恶极的分子外,对大部分敌人应采取监督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方式,以转变其反动立场,将其改造成为守法、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民主专政列入四项基本原则,上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党中央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拓宽人民政治参与渠道;加强专政的国家机器,把专政职能运用于维护社会秩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实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8〕的有机结合。党中央把握市场经济加速发展过程中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出现的形势,在党的十六大上把“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此后,因应新兴产业发展,中国共产党又从统一战线的视角提出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概念,并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和活动机制用以协调、服务这一群体,从而在新的历史时期拓展了人民内涵,扩大了人民民主的社会基础。
(三)依据国内外形势需要,丰富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理论
在阐述国家起源问题的过程中,经典作家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阐明了国家产生于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相互矛盾,其本身“是公共性与阶级性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体”〔9〕。反映到国家职能上,就是国家具有社会管理和政治统治两种属性的职能。在取得执政地位后,中国共产党依据内外形势需要,不断创新国家职能的具体内容和发挥方式。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把维护国家安全、巩固人民政权作为主要国家职能,与此同时也重视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实施“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改变了国家一穷二白的状态,构筑起较为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但是,这一阶段对国家职能的把握总体上偏重于发挥政治统治职能,甚至一度片面地把“阶级斗争”作为主要国家职能,造成了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种种问题。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拨乱反正,重塑对社会主义的科学认识,把社会主义的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成共同富裕”〔10〕。这一科学理解为转变国家职能发挥方向奠定了理论基础,申言之,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权稳固、阶级关系和谐的形势下,应主要行使其社会管理职能,以此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表现在实践中,就是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充分发挥经济建设服务教育、文化、医疗、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基础性作用。“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11〕并且,中国共产党也认识到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关涉、相辅相成的关系。特别是在意识形态成为反华势力污蔑社会主义道路、诋毁党的领导的主要方式的背景下,把精神文明建设置于重要地位予以推进,实际上推动了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与时俱进。
在进一步协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上,党中央将政治文明置于同样的高度予以推进,从而把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发挥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完善联系起来。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完善因而也是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了充分发挥这些政治制度对发展人民民主、保障国家统一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越性。”〔12〕此后,党中央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强调“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13〕,由此为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发挥注入了鲜明的服务内涵。随着国家职能不断拓展丰富,中国共产党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以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方式协调国家职能不同领域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各领域国家职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关系。及至党的十八大,又再次拓展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建设要求,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职能更为清晰。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也探索国家政治统治职能的有效发挥方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路和主张应对社会转型期各类风险的复杂化、交织化和不确定性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14〕较之于其他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注重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各领域安全的协调统筹,着力解决以往国家安全工作中条块分割的弊端。由此为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稳定安全的內外环境,保障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阐明国体与政体关系,构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权组织形式理论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中对民主与专制关系的把握使中国共产党得以辨明国体问题的实质“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资产阶级总是隐瞒这种阶级地位,而用‘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15〕。国体对政体具有决定作用,后者是“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是一定的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16〕。而政体代表并维护国体,其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国家政权稳固和经济社会发展。经过长期探索,中国共产党构建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政权组织形式理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等一整套制度体系”〔17〕。各级人大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在组织活动原则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高度的民主为基础”实现“高度的集中”〔18〕。同时,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力由其产生,受其监督,对其负责。这样一种关系形态实现了“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19〕的要求,避免了西方政治制度权力分立原则所造成的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弊端,最大程度地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在制度属性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为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提供了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为统一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提供了保障。
