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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是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配套内容,其配套管理应该与居民的需求相一致,并兼顾管理的效率。在对2009年颁布实施的《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在指导控规单元编制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作了充分肯定的基础上,结合新老城区的典型控规单元案例指出《规定》在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并分析其原因;接着针对设施分级、复合设置、居住区商业设施引导等重要问题分别进行分析,并介绍针对每个问题的公众参与开展情况。最后根据各主体的利益诉求,提出重点内容的调整建议:设施等级由居住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三级变为街道—社区两级管理体系;明确设施复合设置的具体要求,包括文体复合、医养复合、商贸复合、社区服务复合等几种功能复合类型及其要求;制定更具体的居住区商业设施引导要求,包括需要引导的商业设施类型及其引导的力度,以及这些商业设施的空间布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