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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论文] 作者:毛冠楠,, 来源: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年份:2006
我国教唆犯的性质具有三重性,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可罚程度上的从属性,同时还具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其中独立性居于主导地位。但这并不表明我国教唆犯的立法采取了共犯从属性说...
[期刊论文] 作者:毛冠楠,, 来源: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年份:2006
我国刑法学界各种学说对犯罪客体内容的界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实际上各学说的结论通过法律上的“权利”可以获得统一,犯罪客体的内容应是对“双重权利”的侵害。...
[期刊论文] 作者:毛冠楠,, 来源: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份:2006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在体系结构上与司法实践存在着严重背离的现象。将独立的违法性判断引入犯罪构成体系,是扭转这一局面的根本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对现行的犯罪构成体系进行彻底......
[期刊论文] 作者:毛冠楠, 来源: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年份:2006
我国犯罪构成在体系结构上与司法实践存在着严重背离,将犯罪客体驱逐出犯罪构成体系并将独立的违法性判断引入犯罪构成体系是解决这一现状的根本途径....
[期刊论文] 作者:毛冠楠,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年份:2006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教唆犯实际上具有以独立性为主的三重属性,这引发了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矛盾与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最大限度地贯彻共犯从属性说,对刑法相关条文进行修订。......
[期刊论文] 作者:毛冠楠,李艳芳, 来源: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年份:2006
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缩小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适用范围,应予纠正。“因逃选致人死亡”不应属于交通肇事的结果加重犯,将其认定为情节加重犯较为合理。“因逃选致人死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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