随后,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对政权组织形式理论的认知。在“82宪法”中,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决定权得到强化,全国人大增设了专门委员会,提升了其职能发挥的专业化水平。各级人大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工作机制,保证人大代表有效履职和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同时,更加注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权组织形式的政治功能,这一方面体现在从治理效能的角度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别于西方三权分立制、两院制的特色和优势,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则是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从而“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动力源泉和法治保障”〔20〕。
(五)在解决民族问题和国家统一问题过程中,创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
考虑到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联合斗争的需要,“马克思主义原则上主张社会主义国家采用单一制”〔21〕的国家结构形式。在坚持国家独立统一基础上,党中央依据解决社会总问题的要求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对中国而言,“大一统”的历史传统、国家统一的现实需要、民主集中制的政权组织原则,使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国家建构中采取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与此同时,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治制度。各民族自治地方在本区域内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事安排、文化教育、地方条例制定、地方财政管理等自治权。而这些权力从来源上讲乃是由中央所赋予,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的,其本身并不分享国家主权权力。换言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眼于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各民族平等地位和促进民族地方发展,而非出于联邦制下维护地方政治实体权力的目的。如此,中国共产党所构建的这种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补充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就呈现出一定的复合色彩,其制度架构和实践成效也为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树立了典范。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还在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由于历史遗留和国际政治等原因,国家统一问题涉及对不同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关系的协调。其复杂程度远高于对其他社会政治问题的处理。对此,党中央提出了以“一国两制”构想解决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差异对国家统一的制约作用。其基本内容是在坚持一个中国和大陆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在港澳台设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保持其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从港澳回归以来的政治实践看,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自治权不仅高于国内同级别的行政区划,甚至超出了联邦制下自治地方所拥有的权力。这在已有的国家结构形式类型中鲜有先例,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做出的重要贡献,也为世界范围内解决国际争端和推动和平事业提供了有益思路。
(六)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创新马克思主义科学管理国家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深刻揭露、批判和反思资本主义国家固有矛盾基础之上,提出了科学管理社会主义国家的设想。不过,这些科学论述往往带有原则性或预测性,实践中“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2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创造性地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命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基础上,部署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中国国家治理理论和实践升华,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管理国家思想的发展创新。
作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发展的新成果,国家治理现代化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现了国家作为“特殊的公共权力”〔23〕的要求,即国家治理必须基于国家特有的暴力机器、法律法规、官僚队伍、核心价值、财政税收等手段和资源进行。另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也是推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必要举措。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半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24〕,这就需要通过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与优化现有的生产关系和体制机制,消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弊端,以此实现“人民大众的政治权利对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回归”〔25〕。
同时,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基于本土经验而提出,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一,国家治理现代化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通过不断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干部体系、价值体系、纪律体系,以及调查研究、群众教育、舆论宣传、组织生活等机制,党实现了对不同治理环节和領域的有效领导,使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获得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其二,国家治理现代化坚守人民立场。国家治理坚守何种立场关乎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和服务对象。不同于西方治理理论中以消解国家而凸显所谓多元主体的作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26〕。其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为特征。“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27〕,是各方面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的有机结合,其实际运用的水平构成了国家治理能力。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注重把握二者辩证关系,以推动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为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又以治理能力的提升为治理体系健全创造条件。 三、中国共产党创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历史经验
理论创新是实践发展的先导。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与时俱进地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发展完善,为国家建构、发展和治理取得巨大成效提供了必要的思想保障和路线指引。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创新经验,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进一步发展创新。
其一,国家学说创新坚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意识形态性质,“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针对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问题,提出了诸多具有时代要求和本土特色的理论,其中一些命题和概念虽未现于经典作家的论述中,却并非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原理的否定。相反,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仍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理论基础,其对国家问题和现象的丰富论述没有超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解释范畴。例如,在国体上,尽管人民民主专政拓展了享受民主的范围,但各阶级依然接受无产阶级的领导,这实际上强化了无产阶级专政。所构建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历史阶段对社会主义国家职能的丰富和发展,皆基于马克思主义对国家本质的认知。再者,创新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成效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所指明的发展方向。“马克思、恩格斯科学阐明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和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28〕中国共产党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夺取政权,以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经济关系、社會结构和国家形态的整体转变,验证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发展规律的认知,特别是考虑到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其革命路线和建设经验也证明了东方国家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因而具有深远的世界历史意义。
