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光年 NBA个性偶像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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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一个怀旧的人,但是看到现在的NBA球员们都千篇一律地穿着高级定制西装,笑容虚伪地出入各种所谓名流聚会时,我的脑海中总是会怀念起上世纪90年代以及21世纪初那一片时刻透露着张扬与个性的自由天空。
  NBA历史上从来不缺时尚偶像,弗雷泽曾带着个性十足的宽边帽登上《君子》杂志封面,乔丹鞋从上世纪80年代就掀起流行,科比自信地宣称自己是NBA中的华伦天奴,并声称把学院嬉皮风传给了下一代球员,迈阿密三巨头、斯塔德迈尔也常出现在纽约或者巴黎时装周的秀场,朗多的团队竭力劝说纪梵希为他13英寸的脚定制鞋子……但只能说这些人都曾经引领过一股风潮,不能说他们影响了一个时代。而艾弗森是不同的。从他1996年进入NBA开始,就意味着联盟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Hip-Hop时代。尽管状元秀也穿着西装上台去和斯特恩握手,但在西装之下,他的四肢已经布满了文身……
  艾弗森的个性宣言:拒绝改变
  看看科比、詹姆斯、杜兰特这些黑人巨星吧,他们衣冠楚楚、彬彬有礼,举手投足间,就像是将皮肤染黑的传统白人。再往前看,就算是乔丹、“魔术师”约翰逊、威尔金斯,他们也很“白”,遵循着白人主流社会的行为准则,永远都是西装革履地出现在公众场合。但艾弗森却不这样,他在场球上球风叛逆、崇尚自我,在场下他将街头文化发挥到了极致——永远穿着肥大宽松的长衫,棒球帽或头巾成了他不可或缺的装束,他的耳机里流淌的绝不会是撕心裂肺的重金属摇滚或轻松自在的乡村音乐,而是将音乐旋律放在第二位的说唱乐,还有他那标志性的“地垄沟”头……
  AI是信仰
  “我不知道,明天又会发生什么,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我的一生注定如此……”
  艾弗森的特立独行,是嘻哈的扮相,还是满身的文身?或许,正是这些让他成为众多人心中的王者?于是,NBA的格局和风向改变了,由一个伪白人职业联赛进入了一个黑人职业联赛时代。艾弗森的出现,让身体技术都压倒了白人的黑人球员,找到了文化和精神上的寄托。
  在当时,美国社会的青少年分成两种流派,黑人青少年是Hip-Hop绝对主流,而白人青少年则更接近极限运动,因此将滑板、冲浪、极限自行车也列入Hip-Hop领域,未必正确。但艾弗森出现之后,这两种潮流大有融合之势,即便如此,在美国街头也很难找到一个黑人青少年不属于Hip-Hop类别。
  这其实也是美国民权运动40年发展的结果。Hip-Hop文化是一种贫民文化,在许多人眼中更是一种低俗且不入流的低级文化,然而就是这种平民文化的简单和朴实,反而更能引起不同阶层人群的共鸣。黑人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文化之根,同时又在一个相对宽松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培养自己的文化,在音乐上,就将他们的反叛和创造性通过Rap这种反传统音乐的形式体现了出来,随即迅速蔓延到其他娱乐方式,以及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黑人青年以Hip-Hop为荣,是因为他们在这个种族歧视仍然相当严重的世界里,实现了自己在文化上的独立。
  “很多时候你都必须去寻找某种方式,让主流社会认可你。”艾弗森说,“但是我不会去考虑这些,于我而言,最艰难的事情莫过于迷失自我。”而历史表明,叛逆者往往更具魅力和吸引力。所以,当艾弗森以一种特立独行的方式存在着的时候,他成了更多人追逐的梦想以及膜拜的对象,“阿伦·艾弗森”成为了图腾一样的信仰。
  永不妥协
  “恶棍,坏蛋,暴徒,这就是我的生活,让我们一起来吧,尽情地坏吧,尽情地坏吧,我不会回头,我就是这个样子……”
  音乐继续着,仿佛在诉说一个坏孩子的传奇。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尤其对于那些长着黑皮肤的孩子们。他们注定要长大、要改变、要成熟、要妥协、要出卖自己给那些白人,要在自己的身上文上麦迪逊大街,或是用自己的善行去影响周围的人。
