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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例,着重研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探讨中国大陆以立法作为政策制定的一个过程及其所反映的国务院及其部委等行政机关与全国人大立法机关之间一种新型的制度关系。自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党政分开议程的提出,尤其是党政分开有了新的发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全国人大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论证:首先,简要地介绍本文的研究界定;其次,提出本论文的分析架构,以制度分析作为政策制定的一个因素;接着,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关于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例,分析和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教育领域的政策制定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对政策产出和结果的影响;最后,本研究将提出下阶段研究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