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本身的阶级性,古往今来的各种国家学说还存在一个意识形态问题。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而言,其把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视为根本原则和核心价值。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理论创新也是在坚持其意识形态立场的基础上推进的,并由此得以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丰硕的发展成果。在革命时期,甄别不同阶级的关系和诉求,是探索革命路线、擘画革命战略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的国家制度建构亦体现鲜明的人民立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2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群众所关注、所关心、所期待解决的社会政治问题作为理论创新的切入点,以清醒的宗旨意识指导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过程,旗帜鲜明地解答了一系列关乎党和国家命运的重大和根本问题”〔30〕,拓展了国家职能的范围、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命题。由此可见,尽管不同历史阶段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创新的主题、内容、形式等不尽相同,但其实质都是在具体形势下人民主体性的实现方式。
其二,不拘泥于经典作家关于国家问题的个别论断,而是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立场、方法、观点解决实际问题,使国家学说创新呈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31〕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作为认识国家现象、处理国家问题的指导思想,“决不是因为马克思这个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为他的理论,在我们的实践中,在我们的斗争中,证明了是对的”〔32〕。事实上,由于中国国家规模的广大性、历史发展的延续性和基本国情的复杂性,不可能存在一种理论穷尽对中国国家现象和问题的所有认知。承认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科学性,亦非由于其为解决中国国家建构和建设中的各种问题提供现成答案,而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阐明了国家的起源和发展趋势,从而为把握国家的本质、明确国家运行规律提供了可能性。因此,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不是从理论到理论、从逻辑到逻辑、从概念到概念的学术“精致”。相反,这一过程以问题为导向,依据不同阶段的实践要求,其重心和内容也不相同。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解决民族独立和人民政权如何建立的问题。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普遍原理运用于解决和处理民主与专制、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革命阶级与反动力量等重大关系和矛盾,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探索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在无产阶级革命、过渡阶段等方面创新了国家学说。在革命走向胜利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如何进行新国家建构的宪制问题。对此以人民民主专政发展无产阶级专政,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国家建构的根本价值标准,构建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民族关系、政党关系的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而发展了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和政党理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需要以“制度改革清除制约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制性弊端和制度性障碍”〔33〕。其在推进国家治理民主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运行的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管理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推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依据中国实践提出的新概念、新表述、新命题,使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话语上呈现中国特色。以学理角度而论,这种话语表述的转化并非仅仅用以反映和描述国家实践的某方面内容,其本身还实际地“建造或‘构成’社会实体与社会关系”〔34〕。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实践成效,与其话语的中国化转型密切相关。展望未来,更应进一步彰显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话语的中国特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理论指导。
其三,广泛借鉴世界政治文明成果,同时依据基本国情和国家建设要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引介、接受和运用之端,就带有鲜明的借鉴色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苏联关于坚持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武装暴动等经验和理论对早期中国共产党认识和把握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探索无产阶级革命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新中国成立后,苏联关于社会主义改造、民族平等、加强党的建设等思想,也对建立健全国家制度体系具有积极意义。此外,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外交流日益频繁,中国共产党也吸收西方政治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如权力制约、民主监督、公共治理等用以完善国家学说,推动国家建设。 当然,对外借鉴并非教条主义地生搬硬套。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生成背景看,经典作家关于国家问题的论述,所运用的经验材料和所针对的现实问题,大多集中于彼时的欧洲国家。当代西方国家理论和实践经验,亦不可避免地具有地域性,更遑论其政治立场。因此,对外借鉴过程中的批判与扬弃也就不可或缺,而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新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此过程中实现的。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将发展革命力量的重心转移到农村,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战略,成为推动新民主主义理论成熟的重要因素。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以苏为鉴”,认识到“不能教条主义地对待苏联经验”〔35〕,而是通过赎买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妥善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关系。对于西方国家理论的借鉴更绝非简单的“拿来主义”,而是在深入批判和驳斥基础上的有选择吸收。并且,吸收的内容亦仅限于工具性层面,在理论性质上则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不动摇,这反过来也进一步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意识形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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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儒杰】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新逻辑研究”(19BZZ002)
