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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这种专门选择特定对象起诉,而对其他同样存在犯罪事实的人却不予追究的司法行为,我们姑且把它称为“选择性起诉”。以往,人们囿于传统的罪刑法定、罪责自负的报应刑论理论观点的束缚,对选择性起诉鲜有认识。但随着法治、公平等价值观的日趋深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透过表象看到选择性起诉背后的不合理性,与实现社会正义的理念背道而驰,认识到选择性起诉应该成为目前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中巫待解决的问题。于是,本文围绕选择性起诉这一司法操作,澄清对它的模糊认识,树立正确的刑事司法理念,研究分析它的成因与影响,设计和完善有关刑事司法制度,以实现刑罚正义的理念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