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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格局的进一步革新,公安机关在执法公信力的结构上发生了诸多细节性变化,顺应新时代的特殊要求,满足人民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特定的社会稳定关系,是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变的准则。在打击违法犯罪的活动中,严格的法律条款赋予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利,使得公安机关能够更有效的解决民众安全问题,为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有利保障,为人民的幸福保驾护航,因此赢得了人民的深厚信赖。与此同时,人民对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表现的认可,也是对公安机关进一步努力最大的鼓励,广大民众对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评价高低,是公安机关时刻调整执法方式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提升能够更有效的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与和平发展。 依托当前形势下国内国外相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研究成果作为参考依据,多层次多视角的分析我国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寻找提升新时代发展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措施,积极响应国家新政策的号召,实现有法必依,全面依法治国,公安机关公信力更上一层楼,探寻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更深层次的价值和意义。 着重以公信力的相关理论作为切入点,详细分析公安机关执法能力现有情况,以及执法能力提升需具备的专业素质,自身特征等,深入了解公安机关执法情况与其树立公信力的密切关系,将理论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促进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对目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下降的现状、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因素等,做出更细致更深入的探讨,提出专业的评估体系和新时代发展要求下更切合的执法公信力提升办法,从而使公安机关执法更加民主化、专业化,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