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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病人做手术就需要临床麻醉,近几年来因麻醉问题引发的医疗事故及医疗争议案例已经不少见。目前我国尚未明确规定临床麻醉的具体行政许可范围,即开展哪种临床麻醉工作应取得麻醉诊疗科目的行政许可,医疗机构取得开展麻醉诊疗科目的许可后,可以开展的麻醉种类具体涵盖是什么。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各级卫生执法机构普遍对此问题感到困惑,局麻、小伤口缝合、拔牙、无痛人流手术、医疗美容手术等等是否都要首先取得麻醉诊疗科目的许可?否则能否认定为超诊疗科目执业,遇到此类纠纷或争议难于执法(不处罚一不作为,处罚—败诉风险太大)。笔者希望通过此案例分析引起有关部门对麻醉诊疗科目的范围问题予以重视,尽快做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