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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风险管控的视角出发,认为内部监管部门应该以真烟异常流动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问题为导引,履行追溯源头、深挖根本、反馈跟踪等职责。建立以排查隐患、传递预警、跟踪监督为特征的火政官机制,及时反馈问题实质并提供针对性改进建议。以此为基础,堵塞可能存在的系统漏洞,降低企业在卷烟经营管理中的风险隐患发生概率。笔者以某区局真烟异常流动案件中触发的火政官机制为例开展了实证研究,进一步表述该机制在应对真烟异常流动问题中的作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