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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多个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此同时,城市化也迅速发展。城市建设离不开城市规划,近年来,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中,我国城市规划领域由于缺少有效的公众参与,引发了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城市拆迁和土地征用过程中公利与私利的矛盾。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规划虽然具有宏观性、前瞻性和建设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城市规划涉及诸多利益主体。因此,以行政长官意志为主的城市规划难免会顾此失彼,很难做到面面俱到,规划方案往往也就难以真实反映城市社会发展需要,也难以体现城市规划中的公正性与民主性,从而很难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在行政决策和审批等一系列城市规划过程中,规划过程缺少有效的公众参与,这就给了一些政府部门与利益集团可以暗箱操作的机会,甚至会出现官员的腐败和利益集团寻租的事件,从而引发一些社会矛盾,这些矛盾既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又损害了公共利益,更大大降低了公众对于政府的政治信赖。可见,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有效的公众参与对于预防主管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官员的一些腐败行为以及缓解社会矛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基于上述原因,文章从相关的背景和概念入手,参考国内外的先进理论,以“广州市越秀区东濠涌治理”的案例为样本,分析了当前广州市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现状。本文从公众参与主体、参与范围、参与途径和参与制度等几个方面分析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存在问题以及原因。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公众参与主体缺乏明确规定,参与范围狭窄,参与途径单一、参与制度不完善等。造成这些现状的原因主要包括:传统落后的参与意识;公众参与的效力有限;相关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设不完善;政府支持少;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等。同时,本文在借鉴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能提升广州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具体对策,包括: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拓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途径;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充分发挥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等。本文以期通过分析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成效与不足以及当前我国城市规划领域中的公众参与的障碍与制约因素,探索并推动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走向制度化、科学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