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
我是2004年春天到山西来投资的。在这之前,政策要求官员退股,所以我们温州人大量来山西接煤矿。
我们来得稍晚些,但当时的情况很好。我们到山西各地打探煤矿拍卖的消息。正好听说山西某县政府要拍卖一座国营煤矿。我们用两天时间,就把这个矿拿下来了。
拍卖会上,县四大班子领导都出面了。我们以3000万元的价格,把这个矿拍下来了。我们相信政府,又不懂煤矿。后来才知道,县里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全是假的。招标文件上说这个矿的储量有2000万吨,实际上根本没这么多。后来我们无意中发现县政府一份文件,称这个矿的价值估计在300万元以下,能以这个价拍卖出去就行了。这份文件是报到市里的,但县里留了底稿。
我们竞标时,有人抬标。山西黑就黑在这儿。拍卖行找了三四个单位去玩假投标,抬标抬到3000万元,我们举牌了,拍卖师锤一落,这个矿归我们了。成交后,拍卖行再给应标单位一些钱。
这个矿原是部队的刀,部队撤后转给了地方。以前的矿主乱采滥挖,不走直线,哪儿有煤往哪挖。矿上什么设备都没有,抽水、送风等都要从头做起。原来的坑道都不能用了,我们又投入了2000万元,做前期工程,坑道都按国家标准来。过几十米有个断层,岩石很硬,打不动,每挖一米要投入4000元,每天天一亮就要掏钱。
我们是很规范的企业,跟鲁能集团签了合同,出的煤都卖给他们,有正规发票,不会偷税漏税。内部控制也很严格。
2006年,山西省开征采矿权价款。5月6日,县里通知本县的煤矿缴钱。我们矿要缴1300万元,县里让我们拿,不拿就把采矿证收走,开煤矿有6个证,采矿证拿走,其他5个证就都没用了。
当初我们拍卖的是30年的租赁经营权,不是采矿权。我们认为采矿权价款应该由采矿权人来缴。但主管副县长说,按说不应该让你们缴费,但是当初拍卖的钱,前任县领导已经花完了。县政府不怕打官司,我们是贫困县,没钱,就是输了官司,我们的工资照发,并且照样扣你的采矿证。反正你们已经投资了5000万元进来,走不了了。
这个县的县委书记调走后,县长升任书记。常务副书记跟我们说:现在还好,县长参加过拍卖会,知道你们这回事,如果是新来的县长,他理都不理你。你趁早还去生产吧。
这个县共有8座煤矿,最正规的只有我们一个。县里对所有的矿,都是像挤牙膏一样,慢慢地把你的钱挤出来。但是,收采矿权价款的事,有人喜欢有人恨。比如有的矿实际储量1000万吨,矿主拿出几十万元,打点各个部门,只报100万吨。他即使缴纳采矿权价款,也没有多少。
我们也不能跟县里闹僵了,不管反映到哪里,最后还得我跟主管县长坐下来解决。你要跟县里闹僵了,他今天停你的电,明天停你的炸药。
政府是没钱不办事,有钱乱办事。一般我们只能通过聘用的当地矿长出面,与县里交涉。我们出面不行,本来50块钱的事,我们一出面,对方敢要300块。
煤矿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正规程序办,不会超过30万元,但在山西,实际上要80万-200万元,多出的钱都是给各有关部门的好处费。如果你只按标准交钱,一个证也办不下来。这里有很多代办公司,公司的幕后老板是有关部门领导的家属、子女。
2006年煤炭资源整合时,我们通过拍卖,得到了这个矿的全部产权。因为它原来是县国营煤矿,拍卖给我们,属于国有资产流失,必得报省国资委批准,才能拍卖。
当时有两个办法。一是县政府参股,占20%股份,参加董事会。但问题一是我们每年要按20%的比例给县政府分红。二是县里也不想当股东,怕煤矿出事,他们要担责任。另外,他们也不想掏这1300万元的采矿权价款。
第二个办法是全部拍卖给我们,这样做是不合政策的。但是,书记和县长都说,你要有本事,把这个矿都买走算了。
拍卖程序全部是违规操作。有关部门的办事人员被我们打通关系,同意拍卖,并且指定了拍卖行(这都是通过中间人办的。中间人神通广大)。拍卖行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公告,专门选择周五的报纸刊登,因为周六、周日没人看报纸,等下周一上班,人家都不看旧报,去看新出的报纸了。
