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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音乐治疗的本质入手,就音乐治疗的几种形式及其机制进行了分析。认为,音乐治疗的本质乃是声音的感知、重现(演唱、演奏)和创作本身及其相应的身心相互作用。其感知过程是上行到大脑三级机能区的过程,重现过程则是三级机能区的下行效应过程。无论是上行还是下行,声音、动作都可以引起身心的某些变化,但这些变化的机制并不清晰。因此,所谓音乐治疗的作用也就不能明了。文章提出了音乐治疗是治疗的辅助手段、具有相应的适应症等观点,认为必须开展严格的实验研究,在实验说明其效应之前,用音乐干预的名称替代音乐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