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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指出在山区县属独立小电网中,开展按用电量收取贴费的工作,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这项工作的具体做法是首先核定原有用电容量、选配合适的计量装置。对于新增电气设备增加用电容量的用户按照其用电设备装接容量计算贴费。救济福利事业单位用电,免交供电贴费,只收配电贴费。征收的贴费由公司统一掌握,专款专用,使其能够发挥效用。(刘佳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