公告后一个月内,无人应标,这个矿的产权就归我们了。但这期间,如果真有人打电话给拍卖行怎么办?拍卖行就会回答:“这个矿已经卖了。”反正你也不知道是真卖了还是假卖了。就像商场里搞的电视机促销,说是100块钱一台,但不管你啥时候去问,他都会说已经有人买走了,剩下的都是贵的。
我们这个矿,挂牌交易的对外竞标价只有700万元,因为挂牌的价格越高,要缴纳的交易费也越高。拍卖后,它就成了纯民营的企业,跟县里一点瓜葛没有了。
采矿权价款,现在我们已经缴了700多万,准备分3年缴完。县里其他几个矿不缴,执照没有办,但还在偷偷干。他们所有的文件都是造假的,但县里的公章是真的。县里也希望煤矿不要关闭,他好去罚款,只是希望你千万不要出事。
(二)
2005年,上面要求关停9万吨以下的矿时,我们找到有关部门的关系,把储量和产能做大,从年产9万吨做到30万吨,一共送了50万元。领导不亲自收钱,派他的嫡系来。他要说能批下来,让你3天之内把钱打到他的卡上,3天之后就保证给你批下来。
项目升级(从年产9万吨到年产30万吨)时要做环评。市环保局只指定本市有资质的机构来做,你要去太原找有资质的单位做了,市环保局还不批。这一点是违反国家政策的。本来六七万元就能做下来的环评,让他们做得花40多万。
(原来核定的产能是9万吨,现在一下子升到30万吨,煤矿的实际生产能力能达到吗?)
核定的产能,都能超过这个标准,不然煤老板怎么赚钱?核定30万吨/年的矿,每天生产1000吨没问题。不让好好生产,就偷偷摸摸地生产。小煤矿才灵活呢,核定9万吨的矿,一年能生产20万吨我们这个县是非重点采煤县,说是年产9万吨以下的关停,实际上年产5万吨的也可以生产。
只要一发生事故,小煤矿就要停产整顿,一年的生产时间不到4个月。哪天上面突然通知可以生产了,大家都拼命生产。工人急着挣钱,老板也急着挣钱。按安全生产规定,年产9万吨的煤矿,井下不能超过两个工队,实际上一下就是五六个工队,100多人突击生产。这是个普遍现象,也是小煤矿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北京奥运会前夕,县领导通知我们说,奥运会期间,全国国有煤矿50万吨以下的停止生产,乡镇煤矿全部停止,到残奥会结束为止。但我们白天不生产,晚上还能生产,县里睁一眼闭一眼。
经常到矿上检查的有十几个部门:安监、劳动、工会、消防、环保、公安、税务等。 国税查过了地税查,县里查过了乡里查。政府官员只要缺钱花,就来找煤矿了。我们挖出的煤是干的,按规定一天要洒一次水,但县里不管这个,风一吹,煤灰漫天飞舞。税务局来收税,给他个人送点,再给局里缴点就行了。国税、地税加起来,要占煤矿生产毛利的40%,全缴了我们还赚个屁钱!按说,不管你这个矿是否生产,都得按年产量缴税。但政府不让生产,少缴点税务部门也能理解。
9万吨的煤矿,每年公关费要花四五百万元。政府官员无限要钱,他们认为,你开矿赚钱,万一出事故,我的乌纱帽就没有了,心理不平衡。水土保持部门说挖煤把地冲坏了,环保部门说你有污染了,随时都来要钱。矿上要买炸药,派出所不批。我们找到县公安局局长,局长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派出所说,他们要搞建设,让煤矿赞助3万元,才批了1吨炸药。
每到年底,县里只要能管住煤矿的部门,都来要煤。矿上得赔钱、找车给他们送去。送去的煤不好烧了他还要骂你。
(三)
小煤矿事故率高,每个月都是不死即伤,但对外都不说。按照国家规定,煤矿死1个人,要赔死者亲属20万,上面再罚100万,加上间接费用,150万打不住。一次死3个人,煤矿就得关停。
有律师专门帮助处理善后事宜。有人专门吃这一路,只要煤矿出了事,你就可以联系他们。可以先把伤者抬到井上,拉去另外一个市的医院治疗。半夜里再把死者抬出来。来善后的人开着越野车,翻山越岭,连夜把尸体运到内蒙,找一个乡镇医院拿到死亡证明,然后通知家属去内蒙谈判,每个死者赔偿30多万元,了结此事。
还有人专门吃举报这碗饭,因为煤矿死一个人,上面要罚100万,他举报了可以得奖。所以我们要连夜把死者运走。等第二天有关部门来查,我们就说:“哪儿有死人?你去查查看。”
(这些矿工,都是跟着包工头来的,难道不怕包工头把煤矿死人的消息捅出去吗?)
