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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尤其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源头处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制度屏障。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产生有着丰富的理论基础,如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生态文明论、环境善治论、公共物品论和责任政府论等。它的形成也历经了萌芽、发展、完善等各阶段,至今日臻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