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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和谐是最大的政绩,政府要利用好各种有效社会资源来打造这样的政绩,律师是推进政府法治建设的"智囊团",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缓冲阀",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的社会资源。如何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推进我市律师第三方力量优势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开展?成为笔者受组织部门派遣,在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挂职学习思考最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