  所有人都在等着艾弗森的改变,等待他的妥协,因为之前那些被孩子们贴在卧室加以膜拜,拥有自己的签名鞋的“黑鬼们”最后都妥协了。美国人说,我们早晚会把他驯服的。他们敢这样说,因为他们自以为是地认为艾弗森的心底是渴望被承认、渴望拥抱、渴望他们的钞票的。但是,他们却不了解这个男人,一年,两年,五年……他依然无动于衷。于是,世界开始为他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头上戴着棒球帽,身穿宽大的裤子和3号球衣,脖子上挂着一串可能很廉价的链子,耳机里永远都是或偏激、或暴力、或肮脏的Rap……
  艾弗森的存在极大地促进了黑人街头文化的影响,他不仅是一个伟大的球员,更是一个文化传播者。这也是NBA联盟为什么要“驯服”艾弗森的原因所在,“答案”的能量实在太强大了。
  事实上,NBA和Hip-Hop文化的关系一直都很微妙。联盟高管位置上的白人领导不希望这种文化带来格局和风向的转变,但基于经济利益的追求,他们在推销Hip-Hop文化上的功劳也不小。而当NBA的品牌产品开始向Hip-Hop靠拢的时候,他们也只能不断加强Hip-Hop的影响力。于是,这变成了一场合谋。但NBA显然并不愿意把自己的联赛打造成Hip-Hop文化传播者的形象,所以,他们一方面借助Hip-Hop文化开疆拓土,另一方面又忧虑白人中产阶级和电视观众的严重流失,于是,2005年联盟颁布了“着装令”,要求所有球员在出席商业活动时必须穿正装,运动衫、棒球帽、花哨的饰品都是被明令禁止的。没错,这看上去就是为了约束艾弗森。“我敢保证,‘着装令’就是因为我而颁布的。”艾弗森认为,这是守旧者的做派,泯灭了球员们的个性发展,“你应该允许大家有不同的个性,不同的形象和不同的比赛风格,你需要一些乖孩子,也需要一些捣蛋鬼,以及一些介于两者之间的人。”


  《中国合伙人》里最后有这样一个桥段:“成东青用演讲代替了性生活,现在他在公共场合基本不说人话……他关灯不是为了浪漫,而是为了省钱,他压根没想过要改变这个世界,但至少,他能做到不被这个世界改变,永远的土鳖下去……”如果你不曾改变这个世界,到了最后也没有被世界改变,那么你一定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人,至少在人性上,你有着无比坚韧的信仰和牢不可摧的高墙。而艾弗森就是那个未被改变的人,他让美国人领教了什么叫“永不妥协”。   威少的个性宣言:追新求变
  在许多人看来,抛弃了大T恤以及宽大的夹克和牛仔裤的街头风格,取而代之的是斜纹呢或者格子的西装、毛衣、领带、装饰方巾、高级皮鞋的NBA,如今已经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高端时尚,但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这种时尚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是不切实际的,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时尚不等于个性,不等于独一无二,何况当所有的大牌球星们都穿着风格相似的西装、皮鞋的时候,他们顶多算是某个设计师举办的一场高级定制服装秀上的一个叫不出名字的模特,而不是一个个性张扬、风格鲜明的个体。球星们就像被装在套子里的人,无论愿意与否,必须让自己看起来高端时尚,不然你就会被排除在“高级俱乐部”之外。
  换句话来说,现在的NBA时尚有余,但个性不足。写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是谁抹杀了NBA的个性?“个性偶像”去哪儿了?
  NBA这个篮球商业大联盟世界性推广的最基本战略就是对球员的包装。更直白地说,便是对球员个性的抹杀。出于商业的意义,球星的同质化无可非议,但同样也是出于商业的原因,“个性偶像”从联盟消失了。
  如果非要在现在这个已经从“人人在选秀夜都穿得像张鼓满了风的帆一样臃肿”变成“大家的服装剪裁修身得让贝克汉姆看起来像个流浪汉”的联盟里找一个相对比较个性的人,那非威斯布鲁克莫属,他的风格就像挑衅意味十足的小阿飞,用大胆的装扮来大声宣告自己的个性,但这不只是穿一些别的球员不敢穿上身的个性服装,当威少右手拿着一个小包随着步伐摆动,全身上下的劲儿会让你想起这些词:年轻的、黑人式的、朋克式的。他就像正从1976年英国伦敦的朋克之父马尔科姆·麦克劳伦的SEX商店中大步走出,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夸张地彰显自己的身份:一半是NBA超级球星,一半是街头混混。
  在时尚界的某些小圈子里,威少被称为“NBA的凯特·摩斯”。在威少看来,被拿来和这位作风大胆(吸毒、名言是“没有什么比瘦的滋味更好”)的英国超模比较他没什么意见:“还是有点不同,不过我想,这么说是因为我是那种敢穿敢做的人,有属于自己的独特品味。”不过即使是他也有下限,比如说唱教父坎耶·韦斯特那套恶评如潮的皮质苏格兰百褶裙。但下一秒,威少就补充说:“如果那玩意儿剪裁稍微修身一点,我可以试试。”