包工头更黑,他巴不得有人死亡呢。湖北、四川等地的包工头带工人出来时,先在当地为工人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一买就是三四份,但工人和家属都不知道。矿工出事死了,包工头拿着死亡证明,去保险公司索赔。死一个人,他们可以赚到三四十万元。
我们矿生产的是电煤。煤价上涨,是今年南方电网结冰后开始的。现在涨得离谱,470元一吨。政府限价3次了,限不住,限价令只能限制住国有大矿,因为它要供应国家电网。国有大矿虽然限价,但它只卖给你一部分,再买没有了,它卖给你不赚钱,还不如卖给个人。电厂就只好到小矿来买。
因为市场需求大,现在再赖的煤,也能卖到300多一吨,4000大卡的煤也能卖到300多一吨,有人专门收这种煤,洗煤用。连煤矸石都能卖到50多元一吨,打碎后掺到好煤里。洗煤的都掺假,
(7月1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发出煤矿关停令,宣布全省十类煤矿一律关闭)
有执照的煤矿好管,但非法采矿点是关不了的,因为无法监督。我们的煤矿在半山腰。周围山顶上有风化煤,一位县领导的亲戚在这里露天开采,每年给我们交十几万元。他们晚上生产,100吨的翻斗车往下运,天亮前下山,弄些大石头堵住路,免得有人上山检查。晚上再用翻斗车把石头推开。风化煤开采时,用挖土机直接挖,不用下井,一年最少赚500万元。
我认为山西省有一种煤窑文化,从省到市、县、乡镇,大部分官员都是从煤矿出来的,大部分产业也都与煤矿有关,山西最大的特色就是煤窑文化,不管政治、经济、社会都带着这4个字。我们外来投资者的最大悲哀,就是遭遇了“煤窑文化”。
我是2004年春天到山西来投资的。在这之前,政策要求官员退股,所以我们温州人大量来山西接煤矿。
我们来得稍晚些,但当时的情况很好。我们到山西各地打探煤矿拍卖的消息。正好听说山西某县政府要拍卖一座国营煤矿。我们用两天时间,就把这个矿拿下来了。
拍卖会上,县四大班子领导都出面了。我们以3000万元的价格,把这个矿拍下来了。我们相信政府,又不懂煤矿。后来才知道,县里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全是假的。招标文件上说这个矿的储量有2000万吨,实际上根本没这么多。后来我们无意中发现县政府一份文件,称这个矿的价值估计在300万元以下,能以这个价拍卖出去就行了。这份文件是报到市里的,但县里留了底稿。
我们竞标时,有人抬标。山西黑就黑在这儿。拍卖行找了三四个单位去玩假投标,抬标抬到3000万元,我们举牌了,拍卖师锤一落,这个矿归我们了。成交后,拍卖行再给应标单位一些钱。
这个矿原是部队的刀,部队撤后转给了地方。以前的矿主乱采滥挖,不走直线,哪儿有煤往哪挖。矿上什么设备都没有,抽水、送风等都要从头做起。原来的坑道都不能用了,我们又投入了2000万元,做前期工程,坑道都按国家标准来。过几十米有个断层,岩石很硬,打不动,每挖一米要投入4000元,每天天一亮就要掏钱。
我们是很规范的企业,跟鲁能集团签了合同,出的煤都卖给他们,有正规发票,不会偷税漏税。内部控制也很严格。
2006年,山西省开征采矿权价款。5月6日,县里通知本县的煤矿缴钱。我们矿要缴1300万元,县里让我们拿,不拿就把采矿证收走,开煤矿有6个证,采矿证拿走,其他5个证就都没用了。
当初我们拍卖的是30年的租赁经营权,不是采矿权。我们认为采矿权价款应该由采矿权人来缴。但主管副县长说,按说不应该让你们缴费,但是当初拍卖的钱,前任县领导已经花完了。县政府不怕打官司,我们是贫困县,没钱,就是输了官司,我们的工资照发,并且照样扣你的采矿证。反正你们已经投资了5000万元进来,走不了了。