〔作者简介〕刘方亮,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山东 青岛 266061。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建党百年;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5-0044-08
一、 引言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可以说,也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得最混乱的问题。”〔1〕在澄清、批判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以阶级分析法,指出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而非“神意”或全体共同体成员意志的反映,其本质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的性质随着对立阶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在人类历史上,相继演化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等各种国家形态。当生产力发展导致阶级不复存在的时候,国家也将不可避免地走向消亡。这种对国家物质根源和经济基础的科学解释,使马克思主义得以正确把握国家历史类型划分和演变规律,进而使国家学说成为真正的科学。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进一步提出和阐发了无产阶级革命理论、过渡阶段理论、国家职能理论,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不断完善。
当然,一种理论的科学性并非意味着其“无可反驳”,抑或“放之四海而皆准”,相反,科学性之达成乃在于其能够留出解释和适应实践发展变化的空间,从而实现理论本身的“否定之否定”。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实践品格,正蕴含着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走向实践的过程中,其中的某些观点不断创新。如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提出“一国首先胜利论”修正此前的“共同胜利论”,同时指出无产阶级专政依然需要保留现代国家的形式,但这种国家不同于剥削阶级的国家,而是一种“半国家”。为此,他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有益路径,在经验层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国家职能理论等的内涵。
随着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其关于国家的科学认知为当时苦苦探求救亡图存出路的中国人民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全新选择。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获得了有力的实践主体。凭借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中国共产党取得了国家建构和发展的重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新成果在指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上取得的成就,反过来也验证了党的理论创新的实践效力。由此而论,探讨中国共产党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成果,分析取得这些成果的理论和实践逻辑,就成为理解建党百年伟大成就的一把钥匙。
再者,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讲,当下理论界各种声音纷繁复杂的形势下,一些曲解、否定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论调,诸如“历史终结论”“共产主义失败论”“中国崩溃论”等甚嚣尘上。即便面对中国发展现实,不得不承认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成就,却也在理论上刻意从“中国之治”中抽离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底色。因此,探究中国共产党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也有利于从“治道”层面把握“中国之治”优势的要义所在,从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二、中国共产党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成果
(一)确立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创新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和过渡阶段理论
面对近代以来内忧外患,以及改良运动、农民起义和资产阶级革命相继失败,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基本国情结合起来,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2〕,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新民主主义理论以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分析把握中国各阶级构成,依据各阶级的立场,明确了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作为革命同盟军的地位,确定了“对于民族资产阶级采取慎重的政策”〔3〕,阐明了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样,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动力、主体、前途等较之于此前的改良主义、农民起义和旧民主主义革命已发生质的变化。“现时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已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种革命已经过时了,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4〕其目的不是为了实现资产阶级专政,而是致力于“造成各革命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专政”〔5〕。
与此同时,毛泽东还科学分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与联系,指出新民主主义是通往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过程,社会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发展的光明前途,实现了对过渡阶段理论的创新。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革命进行了多方面阐述,但是受制于其所处的历史环境,他们更多论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实际。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虽然在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但也没有回答落后国家如何推进无产阶级革命的问题。新民主主义理论则弥补了这一空白,开辟了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回答了在落后国家,无产阶级如何团结各革命阶级,完成民族民主革命的艰难任务,为其他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指明了方向。
(二)科学把握和协调阶级关系,以人民民主专政发展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既是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也是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必要条件。列宁进一步明确了无产阶级专政是镇压剥削者反抗和领导民众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要求。同时,考虑到各国历史和国情的差异,无产阶级专政“不能不产生非常丰富和多样的政治形式”〔6〕。在中国,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开创的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要求与中国现实的有机结合,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取得新发展。从内容上讲,人民民主专政中“人民”在内涵上广于无产阶级,因而享受民主和实施专政的主体就并非某特定阶级,而是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体。这一创举归因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阶级关系的科学把握,准确地把中国社会划分为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等五个阶级。通过分析不同阶级的立场、力量和诉求,毛泽东提出了调解阶级矛盾和实现阶级合作的观点,把各革命阶级之间的关系转变为党领导下长期合作的关系。反映到国家建构上,就是将传统无产阶级专政指导下的工农共和国转变为人民共和国。“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7〕 在新中国即将成立之际,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系统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阐明了新政权的性质与各阶级之间的关系,奠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和政策基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毛泽东从辩证处理民主与专政关系的角度出发,继续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提出应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除了极少数罪大恶极的分子外,对大部分敌人应采取监督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方式,以转变其反动立场,将其改造成为守法、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民主专政列入四项基本原则,上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党中央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拓宽人民政治参与渠道;加强专政的国家机器,把专政职能运用于维护社会秩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实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8〕的有机结合。党中央把握市场经济加速发展过程中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出现的形势,在党的十六大上把“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此后,因应新兴产业发展,中国共产党又从统一战线的视角提出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概念,并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和活动机制用以协调、服务这一群体,从而在新的历史时期拓展了人民内涵,扩大了人民民主的社会基础。
