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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4]12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轨道交通各参建单位:为加强轨道交通防水施工质量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本市轨道交通防水施工质量管理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防水施工质量管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参建单位应认真遵守国家及本市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