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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词汇。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加快发展的转型期,大量紧迫的发展课题和同样大量紧迫的社会矛盾相伴而生。如何处理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发展是硬道理,因此,“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压倒一切,因此,“维稳是第一责任”。还有一些更加富有文学色彩的表述,例如:“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
“稳定”成了官场话语系统中的“敏感词”
不过,完美的表述不等于完美的实践。在行政过程中,要真正理解好、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实非易事。发展离不开改革的推动,而改革又免不了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触动。改革发展本身就是对现状、定势的调整和改变。如此看来,要发展又要绝对稳定,其实是不可能的。我们所强调的稳定,是指在对现状、定势进行调整和改变的时候,要努力保持整个社会系统的有序运行和有效控制,避免秩序混乱和系统崩溃。无数历史教训告诫我们,在动乱、无序状态,不仅谈不上发展,就连起码的生存都可能成为问题。
稳定是如此重要,把维稳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第一责任自然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既然是“第一责任”,那么,如果维稳工作没做好,出了乱子,就不仅会影响改革发展大局,给党和人民造成损失,还会危及各位责任人的“位子”和“帽子”。所以,“稳定”成了官场话语系统中的“敏感词”,悠悠万事,维稳为大。凡事拿到维稳层面来认识、来决策、来操作,没有谁敢掉以轻心,没有谁不理直气壮,没有什么“举措”不可以出台,没有什么“办法”不可以实施。
然而,“维”来“维”去,稳定问题好像还是摆不脱、躲不了、绕不开、搞不定,个体案例、群体事件照样发生,甚至感觉似乎没完没了,“越维越不稳”。维稳,简直就是一把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千钧一发,令诸多为官者寝食难安。
要理解这样的怪现状,首先要审视一下“第一责任”主体的维稳思维。在相当多的责任主体那里,实际上还固守着简单僵化、不合时宜的维稳思维。这种维稳思维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怕,怕出事,怕麻烦,怕担责。这种思维追求的是绝对的稳定,不仅不能出现“事件”,而且不能发生“事情”;不仅不能发生“动乱”,最好不要出现“动静”。
这种对“事情”和“动静”过度的敏感已经带有强迫症的特点。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政治斗争是社会生活的主旋律,无序和混乱是社会常态,从十年“文革”到后来的几次政治风波,人们在记忆中留下了惨痛的难以磨灭的历史烙印,形成了全社会难以摆脱的心理阴影。一旦出现了“事情”和“动静”,心理上会产生“关系联想”,第一责任感油然而生,维稳的重大话题会立即摆上议事日程。
一些官员缺乏对时代变迁的把握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今天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心态较20年前已有很大不同。从整体看,公众与执政者之间,就政治主张而言,并无不可弥合的裂痕;就政治认同而言,亦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多年的民主法制教育使全社会的理性程度显著提高,虽然公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对社会不公强烈不满,但同时仍然相信党和政府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只要不出现重大的全局性的政治失误,就很难出现足以危及整个社会稳定的失控局面。以“怕”字当头、绝对求稳的心态来判断社会现象和处理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宁可过之而恐不及,这是缺乏政治修养和政治理性的表现。
当然,这不是说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心态下,绝对不会发生影响局部秩序稳定的“事件”。事实上,这些年来,局部的涉稳事件还是时有发生的。但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所有的局部涉稳事件,除了某些由敌对势力策划和煽动、发生在特定区域的之外,绝大多数都跟民生利益或当事者及其所代表群体的尊严相关。一些具体事由引发的利益冲突、情绪冲突,当事者的目的并非要瓦解现有秩序,而是要争取诉求的满足。面对这样的问题,如果超越简单僵化的维稳思维,带着对老百姓的真挚感情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事件”就能转化成“事情”,天下就不会不稳。
如果进一步分析,我们还会发现,说到维稳,某些责任主体不仅是由于思维偏差,也不单纯是缺乏政治修养和政治理性,还可能涉及到政治动机。他们殚精竭虑所“维”之“稳”,并不都是甚至主要不是社会之稳、人心之稳,而是自己的“位子”和“帽子”之稳。但凡有点“事情”或“动静”,他们就唯恐造成“负面影响”,伤及自己的形象和政声。他们以惧怕和厌恶的心态来对待一切“不听话”、“不配合”的人和一切不顺眼、不合意的事,不管其有理无理,统统视为“取闹”,统统当做影响稳定的“隐患”,统统丢到“维稳”这个“筐子”里,用“有力举措”和“有效办法”严加处置。在一些为官者心中,但凡“出事”,就是“家丑”,家丑一旦外扬,“事情”一旦闹大,不仅可能丢“面子”,还有可能丢“位子”和“帽子”。所以,为了不“出事”,该做的事宁可放下不做,或者不分青红皂白,不管子丑寅卯,先把“事情”“摁下去”再说。于是,为了“维稳”,既可以不作为,也可以滥作为。如此履行“第一责任”,着眼点似乎并不是对党和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而是对自己负责。如此维稳,又何以能稳?