(三)依据国内外形势需要,丰富马克思主义国家职能理论
在阐述国家起源问题的过程中,经典作家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阐明了国家产生于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相互矛盾,其本身“是公共性与阶级性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体”〔9〕。反映到国家职能上,就是国家具有社会管理和政治统治两种属性的职能。在取得执政地位后,中国共产党依据内外形势需要,不断创新国家职能的具体内容和发挥方式。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把维护国家安全、巩固人民政权作为主要国家职能,与此同时也重视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实施“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改变了国家一穷二白的状态,构筑起较为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但是,这一阶段对国家职能的把握总体上偏重于发挥政治统治职能,甚至一度片面地把“阶级斗争”作为主要国家职能,造成了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种种问题。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拨乱反正,重塑对社会主义的科学认识,把社会主义的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成共同富裕”〔10〕。这一科学理解为转变国家职能发挥方向奠定了理论基础,申言之,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权稳固、阶级关系和谐的形势下,应主要行使其社会管理职能,以此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表现在实践中,就是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充分发挥经济建设服务教育、文化、医疗、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基础性作用。“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11〕并且,中国共产党也认识到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关涉、相辅相成的关系。特别是在意识形态成为反华势力污蔑社会主义道路、诋毁党的领导的主要方式的背景下,把精神文明建设置于重要地位予以推进,实际上推动了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与时俱进。
在进一步协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上,党中央将政治文明置于同样的高度予以推进,从而把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发挥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完善联系起来。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完善因而也是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了充分发挥这些政治制度对发展人民民主、保障国家统一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越性。”〔12〕此后,党中央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强调“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13〕,由此为社会主义国家职能发挥注入了鲜明的服务内涵。随着国家职能不断拓展丰富,中国共产党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以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方式协调国家职能不同领域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各领域国家职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关系。及至党的十八大,又再次拓展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建设要求,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职能更为清晰。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也探索国家政治统治职能的有效发挥方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路和主张应对社会转型期各类风险的复杂化、交织化和不确定性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14〕较之于其他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注重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各领域安全的协调统筹,着力解决以往国家安全工作中条块分割的弊端。由此为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稳定安全的內外环境,保障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阐明国体与政体关系,构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权组织形式理论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中对民主与专制关系的把握使中国共产党得以辨明国体问题的实质“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资产阶级总是隐瞒这种阶级地位,而用‘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15〕。国体对政体具有决定作用,后者是“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是一定的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16〕。而政体代表并维护国体,其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国家政权稳固和经济社会发展。经过长期探索,中国共产党构建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政权组织形式理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等一整套制度体系”〔17〕。各级人大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在组织活动原则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高度的民主为基础”实现“高度的集中”〔18〕。同时,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力由其产生,受其监督,对其负责。这样一种关系形态实现了“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19〕的要求,避免了西方政治制度权力分立原则所造成的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弊端,最大程度地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在制度属性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为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提供了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为统一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提供了保障。
随后,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对政权组织形式理论的认知。在“82宪法”中,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决定权得到强化,全国人大增设了专门委员会,提升了其职能发挥的专业化水平。各级人大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工作机制,保证人大代表有效履职和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同时,更加注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权组织形式的政治功能,这一方面体现在从治理效能的角度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别于西方三权分立制、两院制的特色和优势,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则是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从而“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动力源泉和法治保障”〔20〕。
