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重要意义 继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之后,有了教育的根本大法。据此,可以继续制定一系列子法,从而使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以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保护教育工作者、学生、学校等这些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二、体现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教育功能的切合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全面的科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