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1996年开始,我国在上海、深圳以及杭州等大中城市相继成立了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建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我国城市用地制度的再一次创新,是进一步深化我国城市用地制度改革的一种客观要求。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都成立了城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相继建立了城市土地储备制度。随着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土地出让方式的不断深化,在实践过程中,土地储备机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土地收购储备机制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