(五)在解决民族问题和国家统一问题过程中,创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
考虑到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联合斗争的需要,“马克思主义原则上主张社会主义国家采用单一制”〔21〕的国家结构形式。在坚持国家独立统一基础上,党中央依据解决社会总问题的要求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对中国而言,“大一统”的历史传统、国家统一的现实需要、民主集中制的政权组织原则,使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国家建构中采取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与此同时,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治制度。各民族自治地方在本区域内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事安排、文化教育、地方条例制定、地方财政管理等自治权。而这些权力从来源上讲乃是由中央所赋予,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的,其本身并不分享国家主权权力。换言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眼于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各民族平等地位和促进民族地方发展,而非出于联邦制下维护地方政治实体权力的目的。如此,中国共产党所构建的这种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补充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就呈现出一定的复合色彩,其制度架构和实践成效也为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树立了典范。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还在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由于历史遗留和国际政治等原因,国家统一问题涉及对不同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关系的协调。其复杂程度远高于对其他社会政治问题的处理。对此,党中央提出了以“一国两制”构想解决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差异对国家统一的制约作用。其基本内容是在坚持一个中国和大陆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在港澳台设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保持其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从港澳回归以来的政治实践看,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自治权不仅高于国内同级别的行政区划,甚至超出了联邦制下自治地方所拥有的权力。这在已有的国家结构形式类型中鲜有先例,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做出的重要贡献,也为世界范围内解决国际争端和推动和平事业提供了有益思路。
(六)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创新马克思主义科学管理国家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深刻揭露、批判和反思资本主义国家固有矛盾基础之上,提出了科学管理社会主义国家的设想。不过,这些科学论述往往带有原则性或预测性,实践中“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2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创造性地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命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基础上,部署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中国国家治理理论和实践升华,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管理国家思想的发展创新。
作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发展的新成果,国家治理现代化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现了国家作为“特殊的公共权力”〔23〕的要求,即国家治理必须基于国家特有的暴力机器、法律法规、官僚队伍、核心价值、财政税收等手段和资源进行。另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也是推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必要举措。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半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24〕,这就需要通过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与优化现有的生产关系和体制机制,消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弊端,以此实现“人民大众的政治权利对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回归”〔25〕。
同时,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基于本土经验而提出,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一,国家治理现代化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通过不断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干部体系、价值体系、纪律体系,以及调查研究、群众教育、舆论宣传、组织生活等机制,党实现了对不同治理环节和領域的有效领导,使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获得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其二,国家治理现代化坚守人民立场。国家治理坚守何种立场关乎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和服务对象。不同于西方治理理论中以消解国家而凸显所谓多元主体的作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26〕。其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为特征。“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27〕,是各方面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的有机结合,其实际运用的水平构成了国家治理能力。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注重把握二者辩证关系,以推动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为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又以治理能力的提升为治理体系健全创造条件。 三、中国共产党创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历史经验
理论创新是实践发展的先导。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与时俱进地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发展完善,为国家建构、发展和治理取得巨大成效提供了必要的思想保障和路线指引。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创新经验,推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进一步发展创新。
其一,国家学说创新坚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意识形态性质,“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针对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问题,提出了诸多具有时代要求和本土特色的理论,其中一些命题和概念虽未现于经典作家的论述中,却并非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原理的否定。相反,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仍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理论基础,其对国家问题和现象的丰富论述没有超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解释范畴。例如,在国体上,尽管人民民主专政拓展了享受民主的范围,但各阶级依然接受无产阶级的领导,这实际上强化了无产阶级专政。所构建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历史阶段对社会主义国家职能的丰富和发展,皆基于马克思主义对国家本质的认知。再者,创新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成效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所指明的发展方向。“马克思、恩格斯科学阐明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和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28〕中国共产党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夺取政权,以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经济关系、社會结构和国家形态的整体转变,验证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发展规律的认知,特别是考虑到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其革命路线和建设经验也证明了东方国家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因而具有深远的世界历史意义。