承担 “第一责任”者需要有高超的政治智慧
思维和动机必然影响甚至决定着策略。当下很多社会冲突都带有博弈特点,面对各种各样可能影响稳定的人和事,承担 “第一责任”者需要有高超的政治智慧,本着降低风险和成本,提高效能和效益的原则,求“化解”而不求“破解”,求“对话”而不求“对抗”,为维稳工作设计适当的策略。从过去处置涉稳事件的成功和失败案例来看,维稳策略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特别是面对民生问题上的利益诉求和情绪冲突,平和的心态、平等的姿态是化解危机的第一前提条件。我们的老百姓,绝大多数对党和政府是信任的、有感情的,受民主法制教育多年,是有理性的。我们的官员只要以真心和诚意面对他们,积极热忱,平等耐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稳定情绪放在稳定秩序之先,多做顺气暖心的工作,一般来说,就能化“危”为“机”,变“事”为“情”。即使对那些非强制处置不可的严重事件,也要严格依法依规,并及时公开信息和真相,尊重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的“有关方面”喜欢采用不合时宜甚至非常愚蠢的“策略”来“维稳”,或者用拖延时间、推诿责任、躲避见面、隐瞒真相、封锁信息、收买记者、在网上设“敏感词”等办法来“冷处理”,或者用强力打压、强行“摆平”、“跨省追捕”、“抓进去再说”等“举措”来“热处理”。有些“事情”本来不大,经这么一“处置”,就变成了“事件”,不仅没有息事宁人,反而带来更大的不稳。“冷处理”比较新的案例是7月初发生的福建紫金矿业发生污水渗漏事故,有关责任者以“维稳为重”为由向公众隐瞒了整整9天,终于使生产事故演变成舆论事件。“热处理”的新案例是6月中旬发生的安徽马鞍山花山区旅游局长与路人的情绪冲突,由于“有关方面”把稳定秩序摆到了稳定情绪之先,轻率动用防暴警察,最终导致场面失控。
由此看来,要避免简单维稳、生硬维稳,走出“越维越不稳”的怪圈,承担着维稳责任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一定要坚守理性,端正动机,讲究策略,力戒动辄以“维稳”为口号不作为和滥作为。更重要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殚精竭虑做好促发展、保民生的工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政治环境风清气正,何愁人心不安、天下不稳?(作者为华中农业大学传播学教授、博导)
“稳定”成了官场话语系统中的“敏感词”
不过,完美的表述不等于完美的实践。在行政过程中,要真正理解好、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实非易事。发展离不开改革的推动,而改革又免不了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触动。改革发展本身就是对现状、定势的调整和改变。如此看来,要发展又要绝对稳定,其实是不可能的。我们所强调的稳定,是指在对现状、定势进行调整和改变的时候,要努力保持整个社会系统的有序运行和有效控制,避免秩序混乱和系统崩溃。无数历史教训告诫我们,在动乱、无序状态,不仅谈不上发展,就连起码的生存都可能成为问题。
稳定是如此重要,把维稳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第一责任自然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既然是“第一责任”,那么,如果维稳工作没做好,出了乱子,就不仅会影响改革发展大局,给党和人民造成损失,还会危及各位责任人的“位子”和“帽子”。所以,“稳定”成了官场话语系统中的“敏感词”,悠悠万事,维稳为大。凡事拿到维稳层面来认识、来决策、来操作,没有谁敢掉以轻心,没有谁不理直气壮,没有什么“举措”不可以出台,没有什么“办法”不可以实施。
然而,“维”来“维”去,稳定问题好像还是摆不脱、躲不了、绕不开、搞不定,个体案例、群体事件照样发生,甚至感觉似乎没完没了,“越维越不稳”。维稳,简直就是一把悬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千钧一发,令诸多为官者寝食难安。
要理解这样的怪现状,首先要审视一下“第一责任”主体的维稳思维。在相当多的责任主体那里,实际上还固守着简单僵化、不合时宜的维稳思维。这种维稳思维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怕,怕出事,怕麻烦,怕担责。这种思维追求的是绝对的稳定,不仅不能出现“事件”,而且不能发生“事情”;不仅不能发生“动乱”,最好不要出现“动静”。
这种对“事情”和“动静”过度的敏感已经带有强迫症的特点。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政治斗争是社会生活的主旋律,无序和混乱是社会常态,从十年“文革”到后来的几次政治风波,人们在记忆中留下了惨痛的难以磨灭的历史烙印,形成了全社会难以摆脱的心理阴影。一旦出现了“事情”和“动静”,心理上会产生“关系联想”,第一责任感油然而生,维稳的重大话题会立即摆上议事日程。
