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众所周知,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先于项羽进入关中,在秦都咸阳与父老约定法令三章。高祖元年颁布的“约法三章”被认为是汉代法律之开端。尽管“约法三章”是对人民的抚慰之策,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的法令作为一国之法令毕竟较为简单,因此可能是一种临时法令。
制约亡人和管理流民的工作是非常困难的。《奏袱书》案例的大部分内容都与审议亡人相关,真实地反映了汉初的社会状况。《二年律令·亡律》则是汉朝制定的有关亡人问题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