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本身的阶级性,古往今来的各种国家学说还存在一个意识形态问题。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而言,其把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视为根本原则和核心价值。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理论创新也是在坚持其意识形态立场的基础上推进的,并由此得以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丰硕的发展成果。在革命时期,甄别不同阶级的关系和诉求,是探索革命路线、擘画革命战略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的国家制度建构亦体现鲜明的人民立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2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群众所关注、所关心、所期待解决的社会政治问题作为理论创新的切入点,以清醒的宗旨意识指导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过程,旗帜鲜明地解答了一系列关乎党和国家命运的重大和根本问题”〔30〕,拓展了国家职能的范围、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命题。由此可见,尽管不同历史阶段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创新的主题、内容、形式等不尽相同,但其实质都是在具体形势下人民主体性的实现方式。
其二,不拘泥于经典作家关于国家问题的个别论断,而是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立场、方法、观点解决实际问题,使国家学说创新呈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31〕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作为认识国家现象、处理国家问题的指导思想,“决不是因为马克思这个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为他的理论,在我们的实践中,在我们的斗争中,证明了是对的”〔32〕。事实上,由于中国国家规模的广大性、历史发展的延续性和基本国情的复杂性,不可能存在一种理论穷尽对中国国家现象和问题的所有认知。承认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科学性,亦非由于其为解决中国国家建构和建设中的各种问题提供现成答案,而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阐明了国家的起源和发展趋势,从而为把握国家的本质、明确国家运行规律提供了可能性。因此,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不是从理论到理论、从逻辑到逻辑、从概念到概念的学术“精致”。相反,这一过程以问题为导向,依据不同阶段的实践要求,其重心和内容也不相同。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解决民族独立和人民政权如何建立的问题。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普遍原理运用于解决和处理民主与专制、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革命阶级与反动力量等重大关系和矛盾,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探索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在无产阶级革命、过渡阶段等方面创新了国家学说。在革命走向胜利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如何进行新国家建构的宪制问题。对此以人民民主专政发展无产阶级专政,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国家建构的根本价值标准,构建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民族关系、政党关系的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而发展了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和政党理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需要以“制度改革清除制约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制性弊端和制度性障碍”〔33〕。其在推进国家治理民主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运行的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管理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推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依据中国实践提出的新概念、新表述、新命题,使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话语上呈现中国特色。以学理角度而论,这种话语表述的转化并非仅仅用以反映和描述国家实践的某方面内容,其本身还实际地“建造或‘构成’社会实体与社会关系”〔34〕。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实践成效,与其话语的中国化转型密切相关。展望未来,更应进一步彰显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话语的中国特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理论指导。
其三,广泛借鉴世界政治文明成果,同时依据基本国情和国家建设要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引介、接受和运用之端,就带有鲜明的借鉴色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苏联关于坚持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武装暴动等经验和理论对早期中国共产党认识和把握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探索无产阶级革命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新中国成立后,苏联关于社会主义改造、民族平等、加强党的建设等思想,也对建立健全国家制度体系具有积极意义。此外,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外交流日益频繁,中国共产党也吸收西方政治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如权力制约、民主监督、公共治理等用以完善国家学说,推动国家建设。 当然,对外借鉴并非教条主义地生搬硬套。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生成背景看,经典作家关于国家问题的论述,所运用的经验材料和所针对的现实问题,大多集中于彼时的欧洲国家。当代西方国家理论和实践经验,亦不可避免地具有地域性,更遑论其政治立场。因此,对外借鉴过程中的批判与扬弃也就不可或缺,而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新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此过程中实现的。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将发展革命力量的重心转移到农村,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战略,成为推动新民主主义理论成熟的重要因素。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以苏为鉴”,认识到“不能教条主义地对待苏联经验”〔35〕,而是通过赎买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妥善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关系。对于西方国家理论的借鉴更绝非简单的“拿来主义”,而是在深入批判和驳斥基础上的有选择吸收。并且,吸收的内容亦仅限于工具性层面,在理论性质上则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不动摇,这反过来也进一步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意识形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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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儒杰】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新逻辑研究”(19BZZ002)
〔作者简介〕刘方亮,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山东 青岛 26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