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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最早出现于甲骨文和金文中,从不同层面和角度涵义广泛,大体涵义为:和谐是指事物协调有序地存在与发展的状态,是事物多元共生、多样统一的完美形态和理想境界。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和同”之辨,儒家的和同之辨,把“和”与“礼”、“仁”、“中”等概念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中和说和中庸说。具体一点说,中国古代关于和谐的思想,大致可以分为人身心内部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