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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及其严重的损害后果,基于现行的行政处罚责任机制,对其污染行为的威慑力度不够;欲有效根治水污染侵权行为,必须对其内在侵权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引入“博弈论”工具,通过污染加害方与管理方之间的博弈模型建立,对其内在的“处罚——收益”关系进行梳理,探求其整治规律,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