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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报酬契约是控制代理问题的重要方法;目前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激励不足和激励不当;实行“基薪+风险收入+股票期权”的报酬契约是较为合理的选择;基于推行“基薪+风险收入+股票期权”的报酬契约的现实困难,应对国有上市公司彻底改制、制定和完善有关经营者股票期权计划的规范制度、完善会计和审计法规,并加强对资本市场和职业经理市场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