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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会计信息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等各个群体的关注,财务报告成为了外界对企业了解的一条重要途径,企业纷纷借助盈余管理手段修饰财务报告信息,或者通过税收筹划减轻税负增加税后利润、规避涉税风险,借此实现公司总体经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在企业和投资者重视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的同时,监管机构也逐渐开始重视盈余管理与税收筹划,目的是规范市场秩序。在这样的背景下,对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进行一定的理论研究是很有必要的。盈余管理是在会计准则体系和相关法规的允许范围内,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估计以及报告等手段来改变财务报告信息,尤其是利润表的盈利信息;而税收筹划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决策和组织机构设置等涉及税收的经济业务或行为,预先进行设计和筹划的一种行为。二者有着很多相似之处,首先,二者的行为主体相同,都是企业;其次,二者的操作方法有很多相同之处;最后,二者有着共同的前提,就是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值得关注的是,盈余管理与税收筹划并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领域,也不是独立于企业战略之外的系统。二者都是在企业经营战略的指引下为企业经营战略服务,但是盈余管理与税收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意义还是有差别的。如果把企业比作一艘轮船,经营发展看作一次航行,那么税收筹划无疑是这艘轮船的发动机,始终推动着轮船前进。盈余管理则是这艘轮船的锚,恶劣环境中使用可以帮助轮船抵御风浪,若一直使用,则成为前行的阻碍。本文通过在理论上对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的分析,论述了二者在理论层面的关系,又通过对二者在实务操作中方法的介绍找出二者在实务中存在的矛盾,以及面临的问题和风险。最后提出了一些对企业在实施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时的建议,以及政府对企业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监管的建议,希望能够对企业正确应用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意义。前人将盈余管理与税收相结合的研究多是通过所得税费用来发现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鲜有将盈余管理与税收筹划两个都能够对所得税产生影响的行为结合起来,阐述他们关系的文章。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将盈余管理与税收筹划二者结合在一起,从理论入手比较分析二者在博弈论、契约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方面的同源性。通过对二者在理论层面的比较分析,阐明盈余管理与税收筹划非违法性的本质。并通过案例分析,解释了在实务工作中,如何进行操作并协调二者关系,存在着怎样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