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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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新型“圆形监狱”理论为切入点,讨论在网络“圆形监狱”的时代背景下,窃取网络虚拟财产犯罪定量模式之重塑.网络暴力与失范行为猖獗的今天,权力早已被窥探和私欲裹挟,这也成为“圆形监狱”理论在网络时代的另类解读与诠释.以此,在阐述和评价传统财产数额化的定量标准在认定上的偏颇和疏漏的同时,本文提出将传统盗窃罪定量评价机制的“数额为主、情节为辅”向“数额与情节并重”,逐步向“情节”倾斜与靠拢,并根据虚拟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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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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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新型“圆形监狱”理论为切入点,讨论在网络“圆形监狱”的时代背景下,窃取网络虚拟财产犯罪定量模式之重塑.网络暴力与失范行为猖獗的今天,权力早已被窥探和私欲裹挟,这也成为“圆形监狱”理论在网络时代的另类解读与诠释.以此,在阐述和评价传统财产数额化的定量标准在认定上的偏颇和疏漏的同时,本文提出将传统盗窃罪定量评价机制的“数额为主、情节为辅”向“数额与情节并重”,逐步向“情节”倾斜与靠拢,并根据虚拟财产取得方式的不同采用分类区别对待的定量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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