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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资源的稀缺性,要求物权规则重视对物之利用。各国立法出现了从"所有为中心"向"利用为中心"转变的趋势,所有权有时会受到基于其设立的他物权的必要限制,以便于更好地实现和促进物之充分利用和流转。为此,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矿业权一级、二级市场上矿业权的取得与流转方面存在的实务问题进行了具体而细致的理论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