一些官员缺乏对时代变迁的把握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今天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心态较20年前已有很大不同。从整体看,公众与执政者之间,就政治主张而言,并无不可弥合的裂痕;就政治认同而言,亦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多年的民主法制教育使全社会的理性程度显著提高,虽然公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对社会不公强烈不满,但同时仍然相信党和政府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只要不出现重大的全局性的政治失误,就很难出现足以危及整个社会稳定的失控局面。以“怕”字当头、绝对求稳的心态来判断社会现象和处理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宁可过之而恐不及,这是缺乏政治修养和政治理性的表现。
当然,这不是说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心态下,绝对不会发生影响局部秩序稳定的“事件”。事实上,这些年来,局部的涉稳事件还是时有发生的。但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所有的局部涉稳事件,除了某些由敌对势力策划和煽动、发生在特定区域的之外,绝大多数都跟民生利益或当事者及其所代表群体的尊严相关。一些具体事由引发的利益冲突、情绪冲突,当事者的目的并非要瓦解现有秩序,而是要争取诉求的满足。面对这样的问题,如果超越简单僵化的维稳思维,带着对老百姓的真挚感情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事件”就能转化成“事情”,天下就不会不稳。
如果进一步分析,我们还会发现,说到维稳,某些责任主体不仅是由于思维偏差,也不单纯是缺乏政治修养和政治理性,还可能涉及到政治动机。他们殚精竭虑所“维”之“稳”,并不都是甚至主要不是社会之稳、人心之稳,而是自己的“位子”和“帽子”之稳。但凡有点“事情”或“动静”,他们就唯恐造成“负面影响”,伤及自己的形象和政声。他们以惧怕和厌恶的心态来对待一切“不听话”、“不配合”的人和一切不顺眼、不合意的事,不管其有理无理,统统视为“取闹”,统统当做影响稳定的“隐患”,统统丢到“维稳”这个“筐子”里,用“有力举措”和“有效办法”严加处置。在一些为官者心中,但凡“出事”,就是“家丑”,家丑一旦外扬,“事情”一旦闹大,不仅可能丢“面子”,还有可能丢“位子”和“帽子”。所以,为了不“出事”,该做的事宁可放下不做,或者不分青红皂白,不管子丑寅卯,先把“事情”“摁下去”再说。于是,为了“维稳”,既可以不作为,也可以滥作为。如此履行“第一责任”,着眼点似乎并不是对党和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而是对自己负责。如此维稳,又何以能稳?
承担 “第一责任”者需要有高超的政治智慧
思维和动机必然影响甚至决定着策略。当下很多社会冲突都带有博弈特点,面对各种各样可能影响稳定的人和事,承担 “第一责任”者需要有高超的政治智慧,本着降低风险和成本,提高效能和效益的原则,求“化解”而不求“破解”,求“对话”而不求“对抗”,为维稳工作设计适当的策略。从过去处置涉稳事件的成功和失败案例来看,维稳策略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特别是面对民生问题上的利益诉求和情绪冲突,平和的心态、平等的姿态是化解危机的第一前提条件。我们的老百姓,绝大多数对党和政府是信任的、有感情的,受民主法制教育多年,是有理性的。我们的官员只要以真心和诚意面对他们,积极热忱,平等耐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稳定情绪放在稳定秩序之先,多做顺气暖心的工作,一般来说,就能化“危”为“机”,变“事”为“情”。即使对那些非强制处置不可的严重事件,也要严格依法依规,并及时公开信息和真相,尊重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的“有关方面”喜欢采用不合时宜甚至非常愚蠢的“策略”来“维稳”,或者用拖延时间、推诿责任、躲避见面、隐瞒真相、封锁信息、收买记者、在网上设“敏感词”等办法来“冷处理”,或者用强力打压、强行“摆平”、“跨省追捕”、“抓进去再说”等“举措”来“热处理”。有些“事情”本来不大,经这么一“处置”,就变成了“事件”,不仅没有息事宁人,反而带来更大的不稳。“冷处理”比较新的案例是7月初发生的福建紫金矿业发生污水渗漏事故,有关责任者以“维稳为重”为由向公众隐瞒了整整9天,终于使生产事故演变成舆论事件。“热处理”的新案例是6月中旬发生的安徽马鞍山花山区旅游局长与路人的情绪冲突,由于“有关方面”把稳定秩序摆到了稳定情绪之先,轻率动用防暴警察,最终导致场面失控。
由此看来,要避免简单维稳、生硬维稳,走出“越维越不稳”的怪圈,承担着维稳责任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一定要坚守理性,端正动机,讲究策略,力戒动辄以“维稳”为口号不作为和滥作为。更重要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殚精竭虑做好促发展、保民生的工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政治环境风清气正,何愁人心不安、天下不稳?(作者为华中农业大学传播学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