  相比联盟中的那些大个子,身材更偏向普通人的威斯布鲁克可以直接购买成衣。自从儿时被妈妈带去洛杉矶的时尚商场,他就爱上了购物。如他所说:“如果训练完了觉得无聊,我就会找几家商店逛逛,看看他们有没有到新的好货色。我会去巴尼百货,会去Gucci、LV、圣罗兰的店面,其实我哪儿都去——罗迪欧大道、维维安·韦斯特伍德、马克·雅各布、乔伊里奇……我无处不在。”


  威少在高端定制界也找到了朋友,他常跟《Vogue》杂志的安德·列昂-塔利混在一起。“ATL(塔利昵称)对体育没什么兴趣。”他说,“但我们聊了聊时尚的历史,我也摸清了他对这些秀的看法,以及那些布料和衣服如何搭配不同的男男女女。”而最让威斯布鲁克自豪的是,跟联盟里其他的时尚潮人不同,他从没请过造型师——他自豪到甚至专门请了个代理人来广而告之这件事。“我认识会替我把好货留着的店员,也认识能帮我搞到衣服的人,但我并没有请专人替我挑选今天穿什么。”这也可算是一种与众不同吧。
  威少已经成为时尚标志的最确切的征兆是他遭致的非议。无论是两年前的季后赛他那架在鼻子上的超大号红得像消防车一样的无镜片浮夸眼镜,还是令人瞠目结舌地布满各种诡异卡通图案的怪异印花T恤,都遭到了诸多讽刺甚至鄙夷,但威少依然坚持自己的风格,而正是这种不走寻常路的穿衣风格让他成为引领新风尚的先锋。不过,正如前文威少自己所说,他没有固定的品牌,没有固定的穿衣风格,这也就引发了一个问题——一味地追求标新立异可能让威少看起来与其他球星有所不同,但其“标新立异”本身并不能称为一种风格。具体来说,威少曾尝试过背带裤配礼帽的复古风,也尝试过格子衬衫配针织衫的学院风,还有他最常展现的朋克风格等等,他都是在这些风格的基础上进行大胆尝试和创新,但并没有整合成独属于威少自己的风格,而这种今天这样,明天那样的时尚并不足以为其打下个性标签,也就更不能引领一个时代。
  总结来说,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威少的时尚风格,绝对是“百变”,但通常,“百变的”只能是浮于表面的形式或现象,而只有“不变的”才能成为惟一且永恒的答案,艾弗森便是如此。
  Hip-Hop是一种多元素构成的街头文化的总称,它包括服饰、音乐、街舞、街球、涂鸦等。
  服饰:Hip-Hop服饰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穿着大大的POLO衫,带着APE的帽子,踩着DUNK鞋,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这就是标志的Hip-Hop的穿扮。
  音乐:Hip-Hop音乐可以说是从街头走向主流的一个历程。黑人天生就有优越的节奏感,以及崇尚自由、渴望没有约束的心理。因此Hip-Hop音乐拥有强烈的节奏感。而现在,Hip-Hop音乐和Rap往往可以混用,只是Rap偏重说唱,Hip-Hop则较倾向于强烈的流行舞曲。
  街舞:美国黑人城市贫民的舞蹈,上世纪七十年代它被归纳为嘻哈文化的一部分,只要有音乐,舞者可以随时随地起舞,具有较强的表演性、参与性和竞争性。
  街球:街球包括街头足球和街头篮球。因为在街头的球场没有战术限制,所以发展出标榜自由风格和自我个性的球风。很多的NBA球员最早都是打街球出身。
  涂鸦:作为街舞文化里一个很重要的元素,游走在法律与艺术之间。非法性,在于它所选择的地理位置,而非它的内涵、或者作画的形式。涂鸦被街舞文化所吸纳,成为其中重要的艺术象征,也许正来自它的反叛宣示。作者以喷漆瓶作为渲染情绪的画笔,表达自己对现今社会的看法和立场,以及对未来社会的憧憬和向往。
  型男必备:
  镜框:近年来,眼镜框悄然刮起了一场时尚旋风,而在NBA,这股风潮是从两年前的季后赛开始掀起的,韦德、威少等都是潮流引领者。根据服装的风格,镜框的颜色和款式百变,或高端时光,或文艺雅痞,或运动休闲,可以起到相得益彰的作用。
  耳机:在NBA,如果你戴的耳机上没有一个红色的“b”字Logo,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这是耳机品牌“Monster(魔声)”的独特设计,是美国时尚流行高品质耳机的代言。 目前“魔声”耳机已经成为Rock、Hip-Hop以及R&B等运动倾向的耳机标准。
  西装:NBA规定,出席官方场合必须着西装出席。不过对NBA时尚达人们来讲,这也是他们展现自己品味的好机会。于是,格子、条纹、彩色,或正式、或文艺、或休闲的西装出现在了潮人们的身上。
  墨镜:绝对的潮人必备单品之一,如果哪个NBA球星的包里没有一副有个性的墨镜,那你绝对不能称为潮人,而且墨镜不仅可以修饰面部轮廓,还可以帮助你提升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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