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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化生态旅游是当前旅游业向着产品多样化、旅游诉求多元化和开发模式不断推陈出新的直接成果。我国的全域化生态旅游已经粗具规模,日益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由于起步晚,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中一个明显不足是全域化生态旅游发展中"政府失灵",即在开发全域化旅游过程中政府没有应尽其责,没有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如旅游政策法规不完善、旅游宣传不够、旅游环境保护意识不足等。由此,透视政府在全域化生态旅游中的发展职能就成为开发全域化旅游的题中应有之义。具体来讲,包括:首先政府应该成为全域化生态旅游发展初始阶段的开拓者,因地制宣制定旅游的总体规划,统筹包括筹集资金、开发旅游创意在内基础工作;其次政府应规范全域化生态旅游的市场秩序,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提供具体的法律、政府和信息支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最后政府在发展全域化生态旅游时应注重环境保护,培养旅游参与者的环保意识,实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