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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烟活动侵害了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本文试从当前卷烟打假追刑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站在法律的角度,对"为卷烟制假、售假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能否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卷烟制假、售假行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什么样的涉烟犯罪才有犯罪既遂未遂状态及其认定标准是什么"、"涉烟犯罪同时触犯数个刑法罪名应该从一重罪处罚,还是合并执行"等观点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据此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观点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