这个县的县委书记调走后,县长升任书记。常务副书记跟我们说:现在还好,县长参加过拍卖会,知道你们这回事,如果是新来的县长,他理都不理你。你趁早还去生产吧。
这个县共有8座煤矿,最正规的只有我们一个。县里对所有的矿,都是像挤牙膏一样,慢慢地把你的钱挤出来。但是,收采矿权价款的事,有人喜欢有人恨。比如有的矿实际储量1000万吨,矿主拿出几十万元,打点各个部门,只报100万吨。他即使缴纳采矿权价款,也没有多少。
我们也不能跟县里闹僵了,不管反映到哪里,最后还得我跟主管县长坐下来解决。你要跟县里闹僵了,他今天停你的电,明天停你的炸药。
政府是没钱不办事,有钱乱办事。一般我们只能通过聘用的当地矿长出面,与县里交涉。我们出面不行,本来50块钱的事,我们一出面,对方敢要300块。
煤矿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正规程序办,不会超过30万元,但在山西,实际上要80万-200万元,多出的钱都是给各有关部门的好处费。如果你只按标准交钱,一个证也办不下来。这里有很多代办公司,公司的幕后老板是有关部门领导的家属、子女。
2006年煤炭资源整合时,我们通过拍卖,得到了这个矿的全部产权。因为它原来是县国营煤矿,拍卖给我们,属于国有资产流失,必得报省国资委批准,才能拍卖。
当时有两个办法。一是县政府参股,占20%股份,参加董事会。但问题一是我们每年要按20%的比例给县政府分红。二是县里也不想当股东,怕煤矿出事,他们要担责任。另外,他们也不想掏这1300万元的采矿权价款。
第二个办法是全部拍卖给我们,这样做是不合政策的。但是,书记和县长都说,你要有本事,把这个矿都买走算了。
拍卖程序全部是违规操作。有关部门的办事人员被我们打通关系,同意拍卖,并且指定了拍卖行(这都是通过中间人办的。中间人神通广大)。拍卖行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公告,专门选择周五的报纸刊登,因为周六、周日没人看报纸,等下周一上班,人家都不看旧报,去看新出的报纸了。
公告后一个月内,无人应标,这个矿的产权就归我们了。但这期间,如果真有人打电话给拍卖行怎么办?拍卖行就会回答:“这个矿已经卖了。”反正你也不知道是真卖了还是假卖了。就像商场里搞的电视机促销,说是100块钱一台,但不管你啥时候去问,他都会说已经有人买走了,剩下的都是贵的。
我们这个矿,挂牌交易的对外竞标价只有700万元,因为挂牌的价格越高,要缴纳的交易费也越高。拍卖后,它就成了纯民营的企业,跟县里一点瓜葛没有了。
采矿权价款,现在我们已经缴了700多万,准备分3年缴完。县里其他几个矿不缴,执照没有办,但还在偷偷干。他们所有的文件都是造假的,但县里的公章是真的。县里也希望煤矿不要关闭,他好去罚款,只是希望你千万不要出事。
(二)
2005年,上面要求关停9万吨以下的矿时,我们找到有关部门的关系,把储量和产能做大,从年产9万吨做到30万吨,一共送了50万元。领导不亲自收钱,派他的嫡系来。他要说能批下来,让你3天之内把钱打到他的卡上,3天之后就保证给你批下来。
项目升级(从年产9万吨到年产30万吨)时要做环评。市环保局只指定本市有资质的机构来做,你要去太原找有资质的单位做了,市环保局还不批。这一点是违反国家政策的。本来六七万元就能做下来的环评,让他们做得花40多万。
(原来核定的产能是9万吨,现在一下子升到30万吨,煤矿的实际生产能力能达到吗?)
