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农村建设中非正式规则地位与路径选择研究

来源 :中国法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91256913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正式规则是指人们长期交往中无须任何外在权威或组织干预的,仅自由发的社会的互动来实施的无意识的规则。在我国农业社会里,它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代代延续的文化的一部分。本文从非正式规则本身属性特征研究出发,以非正式规则与正式规则的不同之处分析入手,研究非正式规则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状况与发展趋势,并着重找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非正式规则应如何发挥其积极作用,与我国农村社会的法治建设相衔接,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的和谐发展。
其他文献
责任因何而异的问题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核心问题。在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产生发展过程中,各自的能力被广泛地强调。文章认为各自能力与国家在全球环境恶化中所起的历史、现实作用一样是确定区别责任的依据,并能发挥更大影响。这是国际环境法在演进过程中的现实选择,也是解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所面临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美国国会和大多数州都制定了棕色区域立法。其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鼓励开发商对那些已经遭受污染但有恢复可能性的工商业用地进行再开发。棕色区域立法在有利于污染用地再开发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立法上的空白,如开发商如何避免棕色区域产生的环境纠纷风险等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棕色区域立法和环境责任保险的阐述,分析了二者的互补性,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棕色区域环境风险提出相关建议。
目前许多仲裁规则和仲裁法中都设有“异议权放弃条款”,其旨在督促仲裁当事人尽快、合理地行使其程序权利,避免仲裁程序的拖延、对方当事人利益和仲裁裁决效力受损以及仲裁资源的浪费。该条款适用的主体应是参加仲裁程序的实体争议当事人,而客体则为当事人放弃异议权的行为,至于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弃权行为则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判断,即仲裁程序违反了应当适用于其的规则、当事人知悉违规情况的存在、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和异议权
债权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最常见的类型,以转让方式转移债权资产最益于被判断为真实销售从而达到破产风险隔离目的。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转让会涉及诸如债权本身的可转让性、转让所需的手续、附随的担保权归属、抵销权以及抗辩权的应对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应当制度化地予以明确。
为了在律师中间培养职业的光荣感和树立律师在公众面前的道德责任感,为了发展俄罗斯经过宣誓的律师们的传统,根据《俄联邦律师和律师活动法》第七条的规定,俄罗斯联邦的律师们通过本规范。本文对律师职业行为的原则和规范、纪律惩处程序的基本原则进行介绍。
“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一方面是我国社会改革中律师逐步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回复到法律职业人员的体现。“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作为目前律师管理的基本模式,是政府对律师监管权不断后退、律师行业自治权不断增加的中间阶段,抑或是一种合理的、已经基本符合律师管理体制的模式。本文认为,从法律职业的性质、法律职业的作用来看,律师不应当由完全由政府管理,也不应当是一个纯粹的自治社团。律师的规制,应当是国家监管和行业自
本文对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进行了探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我国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现行规定与其他国家规定、国际标准基本保持一致,但有差异。我国司法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并不尽如人意,既便与现行立法规定相比也尚有差距,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合理展开离不开制度设置的科学化、诉讼理念的更新、执法监督
正视律师所遭遇到的道德困境,探讨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对于改善人们对辩护律师职业的认同度,并促进相关制度的建设及律师实务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围绕律师所遇到的职业道德难题、解决律师职业道德方面难题的意义以及如何解决律师职业道德方面的难题这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律师职业道德问题的研究深入有所助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日渐频繁,这在给村民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围绕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产生的纠纷也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在总结余杭法院一年多来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走访、调研结果,从原告、被告、地区分布、结案方式等四个方面对此类案件进行了全景式的呈现,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深入分析隐藏在其背后的内在原因,并尝试通过寻求国家制定法与民间规范的良性互动,重新疏通民间调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它的发展优劣直接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保险作为一项风险转嫁、损失分摊的经济补偿制度,对保证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在当前,我国的农业保险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如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没有国家的补贴政策、没有经营主体愿意承保等。本文分析了其他国家的农业保险的制度,并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据此笔者建议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