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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新的《公司法》开始实施.其最大“亮点”就是规定了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一规定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门槛.更有利于个人投资创业当老板。同时.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不必承担无限责任.这就相对降低了投资风险。一个自然人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虽然都是个人全资企业.自己当老板.有权控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但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除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例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个人独资企业”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