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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为解决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全军工程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管理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依据《指导意见》中军队房地产擅自处置问题整改实施细则,对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向地方转让军队房地产(含有偿移交、兑换、合作建房等)进行转让收益核对,即对该类型项目进行追溯性评估,以追溯土地价款或复核原项目的合理性。本文对追溯性评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进行了粗浅分析,以期与同行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