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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澳门刑法中规定的腐败犯罪类型及其刑事处罚制度。在反腐败方面,澳门法律赋予了廉政公署相当大的职权,把预防和打击信用机构内的贪污和欺诈行为纳入了廉政公署职权范围。反腐败处理必不可少的刑事制裁体系外,还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藉以减少和预防腐败的发生。总之,在反腐问题上,正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言,必须采取综合性的、多学科的办法,才可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