核定的产能,都能超过这个标准,不然煤老板怎么赚钱?核定30万吨/年的矿,每天生产1000吨没问题。不让好好生产,就偷偷摸摸地生产。小煤矿才灵活呢,核定9万吨的矿,一年能生产20万吨我们这个县是非重点采煤县,说是年产9万吨以下的关停,实际上年产5万吨的也可以生产。
只要一发生事故,小煤矿就要停产整顿,一年的生产时间不到4个月。哪天上面突然通知可以生产了,大家都拼命生产。工人急着挣钱,老板也急着挣钱。按安全生产规定,年产9万吨的煤矿,井下不能超过两个工队,实际上一下就是五六个工队,100多人突击生产。这是个普遍现象,也是小煤矿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北京奥运会前夕,县领导通知我们说,奥运会期间,全国国有煤矿50万吨以下的停止生产,乡镇煤矿全部停止,到残奥会结束为止。但我们白天不生产,晚上还能生产,县里睁一眼闭一眼。
经常到矿上检查的有十几个部门:安监、劳动、工会、消防、环保、公安、税务等。 国税查过了地税查,县里查过了乡里查。政府官员只要缺钱花,就来找煤矿了。我们挖出的煤是干的,按规定一天要洒一次水,但县里不管这个,风一吹,煤灰漫天飞舞。税务局来收税,给他个人送点,再给局里缴点就行了。国税、地税加起来,要占煤矿生产毛利的40%,全缴了我们还赚个屁钱!按说,不管你这个矿是否生产,都得按年产量缴税。但政府不让生产,少缴点税务部门也能理解。
9万吨的煤矿,每年公关费要花四五百万元。政府官员无限要钱,他们认为,你开矿赚钱,万一出事故,我的乌纱帽就没有了,心理不平衡。水土保持部门说挖煤把地冲坏了,环保部门说你有污染了,随时都来要钱。矿上要买炸药,派出所不批。我们找到县公安局局长,局长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派出所说,他们要搞建设,让煤矿赞助3万元,才批了1吨炸药。
每到年底,县里只要能管住煤矿的部门,都来要煤。矿上得赔钱、找车给他们送去。送去的煤不好烧了他还要骂你。
(三)
小煤矿事故率高,每个月都是不死即伤,但对外都不说。按照国家规定,煤矿死1个人,要赔死者亲属20万,上面再罚100万,加上间接费用,150万打不住。一次死3个人,煤矿就得关停。
有律师专门帮助处理善后事宜。有人专门吃这一路,只要煤矿出了事,你就可以联系他们。可以先把伤者抬到井上,拉去另外一个市的医院治疗。半夜里再把死者抬出来。来善后的人开着越野车,翻山越岭,连夜把尸体运到内蒙,找一个乡镇医院拿到死亡证明,然后通知家属去内蒙谈判,每个死者赔偿30多万元,了结此事。
还有人专门吃举报这碗饭,因为煤矿死一个人,上面要罚100万,他举报了可以得奖。所以我们要连夜把死者运走。等第二天有关部门来查,我们就说:“哪儿有死人?你去查查看。”
(这些矿工,都是跟着包工头来的,难道不怕包工头把煤矿死人的消息捅出去吗?)
包工头更黑,他巴不得有人死亡呢。湖北、四川等地的包工头带工人出来时,先在当地为工人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一买就是三四份,但工人和家属都不知道。矿工出事死了,包工头拿着死亡证明,去保险公司索赔。死一个人,他们可以赚到三四十万元。
我们矿生产的是电煤。煤价上涨,是今年南方电网结冰后开始的。现在涨得离谱,470元一吨。政府限价3次了,限不住,限价令只能限制住国有大矿,因为它要供应国家电网。国有大矿虽然限价,但它只卖给你一部分,再买没有了,它卖给你不赚钱,还不如卖给个人。电厂就只好到小矿来买。
因为市场需求大,现在再赖的煤,也能卖到300多一吨,4000大卡的煤也能卖到300多一吨,有人专门收这种煤,洗煤用。连煤矸石都能卖到50多元一吨,打碎后掺到好煤里。洗煤的都掺假,
(7月1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发出煤矿关停令,宣布全省十类煤矿一律关闭)
有执照的煤矿好管,但非法采矿点是关不了的,因为无法监督。我们的煤矿在半山腰。周围山顶上有风化煤,一位县领导的亲戚在这里露天开采,每年给我们交十几万元。他们晚上生产,100吨的翻斗车往下运,天亮前下山,弄些大石头堵住路,免得有人上山检查。晚上再用翻斗车把石头推开。风化煤开采时,用挖土机直接挖,不用下井,一年最少赚500万元。
我认为山西省有一种煤窑文化,从省到市、县、乡镇,大部分官员都是从煤矿出来的,大部分产业也都与煤矿有关,山西最大的特色就是煤窑文化,不管政治、经济、社会都带着这4个字。我们外来投资者的最大悲哀,就是遭遇了“煤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