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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就一直重视反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加强反腐败,才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只有加强反腐败,才能进一步树立党的良好形象。只有加强反腐败,才能更好的理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为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的时机。可以说,在这新的历史阶段,加强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的研究,消除职务犯罪隐患,恢复职务犯罪造成的损害,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有效控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是促进我国改革开放事业顺利向前推进和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当前我国社会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一般人眼中,反腐败主战场主要是针对中高级干部,因为这些腐败案情大、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是方向性的、根本性的。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事实上,作为行政官员序列里级别最低一层的领导干部科级领导干部,因为工作在最基层、第一线,最接地气,他们的职务犯罪大多数发生群众的眼皮底下,会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会直接损害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基础,因此科级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不容忽视。 反腐败是一个曲折而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艰难的探索和努力。论文以2004年至2013年来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为实证研究对象,分析了当前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发案的原因、手段和类型,对其特点进行了论述,预测了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检视了我县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现状及困境,对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机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的对策。以期通过对县级层面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研究,能在工作中落实党中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真正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大程度的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